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經開區法院“四力”驅動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

法律 經濟 刑法 創業 安徽高院 2017-04-26

“給天才之火澆灌利益之油,讓智慧之光普照進步之路。”隨著知識產權商業化高度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規範也愈發完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對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進行了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則給法院的審判實務提供了指引。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作為安徽省內三家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基層法院之一,於2013年建立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模式。2012年3月建院至今,共計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3020件。其中,2016年收案1400件,佔全省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總量近三分之一;該院細化工作舉措,以“四力”驅動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動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強化案件調解,發揮司法“最後一道防線”的“定力”。二是建立專家庫,提升破解審判技術難題的“智力”。三是成立法官辦公室,強化迴應企業司法新需求的“動力”。四是強化宣傳調研,擴大鼓勵保護創業創新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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