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院集中執行嚴打 全力壓縮老賴生存空間

法律 法制 社會 中國法院網 2017-04-27

4月2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執行攻堅行動投入人員90人,其中法警50人、執行法官40人,參與執法車輛21臺,與多部門聯合行動,對申請執行人趙文巖申請執行一案進行強制執行,全力壓縮失信“老賴”的生存空間。基本解決執行難是今年吉林中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集中執行活動就是為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院執行攻堅工作的新氣象,法院執行隊伍新面貌,法院為解決執行難所採取的新舉措,為下一步攻堅工作積累經驗,營造不能拒執、不敢拒執的良好執行氛圍。

據瞭解,本案的執行依據是吉林中院2014年作出的一份民事判決書,判決李英滿償還趙文巖借款本金及利息1264萬元;舒蘭市瑞森德木業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一直未償付借款。法院依法對舒蘭市瑞森德木業有限公司的廠房、設備等進行查封,並進行了評估、拍賣,但因無人競買而流拍。申請執行人向法院又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接受流拍的財產抵債。法院經法定程序將將上述財產以物抵債確權給申請執行人趙文巖。2016年3月28日送達抵債裁定時,已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告知其在2017年4月7日16時前將房屋內其他物(用)品搬出,將抵債的財產移交給趙文巖,逾期不搬出,法院將強制執行(騰遷)。在通知搬遷的期限到期後,舒蘭市瑞森德木業有限公司不予配合仍在進行生產。4月25日7點15分,吉林市中院幹警驅車一個半小時,與舒蘭市人民法院、舒蘭市公安局、消防隊、120救援等單位匯合後,對被執行人舒蘭市瑞森德木業有限公司位於舒蘭市通林街46號廠區進行了強制執行(騰遷)。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邀請部分人大代表監督本次執行活動。

2017年,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確定了“年底前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目標。吉林市兩級法院積極發揮已建成的三級聯網執行指揮中心工作平臺作用,對集中攻堅專項行動實行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安排。通過集中執結一批有財產或有部分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嚴厲打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行為,嚴厲打擊抗拒執行的“老賴”,全力壓縮失信“老賴”的生存空間,有力維護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切實有效保障百姓合法權益,堅決捍衛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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