回憶錄一:剛出道的律師,碰見的小官司

法律 法制 社會 大律司 2017-05-01

簡單的介紹下我的委託人,一名在工地幹活被石板砸傷了腳的大媽,“主謀”包工頭他不想賠錢,認為跟他沒啥關係。一般像這種鐵證如山的案件,勝訴是必然的。真的?大媽激動的說,那真是太感謝你了。沒事......

回憶錄一:剛出道的律師,碰見的小官司

通過我這幾天的奔跑,案件正常進程中,一般案件立案到開庭是很漫長的,而且像大媽還要受傷需要申請法醫鑑定的,時間會更長一點。

趁著自己空餘時間,就給了所裡幾位老律師來替我分析分析,把把脈,他們聽完我的描述後,短暫的思考後,得出的大致意思是可能構成殘疾,也許當事人腳當時看起來比較嚇人,讓我表示認同,先立案再說後鑑定,法院、法醫中心腿都跑斷了,結果鑑定卻沒有構成殘疾,形容不出的感覺,其實傷這東西不僅看當時傷情,還得看恢復情況,大媽恢復的太快了,法醫只支持了一些藥劑的費用,加上一些雜七雜八的損失,共計3621元。索賠數額跟律師費差不多,而且法院送傳票的時候找不到包工頭人了。

回憶錄一:剛出道的律師,碰見的小官司

法官最怕這種破事,老騷擾我求撤訴,但我不甘心啊,算了吧再打下去,當事人的損失得越來越大,又特別耗時間精力,直接就跟當事人約談了下,建議提出撤訴,並答應退一半律師費,當事人開始還不同意,我還以為她要幹到底,誰知大媽說我幫了她那麼多,她都看在心裡,而且律師也要生活。大媽的這短短几句話,沒什麼大道理,但直通我的心靈,弱勢群體,誰來為他們維權?

不過我也算是人好啦,如若遇見其它律師,估計會把當事人吃的連骨頭都留出來了。大媽賺來的都是辛苦血汗錢啊,而且更讓我感動的是農村人那種說不來的.....,所以有時候我常常想,小官司打,還不如不打。什麼好處都撈不回,只能白白受氣。

小官司害人,浪費金錢浪費時間。其實每個律師都應該有衡量的標準,在接案子前,你應該為當事人算一筆賬,該不該打,有沒有勝訴的機會,然後有的律師,明知道案子贏不了,還去煽動當事人說能勝訴,收了律師費,就不斷的推卸自己的責任,從而使當事人的損失雪上加霜。

所以,當時我很期待律師行業來一場改革,讓那些農民工,所有處於社會弱勢群體不會因為小官司,而讓人家可以任意的踐踏自己的尊嚴,跪著求老闆拿回屬於自己錢,上訪,跳樓。這些在新聞報道都成了家常便飯。

回憶錄一:剛出道的律師,碰見的小官司

拿到律師證那年,我師傅扔了個小案子給我,談了大半天,才3000元的代理費,同行莫名其妙的背地裡笑話我,但我內心是挺開心的,人生第一案嗎。

現在回想以前,法律行業比以前也完善多了,大律司也開始做法律保險了,弱勢群體在也不會出現當年的情形了,因為大律司保險打官司不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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