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川區法院適用“要素式”審判 審理首例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法律 交通 法制 社會 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 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 2017-09-16

為縮短開庭時間,提高庭審效率,9月13日上午,達川區法院在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審理中,首次適用“要素式”庭審方式,快速、高效審理該案,獲得雙方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一致好評。

達川區法院適用“要素式”審判 審理首例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當前,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為解決這一矛盾,達川區法院以提高審判效率為抓手,大膽探索,勇於創新,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嘗試“要素式”庭審方式改革。“要素式”庭審方式的基本做法是庭前引導雙方當事人填寫《庭審要素表》,然後法官對案件要素進行梳理,庭審環節不再按照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階段進行劃分,而是對雙方有爭議的要素、法律適用等焦點進行審理,重點突出、針對性強。庭審當日,僅用40分鐘成功審理該案,比以往的開庭審理時間至少節約近兩個小時,從而提高庭審效率,簡化審判程序,節約司法資源。

達川區法院適用“要素式”審判 審理首例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下一步,達川區法院將對“要素式”庭審方式進行整理、歸納和完善,同時探索“要素式”裁判文書的製作,將“要素式”審判逐步推廣到民間借貸、物業糾紛、勞動爭議等類型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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