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這些房產中介不規範!發佈虛假廣告等27項違規行為要注意

二手房 房產 星沙時報 2017-04-30

4月20日至28日,長沙縣掀起房地產經紀機構專項整治行動風暴,成立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重點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發佈虛假廣告、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等27項違規行為。

星沙這些房產中介不規範!發佈虛假廣告等27項違規行為要注意

近期,長沙縣深入開展“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圖為執法人員在進行檢查。李丹 攝

近日,記者跟隨長沙縣住房保障局、長沙縣執法局五分局三分隊、長沙縣執法局一分局、長沙縣市場監管局、長沙縣發展和改革(物價)局進行檢查時發現,信息公示不規範、合同不規範、從業人員無資質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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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象一:信息公示不規範

近日,記者來到鳳凰城附近一家名為“安快購”的房地產中介。門店牆上醒目位置掛著營業執照、“收費標準”和“交易流程”。但房屋租賃、買賣合同範本、價格舉報電話並沒有上牆。在東二路的一家“長沙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房屋租賃、買賣合同範本也沒有上牆。

記者瞭解到,長沙縣住房保障局與長沙縣行政執法局一分局主要查處涉及信息公示、臺賬、房屋租賃買賣合同範本等15項行為。長沙縣行政執法局五分局與長沙縣發展和改革(物價)局主要檢查收費標準等方面,將重點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擅自收取未予表明的費用等9個行為。

據前期調查初步統計,目前新環境、中環等大型連鎖房地產經紀機構門店價格等信息公示相對規範,一些小的加盟店、分店各項信息總有不規範的情況。針對出現的問題,檢查組一一指明,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各店負責人儘快改正。

星沙這些房產中介不規範!發佈虛假廣告等27項違規行為要注意

檢查組將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各店負責人儘快改正。圖為執法人員在進行檢查。李丹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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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象二:從業人員無資格證

此次專項檢查要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未由從事該業務的一名房地產經紀人或者兩名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簽名。”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不少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的收據、合同上並沒有按要求籤名。

不少房地產經紀機構缺乏房地產經紀人及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等專業人員,門店公佈的房產經紀人信息所屬公司與實際公司不符,一些工作人員無資格證也在從事二手房相關交易。

執法過程中,檢查組表示,因為從業人員的專業化程度普遍不高,也衍生出房地產交易合同不規範等其他問題,容易引發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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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項違規行為詳細情況

(一)縣住保局、縣行政執法局(一分局)重點查處下列行為:

1、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

2、房地產經紀人員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

3、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代辦貸款、代辦房地產登記等其他服務,未向委託人說明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情況,並未經委託人同意;

4、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未由從事該業務的一名房地產經紀人或者兩名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簽名;

5、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前,不向交易當事人說明和書面告知規定事項;

6、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照規定如實記錄業務情況或者保存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

7、房地產經紀機構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擅自對外發布房源信息;

8、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人員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

9、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人員洩露或者不當使用委託人的個人信息或者商業祕密,謀取不正當利益;

10、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人員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11、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人員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

12、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人員侵佔、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

13、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人員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

14、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人員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

15、其他違反房地產居間、代理服務相關規定提供經紀服務的行為。

(二)縣發改局、縣行政執法局(五分局)重點查處下列行為:

1、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地產經紀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以及相關房地產價格和信息。

2、房地產經紀機構擅自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3、房地產經紀機構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

4、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服務,一項服務可以分解為多個項目和標準的,應當明確標示每一個項目和標準,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

5、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未完成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事項,或者服務未達到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標準的情況下,仍然收取佣金構成價格違法行為的;

6、兩家或者兩家以上房地產經紀機構合作開展同一宗房地產經紀業務的,未按照一宗業務收取佣金,向委託人增加收費構成價格違法行為的;

7、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人員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8、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人員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構成價格違法行為的;

9、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提供經紀服務的行為。

(三)縣市場監管局重點查處以下行為:

1、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業務;

2、房地產經紀機構虛假宣傳、廣告違法的行為;

3、其他違反市場秩序經營的行為。

(四)對存在涉及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不正當經營行為,及時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公安、稅務明確專人對接,參予重點涉嫌違法違規項目的聯合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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