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軍隊到地方、從法官到律師!看這名火箭軍女軍官的華麗轉身

王敏,女,軍隊自主擇業幹部,地方大學畢業後入伍,法律專業本科,軍隊政治工作學碩士研究生,服役期間歷任排長、幹事,原第二炮兵軍隊律師、軍事法院審判員,解放軍直屬軍事法院庭長等職務,現為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

從軍隊到地方、從法官到律師!看這名火箭軍女軍官的華麗轉身

這一年,我經常被問到“你為什麼不當軍事法院的庭長而選擇當一名地方律師”?說實話,我也說不出原因,如果非要一個理由的話,應該是自己嚮往“規矩於心自由於身”的狀態吧。這一年,有期待、企盼和希冀;有興奮、怡悅和激動;更有茫然、糾結和迷惘,猶如打破心中的五味瓶,酸、甜、苦、辣、鹹,有時是輪番湧上逐一品嚐,有時又是混雜在一起,雖然是欲說還休,但還是想分享一下其中滋味。

酸:你還是你,而我已不是我

轉行之初,每次午夜夢迴,曾經的法官身份總是執拗地回來。每個工作日的清晨,習慣性的出門,總是到樓下才意識到不用那麼早上班了;拿到案件材料,總是會下意識的反應當事人訴求被支持的機率;參加庭審,已從臺上轉到臺下,對案件的看法也只能表現為不能說不能評的無奈;對於公檢察法機關也由原來的“合作”“協助”變為現在的“互相監督”,當我意識到這些變化時,已不是原來的我了。​

從軍隊到地方、從法官到律師!看這名火箭軍女軍官的華麗轉身

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陪鄰居去某法院立案,立案人員收材料後直接回復說:“回去等通知吧”,我笑著替鄰居問:“沒有接收的材料的憑據嗎?”“沒有。”我接著問:“多長時間會通知?”“通知他不就知道多長時間了。”我又問:“如果沒有通知,我們該怎麼查詢信息?”“等通知就是有人通知你這些!”這名工作人員語氣已從之前的冷淡變成了冷漠。我在心中默唸,法院案多人少,按照這個法院立案數量來看,每個當事人問一遍,窗口的工作人員一天至少回答幾十遍,有情緒很容易理解。但是,這位朋友你知道嗎,當年我來的時候,每次都是你的領導從法院的另一個門把我接進辦公樓,每次交流都是相談甚歡合作愉快,那個時候你或許還沒有來法院工作,或許你已經在這裡工作只是咱倆沒有機會在一起談工作!現在,你還是你,而我已不再是我了!看到你,心裡莫明有些酸溜溜的,也曾使我懷疑自己選擇的正確性。但是,也是你讓我更清楚的知道,體制光環照耀下的自己,可能並不是本來的自己。值得慶幸的是,我跳出體制打破舒適圈以後,使自己更加厲練和豁達。

苦:敢問路在何方

我曾從事軍隊律師多年,又有幾年的審判工作經歷,自以為經驗豐富,轉為地方律師應該能輕車熟路。殊不知,各行有各行的規律,做得好法官不一定就能做得好律師。從法官到律師,需要從零開始。在部隊十幾年,有些做法和思維方式已經是一種習慣,而習慣這種東西的力量就在於平時你感受不到它的存在,當你改變或對抗它的時候需要使出很大的力氣。有一個工傷死亡的案件(公佈2019年工傷死亡的賠償標準之前),當事人詢問能獲得賠償的數額,我先查了2018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亡人員被撫養人的信息,工亡人員所在地社平工資等數據,花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計算得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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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團隊小夥伴求證數據的準確性時,她2分鐘就給出答案,原來她使用了計算軟件直接得出結論。雖然說結果一樣,但是效率差了30倍!這個時候,雖說掌握了一種快捷的方式卻並沒有太多的欣喜,諸如此類的情況,常常是在原來方法和現有手段之間的過渡和銜接中有種“門外漢”的感覺。對案件的思考更是如此,由原來的居中裁判到現在為委託人謀求正當權益,思維方式是由“立”轉為“破---立”的過程,只有“破”了對己方不利的理由“立”起自己的觀點為法官所接受,才能使委託人的利益最大化。總體感到,法官好比食客,要品鑑出菜品的好壞優劣;律師好比廚師,需掌握好烹調的技巧做出美味佳餚。好在我還算有烹飪功底,相信很快能夠做出地道美食!

