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長鄧光壇被“雙開”

法律 交通 政治 法制 紅網 2017-07-16

紅網郴州站6月26日訊(記者 肖昱潔)據郴州紀委官方微信公眾號“林邑清風”消息,近日,經郴州市委批准,郴州市紀委對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交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郴州市第五屆政協委員鄧光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鄧光壇在任郴州市安仁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永興縣公安局局長(兼),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交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期間,於2003年至2017年,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徵兵入伍提供幫助;違反群眾紀律,對郴州市日月汽車修理廠在管理和服務活動中違規收取體檢費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謀求關照和提拔,給予他人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鄧光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郴州市紀委研究並報郴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鄧光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由郴州市政協按程序撤銷其市政協委員資格,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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