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紀委監委曝光4人;大同市紀委監委通報7人

山西省紀委監委

5月15日,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4起“四風”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1

朔州市山陰縣吳馬營鄉原鄉長王偉違規決策問題。王偉在擔任吳馬營鄉鄉長期間,違反議事規則,在沒有經過集體研究也未詢價的情況下,擅自決定購進穀物聯合收割機10臺,致使扶貧資金受到損失。2018年5月,王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忻州市偏關縣樓溝鄉鄉長盧鑫不作為慢作為問題。2016年10月,樓溝鄉在收到偏關縣脫貧攻堅總指揮部撥付的9.1萬元扶貧培訓專項資金後,盧鑫不作為慢作為,未按要求及時安排培訓工作,致使專項資金長期滯留。此外,盧鑫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4月,盧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晉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駐北石店工作組副組長田玉紅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1月至11月,田玉紅先後多次公車私用,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2月,田玉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4

忻州市原平市農業生產資料公司經理鄭新亮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問題。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鄭新亮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報銷應由其個人承擔的通訊費,共計1950元。2019年3月,鄭新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責令退交違紀所得。

大同市紀委監委

山西省紀委監委曝光4人;大同市紀委監委通報7人

現將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

雲州區聚樂鄉塔兒村黨支部原書記丁堂虛報套取危房改造款問題。2015年8月,丁堂利用職務便利,在塔兒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建工程建設項目中,與本村報賬員丁壯(另案處理)共同商議,以虛列他人戶名的方式,多報了兩間不符合政策的房屋,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4995萬元,改造後的房屋其二人各分得一間居住;此外,丁堂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3月,丁堂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案款予以追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新榮區破魯堡鄉破魯堡村黨支部書記李全有、村委會主任鄭茂生在低保審核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4年6月,李全有在貧困戶識別過程中,工作不認真,對貧困戶識別不精準,將不符合條件的村民李某某上報為貧困戶;此外,李全有、鄭茂生在低保審核過程中,還存在不正確履行職責,未及時將村民鄭某某家庭成員名下於2015年2月擁有車輛的信息上報鄉政府,致使鄉政府未及時取消鄭某某低保資格的問題。2018年11月,李全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鄭茂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靈丘縣下關鄉謝子坪村黨支部書記劉先元在扶貧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2018年,靈丘縣林業局給謝子坪村分配了6個生態護林員名額,劉先元本應按照相關規定,召開會議研究確定生態護林員人選,但其利用職務之便優親厚友,未召開任何會議,指定了6名生態護林員,其中4名與其有親屬關係,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1月,劉先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

渾源縣駝峰鄉梨園村黨支部書記盧國政扶貧資金髮放不及時問題。2017年1月,縣扶貧辦將6萬元光伏發電受益款打入梨園村集體賬戶,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該扶貧款應按照每戶3000元標準發放給梨園村20戶深度貧困戶,但盧國政未落實這一政策,扶貧款沒有及時發放給貧困戶,一直滯留在村委會賬戶上,致使該村深度貧困戶不能及時受益解困。2018年8月,盧國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

廣靈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中心幹部、一斗泉鄉荊家窯村第一書記魏才亮,一斗泉鄉荊家窯村黨支部書記白金祿在扶貧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8月以來,魏才亮擔任一斗泉鄉荊家窯村第一書記,但其沒有認真開展駐村扶貧工作,對於結對幫扶的8戶貧困戶,只知道其中3戶姓名,幫扶工作流於形式。同時,魏才亮還存在駐村脫崗問題;白金祿作為荊家窯村黨支部書記,對魏才亮存在的上述問題不提醒不批評,甚至弄虛作假,在魏才亮虛報駐村天數的考勤表上簽字。2019年1月,魏才亮、白金祿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山西省紀委監委曝光4人;大同市紀委監委通報7人

來源 | 山西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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