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規定(試行)》

創業 政治 時政 南陽報業傳媒 2017-05-15

南陽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規定(試行)》

龍騰南陽訊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共十個條款,從適用範圍、容錯事項、容錯條件、容錯程序、結果運用、提醒糾錯、保障措施等方面構成完整的容錯糾錯機制,著力營造銳意改革、勇於創新、敢於擔當、寬容失誤的政治生態和幹事創業環境。

《規定》指出,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嚴格管理幹部和熱情關心幹部結合起來,加大正向激勵力度,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幹事創業者鼓勁,為推動南陽轉型跨越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規定》要求,堅持嚴管厚愛。既嚴格管理幹部,把紀律挺在前面;又旗幟鮮明地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推動黨員幹部積極作為敢於擔當。鼓勵改革創新,把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嚴格依法行政,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杜絕以權謀私,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規定》明確了10項容錯事項以及容錯條件、容錯免責認定程序。規定要求,加強監管。對試行容錯免責的黨員幹部負有領導責任、監督責任的黨組織,要採取提醒約談、責令糾錯和完善制度等方式督促有關單位或個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定措施,及時糾正偏差和失誤。

規定指出,各級黨委(黨組)要落實容錯糾錯的主體責任,加強幹部隊伍建設,一級為一級負責,上級為下級擔當,推動幹部幹事創業。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行抓班子帶隊伍職責,旗幟鮮明地為幹部鬆綁解套,為敢想的人“開綠燈”,為敢幹的人“兜住底”,以實際行動營造幹部幹事創業的濃厚氛圍。

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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