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刺史制度——維護皇權設立的刺史,在後來是如何成統治威脅?

刺史制度作為中央對地方所實行的一種較為完備、系統的監察制度,原本是為了維護皇權所設立,為何會在後來逐漸成為皇權的最大威脅呢?

筆者先從刺史起源開始說起

刺史制度雖是漢武帝時期才正式確立,但它的起源我們似乎得追溯到更遠的秦。

詳解刺史制度——維護皇權設立的刺史,在後來是如何成統治威脅?

秦始皇

《史記.蕭相國世家》記載:“秦時無刺史,以御史監郡”。這充分說明了秦雖無刺史,但卻已出現了類似刺史性質的官職。

秦時期,始皇帝設立郡縣制,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守權力很大,為維護統治,於是始皇帝於郡中設御史,負責監察郡守行政事務,由於是任監察之職,又被稱為監御史,它的地位可與郡守並列。

在秦滅亡後,刺史制度曾消亡了一段時間,無論是項羽還是劉邦,他們都沒采用刺史制度監察地方。項羽統治時間短沒能夠用上這好理解,那為何劉邦不用呢?

漢承秦制,為何劉邦放過了監察制度?這並不是劉邦出於情感方面不願於監察自己功臣們,而是他沒有機會。

詳解刺史制度——維護皇權設立的刺史,在後來是如何成統治威脅?

劉邦

當時的劉邦在稱帝后依然無瑕於設立監察制度,因為他大多時間都在平定異性諸侯王叛亂,等叛亂平定後,他自己也去世了。

劉邦去世後,監察制度則在他兒子劉盈(漢惠帝)手裡恢復,當時的漢惠帝於公元前192年重新設置了監御史。

《唐六典·御史臺》原註記曰:“惠帝三年,相國奏監御史監三輔、郡,察以九條,察有司訟者,盜賊者,偽鑄錢者,恣為奸詐論獄不直者,擅興徭役不平者,吏不廉者,吏以苛政故劾無罪者敢為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者,非所當服者,凡九條。”

畢竟天下已大定,該是時候穩定吏治了。

不過漢惠帝也並不是照搬秦時期的監御史,他對監御史職能進行了調整。在秦時期,監御史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監察中央,另一部分是到地方擔任監察職務,而漢惠帝則把監御史完全設置成監察地方的官員。

這也是有原因在裡面的,畢竟漢惠帝年幼,對地方威懾力相對劉邦來說小太大,他急需要人去對地方進行全盤監控。

詳解刺史制度——維護皇權設立的刺史,在後來是如何成統治威脅?

漢武帝

《漢書.武帝紀》記載:“初置刺史部十三州。”漢武帝時期,由於郡國並行制的施行,導致天下郡國分立,越來越不好監察。於是漢武帝將天下劃分為十三州,州設立刺史(“刺”意為檢核問事,“史”即為原監察御史之意),一個州即一個監察區。

刺史在當時俸祿很低,只有六百石,但在世人眼裡卻是個肥差,因為它可以“居部九歲,舉為守相”,意思是當九年刺史,就可以做太守或者郡國國相。這裡不得不佩服統治者的駕馭之術,因為俸祿一低刺史則會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緊監察工作。

因此,漢武帝時期刺史制度的建立對於維護皇權、鞏固統治,確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刺史為了升官發財做的相當賣力,一時間也湧現了一大批成績卓異的刺史。

詳解刺史制度——維護皇權設立的刺史,在後來是如何成統治威脅?

西漢十三州

到這裡或許有人會質疑,刺史居然能夠監察太守,為何要為了當太守而奮鬥呢?

其實這時的刺史雖然可以監察太守,但卻只能監察,並無其他權力;而太守則是幹實務、從政經驗豐富的官員,乾的是受人尊重的體面工作。刺史不管是因俸祿,還是想掌實權成為一個體面、受人尊重的人,太守都是其奮鬥的目標。

兩者的區別我們從選人方面就可見一般,刺史一般都是選資歷尚淺的,而太守則是資歷比較老的。

刺史制度開始出現轉變是在昭宣時期

當時刺史的主要職能雖然還是監察,但也已經出現了特例,刺史能做出一些跨越其職能之事。

《漢書》記載:“(昭帝時期)齊孝王孫劉澤謀反,欲殺青州刺史雋不疑。發覺,皆伏誅。遷不疑為京兆尹,賜錢百萬。”“(宣帝時期)孫寶做益州刺史時,“親入山谷,諭告群盜,本非造意,渠率皆得悔過自出,遣歸田裡。”

從以上可以看出,昭帝時期出現刺史誅殺謀反的諸侯王,而宣帝時期則有刺史鎮壓動亂。

雖然這只是各例,刺史職責依舊是以監察為主,但這卻是一種趨勢,一種監察官將向地方官轉化的一個重要趨勢。

詳解刺史制度——維護皇權設立的刺史,在後來是如何成統治威脅?

