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鳳雅家人訴陳嵐:如果慈善走向傷害,怎能引以為榮?'

陳嵐 慈善 不完美媽媽 4月吃什麼 人民日報 2019-08-19
""小鳳雅家人訴陳嵐:如果慈善走向傷害,怎能引以為榮?

備受關注的小鳳雅家人訴陳嵐名譽侵權一案,最近開庭了。雖然法院沒有當庭宣判,但陳嵐的一句“作為被告,我以此為榮”,讓風波再起。

從去年4月開始,“微博大V”、知名公益人士陳嵐在其微博陸續發佈了“3歲女嬰王鳳雅疑似被親生父母虐待致死”等言論。鳳雅家人認為,陳嵐的不實言論和誘導性描述,誤導網友對其家人造成謾罵、侮辱,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陳嵐告上法庭。

目前,誰對誰錯我們尚不能遽下判斷。但道理卻一直很簡單: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公開發言負責。陳嵐在微博發佈的到底是不是事實,有待法院進一步核實。

"小鳳雅家人訴陳嵐:如果慈善走向傷害,怎能引以為榮?

備受關注的小鳳雅家人訴陳嵐名譽侵權一案,最近開庭了。雖然法院沒有當庭宣判,但陳嵐的一句“作為被告,我以此為榮”,讓風波再起。

從去年4月開始,“微博大V”、知名公益人士陳嵐在其微博陸續發佈了“3歲女嬰王鳳雅疑似被親生父母虐待致死”等言論。鳳雅家人認為,陳嵐的不實言論和誘導性描述,誤導網友對其家人造成謾罵、侮辱,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陳嵐告上法庭。

目前,誰對誰錯我們尚不能遽下判斷。但道理卻一直很簡單: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公開發言負責。陳嵐在微博發佈的到底是不是事實,有待法院進一步核實。

小鳳雅家人訴陳嵐:如果慈善走向傷害,怎能引以為榮?

小風雅家人在法院門外等待開庭

不過,從已報道的信息來看,陳嵐的某些言論,確實存在邏輯漏洞。一邊,她在微博中使用“疑似”“我懷疑”等標誌性的虛擬語氣;另一邊,又辯稱自己進行了調查核實。那麼,你對自己發佈的內容,到底是確定呢,還是臆斷呢?

事實上,關於陳嵐之前指控的“詐捐”一事,太康縣警方已經給出了調查結論,確認王鳳雅家屬共籌得善款38638元,“都用在了孩子身上”。當然,陳嵐也可以對警方的結論提出異議,這是她的權利。

毫無疑問,這個社會需要慈善,因為人間有太多苦與難。但是,做慈善不意味著就站到了道德高地,可以去控訴一切。公益人士的身份,也不能成為侵權的擋箭牌。

做慈善,尤其需要包容和同理心。不能總是基於自己的想象,來要求受助者家屬必須如何做。家屬的自我意識和自我判斷,形成於他們成長和生活的環境,不可能和公益人士完全一致。比如,陳嵐指責家屬不帶鳳雅去大城市治病,但現實可能是,家屬既沒有財產上的能力給孩子治病,也缺乏識見上的判斷為孩子選擇最好的治療。過分苛責他們,缺乏換位思考。

我依然相信,對於絕大多數父母來說,沒有誰比他們更愛自己的孩子。旁觀者,哪怕是愛心人士,也往往只能窺其表面,無法抵達家屬的內心深處。做出“利用女兒病情騙捐”“為了擺脫麻煩惡意斷絕孩子飲食”的揣測,太過貿然,也太過冰冷。

再舉個細節為例,陳嵐質疑:“為什麼不給孩子做化療?”家屬解釋,鳳雅在2017年底被確診為眼母細胞瘤時,家裡無錢做化療,只能進行保守治療;等到2018年4月愛心款到賬,孩子病情已到晚期,沒有醫院願意收治。這種略顯逼迫式的問題,有股咄咄逼人的意味。

我們不能要求家屬是聖母體質,正如我們不能要求愛心人士是天使體質一樣。哪怕家屬存在沒有盡職盡責的地方,我們也不能要求其完美表現。沒有人是道德完人,生命中帶點自私或雜質,或許才更像人,更鮮活。

做公益也要恪守一定的規則和底線。其實,回頭想想,當初陳嵐即使對鳳雅家人的行為和動機有所懷疑,更妥善的方式也是向管理部門反映,引入官方調查力量,而不是通過微博把可能無辜的家屬推向風口浪尖。如果慈善走向了傷害,公益結出了惡果,那麼這樣的愛心就有必要反思:是該引以為榮還是引以為恥呢?

(來源:荔枝銳評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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