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呆了!九江一3歲熊孩子偷開其父親的汽車,撞傷一名女子

電動汽車 新能源汽車 法律 社會 潯陽晚報 2017-04-14

小孩路上開車不僅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更是對別人的不負責任。近日,瑞昌市一名還未上幼兒園的3歲男孩,拿著爸爸的汽車鑰匙,學著爸爸平時開車的一連貫動作,將一輛手動擋的比亞迪小轎車開動,最終致一名中年女子受傷的交通事故。

驚呆了!九江一3歲熊孩子偷開其父親的汽車,撞傷一名女子

網絡配圖

3歲兒童學父親開車,撞傷一名女子

4月5日,瑞昌市民劉師傅開車回到位於瑞民家園小區的店門口,他將車子拉了手剎,用遙控器上了鎖後回到店中,隨手將車鑰匙扔在桌上,沒想到十幾分鍾後鄰居跑來告訴他,他的3歲兒子將他車子開到路對面人行道上去了,還撞傷了一個鄰居。劉師傅得知後急忙跑了出去,發現兒子嚇得哇哇大哭,車頭前有個中年女子躺倒在地上。劉師傅急忙送中年女子去醫院,所幸無生命危險。

驚呆了!九江一3歲熊孩子偷開其父親的汽車,撞傷一名女子

被撞車輛(圖片由瑞昌市交管大隊提供)

據親眼目睹了事情經過的徐大爺介紹,當時他正在賣水果,水果攤旁邊圍了很多人,正好他面對著出事的小汽車,他看到一輛黑色小汽車衝過來,也沒看到有司機,車子是拐著彎過來的。也不知道當時是誰叫了一句,大家嚇得趕緊跑,當時許女士因為是背對著的,所以沒等她反應過來,就撞上了,幸好小汽車被電杆攔住,撿回一條小命。劉師傅告訴交警,兒子平時非常好動,喜歡模仿,也經常坐他的車子,他表示下次一定要保管好車鑰匙。

父母影響是主因,需加強正確引導

孩子尤其是男孩子似乎對汽車有一種天生的好奇。做賽車手的夢想不僅僅是小天才有。

瑞昌市民王女士得知劉師傅兒子的事情後,開始擔心她那5歲的兒子長大後會不會偷偷開車。“我平時開車帶他出去玩,只要我暫時離開駕駛室,他就會爬到駕駛座上轉方向盤,有時還用手掛擋,長大可怎麼辦啊?”王女士擔憂道。

剛上小學二年級的文文告訴潯陽晚報記者,他有一輛電動汽車,車上有方向盤、油門和剎車裝置,平時他在小區裡“開車”玩時,感覺和其父親開車的方法差不多。“等我長高了,腳能踩到油門和剎車,我就可以開爸爸的車了。”文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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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交警眼中,孩子頻頻偷開私家車上路,與家長錯誤的教育方法分不開。“我曾看到有司機開車時將三四歲大的孩子抱在懷裡,讓孩子手握方向盤,自己則輔助轉動方向盤,逗得孩子咯咯笑,但這不是愛孩子,而是害孩子。”一名交通管理人士說。

該交通管理人士表示,作為第一監護人的父母,一定要正確引導孩子對機動車的興趣。“家長在日常生活中要將交通安全觀念灌輸給孩子,如16歲才能騎電動自行車上路、18歲才有資格報考機動車駕駛證。”

教育專家殷先生認為,部分父母在教育孩子時過於縱容,孩子自然會缺少界限和規則意識,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還有的父母對孩子管得過嚴,孩子在壓抑狀態下會有反彈,會挑戰父母權威,突破界限和規則。這兩種做法都不可取,正確的做法是幫助孩子樹立規則意識,讓孩子在規則制度的框架內充分探索。

未成年駕駛機動車撞傷他人,誰來賠償?

未成年人私自駕駛機動車上路,風險很大,讓不少成年人都驚出一身冷汗。律師程先生告訴潯陽晚報記者,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32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該法第48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另外,該法第49條還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本案中,劉師傅沒有盡到監護義務,因此,律師表示,劉師傅依法承擔被撞傷的中年女子損失。


章加榮 潯陽晚報記者 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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