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郴州這個“電老虎”被雙開!

郴州 跳槽那些事兒 紅網百姓呼聲 2019-04-25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郴州這個“電老虎”被雙開!

培植親信,偽造合同,套取國家資金……日前,郴州市北湖區紀委監委查處了一隻“電老虎”——郴州市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明偉嚴重違紀被“雙開”。

一直以來,陳明偉都夢想成為一名真正的大企業家,但同時又希望能擁有國企負責人的地位、資源和社會關係。於是他就走起了“雙軌制”:一方面當著電力公司的董事長,另一方面又熱衷於開公司賺大錢。

辦案人員說:“陳明偉在公司大肆培植親信,以此來鞏固自己的權威,使自己能為所欲為,公司的規章制度根本管不了他,自我監督、內部監督更是無從談起。”

郴州市廉政教育中心,陽光照進走廊一角。跟在辦案人員身後,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郴州市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郴州電力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明偉停了下來。他跟辦案幹部說:想晒15秒鐘的太陽。

當陽光照在他臉上的一剎那,陳明偉的眼淚奪眶而出……

4月21日,郴州市北湖區紀委監委辦案人員提到這一幕,不勝唏噓。目前,陳明偉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除陳明偉外,郴州電力公司領導班子全部成員及部分中層幹部共11人受到黨紀處分。

沒有合適項目,就偽造合同“關照”他人

熟悉陳明偉的人都知道,一直以來,陳明偉都夢想成為一名真正的大企業家。但同時,他又希望能擁有國企負責人的地位、資源和社會關係。於是就走起了“雙軌制”,即一方面當著郴州電力公司(該公司為國有企業)的董事長,另一方面又熱衷於自己開公司辦實體。

北湖區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呂湘枝介紹:“陳明偉先後以家人的名義開辦了農莊度假公司、教育培訓學校等公司實體,他說的‘雙軌制’也就是通常所講的‘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開辦公司需要資金,錢從哪裡來?自然是有合作關係的老闆那兒。

2009年至2011年,一公司負責人曾某在陳明偉關照下,與郴州電力公司簽訂金額為180多萬元的電力設備銷售合同。之後,陳明偉以急需資金週轉為名,分兩次向曾某索要30萬元。

2013年初,曾某再次找到陳明偉,希望能繼續關照和支持他的生意。陳明偉在沒有合適項目的情況下,授意負責公司器材管理的工作人員想辦法“關照”一下曾某。

“工作人員沒辦法,就偽造了一份與曾某公司金額為36萬多元的虛假合同,陳明偉明知是假合同,仍然同意簽訂了這份合同。”北湖區紀委監委辦案人員黃志東說:“2014年1月,曾某在未履行任何合同義務的情況下,獲得了郴州電力公司支付的19萬多元的虛增‘合同款’。如果不是因為陳明偉‘東窗事發’被撤職,所謂的‘合同款’會繼續流進曾某的腰包。”

培植親信,違規發放獎金福利100多萬

明知道虛造合同是違法行為,為什麼陳明偉的下屬仍舊遵照執行呢?

原來,在郴州電力公司,陳明偉的話就是“最高指示”。而他培植親信的手段也相當大膽。

經查,在全國都嚴格按中央八項規定要求狠剎濫發獎金福利風氣的大環境下,2013年至2016年春節期間,陳明偉為拉攏親信、收買人心,以各種名義違規給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中層幹部發放獎金福利100多萬元。

辦案人員黃飛華說:“陳明偉在公司大肆培植親信,把身邊那些與自己關係好或聽話盲從的員工提拔、任用到重要崗位和利益豐厚的部門,以此來鞏固自己的權威,使自己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在陳明偉任郴州電力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期間,該公司的電力工程業務等主要經濟指標迅猛增長,從2009年前的不足500萬元到2016年的工程總收入1.5億元,固定資產增長了8600萬元。

“在‘能人’光環的簇擁下,陳明偉對紀律對國法逐漸喪失敬畏心,模糊了黨紀國法的底線意識。”呂湘枝說。

收受賄賂

套取國家資金,不忘“權錢交易”

2013年,萬國住宅小區的綠化、停車位等附屬設施需進行升級改造,經估算需資金一千萬元。該小區的住戶均為某電力企業和郴州電力公司的職工。改造資金本應由住戶自籌自建,但某電力企業卻將此交給郴州電力公司來處理。

兩家單位表面上看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但在業務上,郴州電力公司依附於該企業。陳明偉一直以資金缺口為由拒絕。

呂湘枝介紹:“某電力企業要對所轄地區開展農網集中抄表改造工程,這個項目的資金性質是國家專項資金。某電力企業就玩了個‘套路’,要求四家分公司將這個工程交給郴州電力公司施工,並通過提高電錶單價定價標準的方式,讓郴州電力公司套取國家農網資金1200多萬元用於萬國小區的改造工程。”

在陳明偉的安排下,套取的錢全部投到萬國小區升級改造中。資金過手,陳明偉還不忘“權錢交易”一下。

2013年底,在陳明偉關照下,親信陳某的妻子羅某承攬了小區綠化、停車位改造工程和電梯井基礎工程,工程造價255萬多元。羅某迅速獲得工程進度款45萬多元。錢到賬後,羅某取出39萬元存到陳明偉姐姐銀行賬戶上。陳明偉隨後將該錢用於購房首付。之後,陳明偉又幫羅某額外增加40多萬元的追加工程款。

案發後,為幫助陳明偉逃避法紀懲罰、減輕處分,其親屬找到陳某,要陳某補寫一張借給陳明偉40萬元的借條,並在陳明偉未還款的情況下,要陳某偽造了3張還款條。

經查,陳明偉利用職務之便,為羅某等5人在電力工程承攬和電力器材銷售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賄賂122萬元。目前,陳明偉案已進入司法階段。(來源:瀟湘晨報)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郴州這個“電老虎”被雙開!

往期推薦

重磅福利!“五一”期間長株潭這些旅遊景點將免費、降價!

涉嫌受賄4千多萬!湖南駐上海辦事處原黨組書記、主任王華平一審開庭

瘋狂斂財3100餘萬!湖南“好人”村支書把持基層權力10餘年,犯下7宗罪

處分10名省部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2019年一季度成績單

湖南一“地下出警隊”被一鍋端!成員40多人,開賭場放高利貸……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郴州這個“電老虎”被雙開!

投訴、舉報、消費維權 戳戳戳!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