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開出首張違反《反恐怖主義法》“鉅額罰單”一賓館被罰10萬

法律 法制 社會 青海新聞網 青海新聞網 2017-08-30
西寧開出首張違反《反恐怖主義法》“鉅額罰單”一賓館被罰10萬

青海新聞網訊(本網記者 王柯嵐報道)據青海省公安廳宣傳處消息:8月29日,西寧市城中區某四星級賓館收到了城中警方對該賓館罰款10萬元,對賓館直接負責人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書。據悉,這是我國《反恐怖主義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西寧首例根據《反恐怖主義法》規定對違法企業作出的“反恐罰單”。

據瞭解,2017年2月16日,該賓館因未按規定登記旅客信息被公安機關查處,予以口頭警告並責令整改;2017年5月18日,該賓館再次因未按規定登記旅客信息被公安機關查處,做出行政罰款處罰;2017年8月28日,該賓館在公安局例行檢查時,又存在一證多人入住的違法行為。據此,城中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給予該賓館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處罰,並對賓館直接負責人罰款1萬元。

對此,城中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副大隊長馬明義表示,在《反恐怖主義法》實施前,由於類似的行為違法成本較低,一些賓館經營者便不把入住旅客信息登記當回事。現在,對於多次被警方行政處罰且拒不整改的,可以依照這項新法律進行重罰,從而倒逼他們落實主體責任,營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環境。

同時,警方也提醒廣大賓館從業者,務必做好住店旅客的信息登記和核查,以免發生違法行為。廣大公民也要積極配合,在賓館告知“請出示您的身份證”的時候,主動出示登記。如果確實沒有攜帶身份證明但急需入住的,請到當地派出所核對個人身份信息後,憑派出所開具的證明再登記入住。

新聞延伸——什麼是“反恐罰單”?

簡單來說,就是公民或法人等主體因違反我國《反恐怖主義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對此作出的行政處罰。收到“反恐罰單”並不意味被處罰人的行為就是恐怖行為,但是被處罰人也可能會因此支付鉅額的罰款。

哪些情況下,可能會收到“反恐罰單”?

《反恐怖主義法》的有關規定與人們的生活聯繫比較緊密。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若沒有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予以運輸、寄遞的;未登記客戶身份、物品信息的,就有可能會收到“反恐罰單”。因此,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但凡在車站等公共場所遇到安全檢查,儘量配合。

賓館、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在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的情況下有可能收到“反恐罰單”。因此,住宿、快遞等需要實名登記的業務,該登記就登記,不要嫌麻煩。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