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2017招生章程

大學 體檢 升學考試 教育 未來網新聞 2017-06-10

為了保證廣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2017年我院普通大專招生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人民滿意的高等學校為宗旨,強化招生管理,鞏固“陽光工程”的成果,維護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按質按量完成招生工作。

第二條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全稱為廣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院校代碼:13522),是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我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分管副書記、招生、紀檢、網絡中心及保衛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五條 廣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廣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錄取

第七條 我院2017年普通大專的招生計劃數以國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教育廳、考試院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為準,無計劃外招生和超計劃招生。

第八條 我院招生錄取工作在國家教育部的統一領導下,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各項工作規定。

第九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我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男女比例:我院各專業沒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一條 我院根據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二條 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凡符合所在省加分或降分投檔條件的考生,我院按投檔的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三條 對於進檔考生,優先錄取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同時注意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但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願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無其他加試要求。

第十五條 我院對於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經加、降分以後形成的總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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