王莽

於是才有了在後來王莽時期,刺史進一步進化,它被改稱為州牧,並有爵位,封牧為男,甚至地位變成是世襲的。

王莽篡漢,加上改制的不順利,引得民間武裝鬥爭不斷。為了對抗起義,王莽甚至給予州牧統軍權力,給他們加將軍稱號。這在《後漢書》可見:“莽見四方盜賊多,復欲壓之,賜諸州牧號為大將軍。”

從王莽時期刺史制度變化的種種跡象表明,已變成州牧的刺史權力在不斷上升,甚至有能力調動軍力,成為了地方軍事行政長官。這在《漢書》中也有記載證明,比如“地皇二年,綠林軍興起,“荊州牧某發奔命二萬人攻之。”

東漢建立後,恢復漢制,州牧再改回刺史。除此之外,刺史開始有了專門的固定治所,並且“奏事可遣計吏代行,不復自往”,這也說明了刺史權力、地位得到了最完全的官方認可,完全不像是監察之職。

隨之一起上升的是刺史的俸祿,在最早之時刺史俸祿僅為六百石,但東漢有二千石的刺史已是常態。

在東漢時期的詔書常雲:“刺史、二千石”,又常有派刺史領兵作戰之事,刺史奏聞之事不必經三公委派掾吏按驗,郡守、縣令對之頗為忌憚,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棄官之事。”

從東漢朝廷常有的詔書中可以看出,東漢時期的刺史比王莽時期更為權大,王莽時期只限於統兵方面,而東漢是地位全方面昇華。

詳解刺史制度——維護皇權設立的刺史,在後來是如何成統治威脅?

刺史府

東漢的刺史們相當於是領著朝廷的高額俸祿,在地方上做著自己的土皇帝。

到了東漢末年,由於王室衰微,那樣土皇帝刺史們就更加為所欲為了,朝廷面臨被架空的危險。

於是在公元188年,皇室宗親劉焉向當時的漢靈帝提出了一個削弱刺史的建議。即“刺史、太守,貨賂為官,割剝百姓,以致離叛。可選清名重臣以為牧伯,鎮安方夏。”

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廢史立牧”。不過刺史雖然被廢立,但新設立的州牧卻取代了刺史,成為一州之長官,刺史一定程度上相當於換了個形式再次借屍還魂了,而且是升級版本的刺史,因為它的權力再次提升了。

州牧的出現,導致時局徹底無法控制,在早前刺史還會顧及一下皇帝感受,走個形式,但州牧則是完全不聽指揮了。

當時漢末很多州牧都是關起門來做著自己的土皇帝,比如荊州牧劉表,就連劉焉自己也是在當益州牧後“造作乘輿車具(天子所用的車架)千餘輛”,欲稱帝。

在這時漢武帝為維護皇權正式設立的刺史制度,其實已經完全成為瓦解漢室皇權的最大助力,之後則是州牧間無視皇權為搶奪地盤的相互征伐。

詳解刺史制度——維護皇權設立的刺史,在後來是如何成統治威脅?

東漢末年割據勢力圖

夏目說:

漢代的刺史制度是吸取秦監察御史的基礎上設立的,在早期確實是達到了很好的監察效果,一時間吏治清廉、統治穩固。但到了後來由於執行一些公務的需要,勢力逐漸擴大,到最後演變成為割據一方的州牧,亡漢之社稷。

而刺史從只有監察作用逐漸地方官化,最終演變成為擁有大權的封疆大吏,每一段時期都有它特定的歷史原因,不過大多時候還是因鎮壓地方叛亂的需要。

比如西漢昭宣時期開始,刺史曾出現越權鎮壓諸侯謀反、民眾起義的特例;王莽時期為鎮壓武裝暴動正式給予刺史統兵作戰能力;東漢末年為鎮壓地方,設州牧,最終讓其成為實力強大的割據勢力。

當然刺史之所以能權力逐步擴大,還和皇帝自身有關,刺史是皇帝派往地方的代言人,它是“奉詔出制”的,背後站立的是統治階層最高級別的皇帝。只不過後來權力大到一定的時候,加上在地方勢力根深蒂固了,天高皇帝遠,皇帝在無法制約了。

漢興也刺史,亡也刺史!


(感謝閱讀,圖片來自網絡,侵權聯繫作者刪除)

參考文獻:

·《漢書》、《後漢書》、《史記》

.《漢代刺史制度的演變及特點》、《漢代郡國督察制度》

.《漢代的刺史制度》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