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物資裝備公司違反《易製毒化學品條例》 被罰1.95萬元

法律 中國航空 法制 社會 千龍網產經中心 2017-05-05

千龍網北京5月3日訊 近日,東城區安監局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航物資裝備有限公司因違反了《易製毒化學品條例》,被罰1.95萬元。

(東)安監管罰〔2017〕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4月12日東城區安監局執法人員對中航物資裝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該單位存在未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許可或者備案的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本單位上年度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或者進口、出口情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易製毒化學品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執法人員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東)安監管責改〔2017〕115042號,責令該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經查,中航物資裝備有限公司存在未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許可或者備案的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本單位上年度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或者進口、出口情況的行為。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易製毒化學品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4月19日,東城區安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易製毒化學品條例》第四十條第(四)項的規定,決定給予中航物資裝備有限公司責令限期改正,處人民幣壹萬玖仟伍佰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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