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又開車!儋州一男子酒後逞強開車被拘3個月'

儋州 刑法 南海網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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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又開車 親人兩行淚

與朋友聚餐,這代價也太大了

男子酒後還要逞強開車

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

南國都市報8月20日訊(記者 樑振文)都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儋州市民何某不以為然,跟朋友聚餐喝酒後,開車回去途中被交警攔下。近日,何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

經查,與朋友聚餐喝酒後,何某駕車回家,在途經那大鎮225國道與龍門路交匯路段時,何某被民警攔查。民警當場對何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認為其涉嫌醉酒駕駛,隨後帶其到儋州市西部中心醫院採集血樣並送檢。

經鑑定,何某的血液樣本中檢測出乙醇,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190毫克。

儋州法院認為,何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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