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丟失了,退伍證沒有了,有這些辦法可以正常登記(互相傳閱)

檔案 老兵生涯 2018-12-05

根據《退伍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問答》第一項,關於證明退伍軍人身份的證件材料問題,其解答是:退伍軍人原則上應使用置業證、退伍證、離休退休證等證明其退役軍人的身份,不接受戰友之間證明身份方式。

對於相關證件丟失或無檔案,無法證明退役軍人身份的,應經熟悉情況的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出具相關材料,並通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關部門比對認定身份。對於提供原始證件的人員,在填報時選“退役證件”項,提供證明材料的選擇“退役證明材料”項。確實無法證明身份的原則上不採集。另附截圖,請細看,希望能幫助到你。

檔案丟失了,退伍證沒有了,有這些辦法可以正常登記(互相傳閱)

按照常規來講,退役軍人的檔案都是交由戶口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武裝部,在退伍返鄉時,由送兵幹部採取攜帶移交,或者郵局郵遞的方式送到民政局,然後再移交至各地武裝部,民政局是不負責檔案保管的。

所以,我認為你首先應該明確你的檔案在退伍時到底落在了哪裡,是你以為民政局給你搞丟了呢?還是民政局工作人員明確告訴你是他們搞丟了。這個必須弄清楚,你主觀丟失和他們工作疏忽丟失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性質。

如果確定是民政局把你檔案丟失了,這是他們的重大工作失誤,嚴格來講是要追究責任的,你完全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讓他們負責給你補辦,誰犯的錯誤誰來收拾攤子。要是補不了的話,可以要求他們為你出具服役相關證明。另外,不知道你們當地現在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成立沒有,要是成立了,你可以到該部門申訴辦理。

當然,如果是你自己丟失了,那麼事情就麻煩了。你要從村委會開始逐級往上溝通,並出具一系列的證明,甚至還要與部隊的軍務部門取得聯繫,查閱相關留存存根,總之是非常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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