辣:這個fell,倍兒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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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行之初就給自己立個flag:盡職盡責、體驗快樂。但是,日子總會不經意的給一些小“刺激”,讓我這位中年婦女的小心臟在運動時換換頻率。接了一件上訴階段的離婚糾紛案件,接手後對上訴期間(當時只剩12天)做了安排後隨即展開了工作。某天晚上按時間節點寫完上訴狀發給當事人後就準備休息了,躺在床上頭腦中又在重複上訴的思路,忽然想到上訴期間的問題,立馬下床拿到判決書,根據判決書落款日期推算當天就是上訴期的最後一天!!當時,雞皮疙瘩一下子起來,汗毛孔隨即張開了,我甚至能感受到立毛肌收縮和毛孔張開的過程,緊接著後背開始冒汗。我強迫自己冷靜,既然有工作計劃,就不會出錯,再計算一遍上訴期!我伸出自己的雙手,又讓老公舉出一隻手,數了兩次,還是當天就是上訴期的最後一天!毀了,當時覺得人生被毀掉了,怎麼向當事人交待?!想到當事人,當事人什麼時候拿到的判決書呢?!才反應過來,當事人是判決作出後第三天才領到的判決,也就是說上訴期滿日是三天以後!那真是長舒一口氣,劫後餘生啊!律師工作不能出錯,也出不起錯,不出錯的關鍵之一就是要養成一種好的習慣,這也是執業之初的重中之重吧。

鹹:想說愛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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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諮詢的案件,合同約定的是5個小時諮詢時間,事實上,即使超過了5個小時,只要不是過多時間也按5個小時計算。最後完成這項工作時,並沒有超出5個小時諮詢時間,但是,這4個多小時是這樣的:有時是早上6點多,委託人會發來信息詢問該如何回覆對方微信;有時是晚上11點鐘打來電話詢問第二天要開展的工作;有時中午還沒吃飯委託人路過律所要當面來諮詢或者聊聊,等等。這段時間之內,我不僅解決委託人的法律問題,還要時不時疏導他的情緒,化解他的心理焦慮。有人會說這麼做沒有必要,有時我也覺得是多此一舉。但是,我想,任何的委託事項對於委託人來說都是一個“麻煩”,一種“負擔”,以我之力能化解掉這個“麻煩”“負擔”,又何嘗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呢!雖然自己心態比較好,在面對這些細小和瑣碎時,仍然有一種齁著的感覺!

甜:該出手時能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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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裡,眼界極大的開拓了,互聯網金融、企業融資、新三板業務、新農村建設涉法問題等等;遇到過各種性格的當事人,接觸了之前在軍事法院時沒遇到的行政、法律援助類案件。雖然有些“眼花繚亂”,但是幫助委託人實現訴求時的興奮和成就感也是無法替代的。有一件利用影響力受賄的案件,委託人認為自己不構成犯罪,並提出作“無罪”辯護的訴求。接受委託後團隊律師提出“存疑不起訴”的觀點。我通過認真聽取了委託人講述案情,仔細研究案件材料,在本案的卷宗材料中發現委託人實施指控行為的時間,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提出委託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主張,維護了委託人的權益。在李某與張某、某典當公司的糾紛中,最高人民法院已駁回李某的再審申請,接受李某委託,經認真研究案卷材料,向某省檢察院提出五點申請抗訴的理由,檢察院很快受理並啟動抗訴程序,案件有望改判。經歷之後發現自己能行,確實是件很開心的事情。一年的時間裡,委託人一句真誠的感謝、一個信任的眼神、一個瞭然的表情或者一次實現訴求後的微笑,都一度使我認為自己很成功,這樣的成功便是我生活的小確幸,是工作的源動力,更是一個律師永遠追求的目標。

現在

我不再把自己當成一名法官

而是一名新手律師

跟著同行一起學習

一起成長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以後的日子

做一個好律師

​作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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