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調研福建法院司法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工作

勇於擔當 善於作為 暖心服務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4日訊 6月26日至27日,省高院邀請部分省人大代表對福建法院司法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工作進行專項視察。代表團一行頂著烈日,先後視察了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部分民營企業,認真聽取全省及地市專項工作情況介紹,並與法官們進行了座談交流,積極建言獻策。

一路走來,福建法院司法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工作亮點紛呈,代表們紛紛為全省法院把“用戶體驗”貫徹始終,把 “有訴必理,有求必答,無事不擾”貫徹始終,全力服務保障我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做法點贊。

善意執行——化解企業破產危機

“本案通過法院的善意執行,使‘爛尾樓盤’變成了‘黃金樓盤’,有效防範金融風險,服務優化營商環境......”6月26日上午,代表團一行來到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視察調研,該院在涉正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正鼎公司”)系列執行案件中處置樓盤爛尾樓的做法讓代表們讚不絕口。

案涉正鼎公司因近年來擴張過快導致資金鍊斷裂,其北戴河項目樓盤停工數月,面臨爛尾困境,其到期債權無法償還,債權人紛紛訴至法院。僅莆田兩級法院受理的涉及正鼎公司的執行案件就有133件,申請執行標的本金高達10.42億元。於此同時,項目停建,民工討薪。樓盤爛尾,購房戶情緒難撫。當事人多次聚眾上訪。

更為棘手的是,因該公司在2014年3月以北戴河項目土地使用權向上海某集團融資5.75億元,但逾期未支付還款及利息,上海高院即將對抵押在某集團的北戴河項目進行司法拍賣。

“一旦進行司法拍賣,這個有著十幾年發展史的本土企業將陷入破產境地。到那時,購房者、務工者、債權人的權益也都難以得到保障,導致金融風險和社會矛盾的激化,影響社會和諧穩定。”據該案承辦法官介紹。

2017年5月8日,承辦法官在正鼎公司送達執行裁定書時瞭解到,北戴河項目已完成80%的工程量,如果該公司能盤活資金恢復施工,短期內封頂並進入銷售,企業還有翻盤的可能。本著善意執行的理念,在莆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莆田中院積極推動國有企業建工投資集團對正鼎公司進行注資幫扶。同時,奔走多地協助北戴河項目抵押物轉讓給建工集團。

歷史六個月,該項目順利封頂銷售,上億元農民工工資與債權人債務得到清償,400多戶購房戶得到交付房,3425戶業主的房產證得到辦理。

“正鼎系列案件的成功執結,是黨委正確領導、政府主動擔當、法院積極作為、各方聯動配合的成功經驗。我們本著清理與拯救並重,當好睏境企業‘醫生’的理念,從社會安定穩定的大局考量,直面風險,最終取得令多方滿意的結果。”莆田中院院長蘇建平表示。

“法治是最重要的營商環境。”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各級法院在行動。去年以來,省高院提出“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護商、自治尊商、善執惠商”優化營商環境“路線圖”,強調不簡單就案辦案,善於全局思考、善於尊重歷史,強化多元解紛和審慎謙抑。

在這一理念的指導下,“金港名都”“尚和國際”“正鼎地產”等在我省有重大影響的一系列樓盤“爛尾”案件得到妥善處理,眾多購房戶辦了產權證,深陷內外交困的涉案房企恢復生機,債權人的債權得到了保障,取得多方共贏的效果。

政企合作——築牢民企發展搖籃

改革開放以來,晉江市率先在全省發展出一條獨具特色的民營經濟發展道路,形成紡織鞋服、食品飲料等優勢產業,構建了雄厚的產業基礎。一個個商業傳奇的背後,離不開習近平總書記2002年在福建工作時總結的“晉江經驗”。

多年來,在踐行“晉江經驗”的過程中,泉州兩級法院不斷嘗試司法服務保障民營經濟新實踐。調研過程中,省人大代表一行在晉江企業七彩狐泳裝集團內的未成年人幫教基地駐足良久。

“長期以來,除了通過顯性的司法活動來保障民營企業發展,我們不斷探索嘗試,希望通過合作的方式,潛移默化地將法的理念、文化傳遞給民營企業,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泉州中院副院長潘豐源介紹。迅猛發展的經濟帶來大量外來務工人口,也因此出現不少外地籍失足青少年。為了給可適用緩刑的外籍失足少年創造一個理想的幫教條件,2002年,晉江法院決定在民營企業設立未成年人幫教基地,在幫助失足少年重獲新生的過程中,也將法治理念與文化傳輸到企業日常生產經營之中。

“以前我對‘法’沒概念,幫教基地建立後,我們的法治觀念逐漸增強,公司在防範法律風險、合法用工、規範經營、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也顯著提升,企業發展得越來越好。”七彩狐泳裝集團董事長洪建庫介紹,近年來,部分民營企業陷入發展困境,而泉州兩級法院將審判中發現的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風險點,及時進行提示預警,並根據不同時期的案件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送法進企業”等活動。

“在與法院多年的接觸中,我認識到許多問題不應單靠法院來解決,我們企業應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將企業發展紅利反哺社會。”在法院司法服務民營企業的過程中,企業同時提高站位,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洪建庫的這番話,令人大代表耳目一新。

我省是民營經濟大省,民營經濟佔GDP的近七成。全省法院認真貫徹“五項保護”原則,出臺依法保障民營企業10項具體措施和執行工作8項舉措;深化落實“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全面推進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為民營企業創造更多司法“紅利”,讓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

“這次調研之行讓我意識到,我們的民營經濟之所以能發展的這麼好,其中一點是法院敢擔當、善作為,勇於做民營經濟的堅定支持者,為民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省人大代表蘇國強說。

嚴打犯罪——護航企業創新發展

6月27日下午,在泉州中院,代表們依舊聚精會神地聽取該院專項工作情況,並觀摩旁聽一起商標侵權案件。原告某餐飲公司訴被告江女士在雙方結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的情況下,依舊在其經營的門店招牌上使用該餐飲公司持有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及外包裝,構成商標侵權。

這類商標侵權糾紛只是知識產權案件的一個縮影。作為中國“品牌之都”,泉州是全國首批“中國製造2025”試點示範城市,但隨著快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深入推進,侵權現象也時有發生,特別2016年以來,各類知識產權收案數出現大幅增長的態勢。

如何為企業創新生產發展保駕護航?面對這一司法需求,泉州兩級法院迎難而上,形成知識產權保護的工作合力,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審結的一批銷售假冒知名商標的商品的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中,泉州中院在依法適用主刑的同時,加大罰金刑的適用與執行力度,剝奪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條件,知識產權刑事審判懲治和震懾犯罪的功能得到有效發揮。同時,針對製假售假、“傍名牌”、“搭便車”等行為,兩級法院加重對源頭侵權、重複侵權、惡意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涉及醫藥、食品安全等事關國計民生的侵權案件,通過判決並提高賠償額度,加大侵權成本,消除再次侵權隱患,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大局。

(本報記者 郭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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