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出臺政策服務保障法治嘉興建設

法律 法制 時政 南湖發佈 2017-07-16

記者從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根據剛剛出臺的《關於進一步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服務保障法治嘉興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市法院將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省、市府院聯席會議精神,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服務保障法治嘉興建設。

今年5月9日,市長鬍海峰帶領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各縣(市、區)長等100餘人來到市中級法院,旁聽一起行政訴訟案件庭審,並隨即在中院召開新一屆政府履新後的首個府院聯席會議。此舉彰顯了新一屆市政府樹立法治思維,推進法治建設的決心,受到廣泛稱讚。

據介紹,《意見》貫徹落實府院聯席會議精神,重視構建司法與行政間良性互動的工作格局,要求全市法院健全完善府院之間聯席會議、日常聯繫、聯合調研、合力化解爭議等機制,推廣“一個會議一個主題,一場庭審一次教育”等新形式。針對行政執法中容易出現瑕疵的環節,積極開展培訓指導、編髮白皮書、發送司法建議,助推行政機關在執法活動中落實“誰來做,做什麼,怎麼做”的要求。據悉,近三年來全市法院陸續出臺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氣共治”及貫徹執行地方性法規的司法意見,發放實務指南、法律參考手冊1萬多冊,並圍繞新法適用、治水拆違法律實務等主題,舉辦各類講座、培訓近40場,為各級黨政領導、行政執法人員授課,聽講人數達2600多人次。

全市法院助推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特別是“一把手”出庭應訴率,落實行政訴訟“告官要見官”,並協助開展應訴能力培訓,使其敢出庭、會應訴、善答辯。據悉,新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全市行政機關出庭率超過95%,負責人出庭應訴率超過75%,在全省名列前茅。平湖市今年以來已有三位副市長和公安局局長五次出庭應訴,為貫徹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作出表率。

《意見》將解決行政訴訟“立案難”問題放在突出位置。每年要組織專項檢查和明察暗訪,鞏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工作機制成效。健全“指定管轄、異地審理”機制,努力消除行政相對人對“地方法院難審地方政府”的顧慮。今年以來,中院已跨域立案11件,100%滿足群眾跨域立案需求。另一方面,依法甄別認定、處置懲治行政審判領域的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等濫訴行為,維護行政秩序和司法權威。

同時,全市法院將大力推進“大立案、大服務、大調解”三大機制建設,實施“359推進計劃”,完善多元化解決行政爭議機制。探索引入政府法制工作機構、行政調解機關等進駐改造後的訴訟服務中心,由行政調解機關參與涉訴行政爭議協調調解工作。通過實施法官員額制改革和人員分類管理,將人力資源向訴訟服務中心進一步配置,在訴訟服務中心成立速裁、立案調解等工作團隊,進一步加強行政訴訟等案件的訴前調(化)解力量。貫徹“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向行政訴訟當事人提供電子導訴、12368熱線諮詢、網上信訪等綜合性服務,全方位打造“一站式”的立體訴訟服務格局。目前,南湖、秀洲、平湖、海鹽、海寧五家法院以及烏鎮等6個人民法庭已完成訴訟服務中心的基礎設施改造。預計今年10月底前,全部法院和法庭的訴訟服務中心改建工作全部完工,使人民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最便利、最現代的司法服務。

6月中旬,全市首個“無訟村(社區)示範點”落戶海寧華豐村,嘉興市中院將此作為“三大機制”推進到最基層的重要舉措,通過在村(社區)設立工作室和巡迴審判站點,增強民事、行政糾紛等各類案件的有效預防和訴前化解。

據瞭解,《意見》共12條,除上文涉及內容外,還包括“立足司法職能,服務保障中心工作”、“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強法治宣傳,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等內容。

“全市法院要全面領會貫徹省委書記車俊在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以及在全省依法執政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精神,學深吃透‘一條主線、兩個高水平、六個浙江、四個強省和七大主要任務’的新使命。”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許惠春表示,“深入推進‘三大機制’建設,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認真落實‘在提升各領域法治化水平上更進一步、更快一步’的新任務,服務保障法治嘉興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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