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眼癌女童家人起訴陳嵐案開庭 志願者行為成爭議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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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河南周口眼癌女童王鳳雅家人起訴陳嵐名譽權案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開庭。

原告王鳳雅的爺爺王太友、母親楊美芹請求法庭判令陳嵐停止侵犯其名譽權的行為;在河南和上海的相關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在陳嵐的微博上公開置頂道歉,且置頂不少於兩個月的時間;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萬元,醫療損失8365元,精神損失費5萬元;承擔原告聘請律師的費用3萬元並承擔訴訟費。

8月14日的庭審中,原被告及雙方代理人均出庭。雙方就陳嵐發佈的微博是否造成名譽侵權、王鳳雅家人是否進行過積極治療、經濟賠償數額是否合理等問題進行了舉證和辯論。經過8個多小時的庭審,該案沒有當庭宣判,且雙方都表示拒絕調解。

陳嵐發的40條微博是否造成名譽侵權

2017年10月底,河南省太康縣張集鎮溫良村的兩歲半女童王鳳雅被確診患視網膜母細胞瘤,為了給孩子治病,母親楊美芹先後兩次在水滴籌發起籌款,並在火山小視頻直播求助。2018年3月起,有網友和一些微信公眾號稱,小鳳雅父母利用孩子病情籌款後放棄治療。2018年5月4日,小鳳雅不幸離世,不少網友仍質疑其家人詐捐。

2018年5月24日,微信公眾號“有槽”發佈文章《王鳳雅小朋友之死》稱,楊美芹籌集善款15萬元卻未給女兒治療,反而去北京的民營醫院為兒子治療兔脣。

此前,擁有70多萬粉絲、新浪微博實名認證的“作家陳嵐”通過自己的微博舉報,小鳳雅疑被家屬虐待致死。在此前後,陳嵐還在其微博上數次發表言論,指責王鳳雅的家人不給孩子積極治療,有詐捐嫌疑。

陳嵐曾在微博上稱,王鳳雅患上的是“最容易治癒”的癌症,小鳳雅沒有獲得治療,幾次前去探訪的“愛心媽媽”親眼目睹她被虐待的事實。陳嵐當時還指責,楊美芹通過視頻收到的打賞紅包沒有公示。

2018年5月25日上午,太康縣公安局相關人士表示,經警方調查,確認王鳳雅家屬當初的籌款目標是15萬元,但實際上只收到38638元捐款。這些錢基本用在了女兒王鳳雅的治療上,目前結餘1301元。據此,當地警方表示,不存在詐捐。5月25日下午,在太康縣張集鎮民政所、水滴籌、媒體人員的陪同下,王太友將所籌款項剩餘的1301元善款交到了太康縣慈善協會。

庭審中,原告方舉證陳嵐從2018年4月開始發佈的40條微博對原告造成了名譽侵權,特別是其中兩條原創微博導致輿論發酵。一是2018年4月9日晚發佈的公開報警微博,稱小鳳雅疑似被父母虐待致死,籌款數萬元卻未治療導致小鳳雅去世;二是另一條帶有詛咒性質的評論,稱“一家人生4個女兒,生出1個兒子,不給女兒治療,卻給兒子治療,也許治得了疾病,但治不了愚昧”等。

被告陳嵐表示,原告提出的40條微博中,關於2018年4月9日小鳳雅死亡的不實信息,3天后獲知真相後已經及時刪除;且這條微博中小鳳雅死亡的信息並非捏造,而是源於現場志願者即時傳遞的微信,是志願者從楊美芹和王太友口中得知的。陳嵐承認另一條微博言辭過激,但表示該條微博中沒有指名道姓,只是對社會現象的評論。

原被告雙方爭論的另一個焦點在於,陳嵐的微博是否直接導致了王鳳雅家屬遭到網絡暴力和短信謾罵。原告稱,楊美芹的手機從陳嵐2018年4月9日發佈報警微博後,一直收到陌生人的謾罵和詛咒短信,最多的時候一天收到40多條,並不斷受到來訪者的打擾,導致家人在當地無法做人,農田荒廢,收入減少,楊美芹本人還得了重度抑鬱症。

但被告表示,王鳳雅事件從2018年3月開始在各微信群和網絡上傳播,在陳嵐發佈報警微博前,就有不少網友指責其家屬沒有用籌款積極治療;陳嵐從未在微博公開發布小鳳雅家屬的姓名、住址和電話號碼,這些信息是楊美芹本人此前在火山小視頻直播時自己發佈的。被告還強調,因為知道文章《王鳳雅小朋友之死》中有不實信息,自己並未轉發該文章。

小鳳雅家人是否用籌款積極治療

在雙方向法庭提供的證據中,水滴籌平臺籌款記錄單據顯示,小鳳雅家屬先後發起兩次個人求助,共有2249人次捐款35689元。原告舉證稱,2018年5月24日,河南太康縣警方迴應,認定這一事件不構成刑事案件,且籌來的錢款大部分都用在孩子的治療上;太康縣人民政府官網發佈的公告也顯示,經調查,所籌善款多用於治療,剩餘款項1301元已捐給太康縣慈善協會。

但被告方堅持稱,原告始終沒有提供過給小鳳雅化療的單據,出示的只是醫院門診單、檢查單和飲食收費單據。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和到庭證人都對小鳳雅的治療過程進行了陳述。雙方基本認定,在2017年小鳳雅眼睛不適後,家人帶她在村診所、縣醫院都進行了檢查,受限於醫療條件,2017年11月又去到河南省綜合排名第一的醫院——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省醫院(以下簡稱“鄭大一附院”)進行了檢查。鄭大一附院醫生建議住院進一步檢查,必要時化療。2018年春節時,楊美芹在火山小視頻上直播,表示籌到錢後才能給小鳳雅化療。

原告稱,到大醫院給孩子化療需要兩萬元的押金和兩萬元的化療費用,而籌集的3萬餘元還不夠,但陳嵐表示,在河南醫院的化療費用一次僅需2000元,在上海也僅需5000元,全部化療過程有5萬元就可完成。另外,出庭證人鍾靈(音)稱,除了水滴籌的捐款外,當時各微信群都有愛心媽媽、愛心爸爸用微信直接給楊美芹轉賬,100元、200元都有,因此善款肯定不止水滴籌上的3萬餘元。

另外,陳嵐還質疑原告家庭沒有盡力給王鳳雅治療。2018年,王太友家為了給小兒子結婚,他的女兒們和小兒子湊錢買了一輛小轎車。王太友確認了買車一事,但堅持認為,小鳳雅家人選擇的治療方案,即“保守治療”,是普通農村人觀念中的正常選擇,而且帶著孩子輾轉去了好幾個醫院,已經盡了很大努力。

志願者行為成爭議焦點

此案中,原告認為陳嵐所發微博造成名譽侵權的原因之一,是陳嵐從未當面見過小鳳雅家人,只是通過志願者轉述和網絡獲取信息。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注意到,雙方對於2018年4月5日以後,志願者到河南太康王鳳雅家中督促家屬為孩子治療的過程爭議很大。

王太友稱,2018年4月5日,兩名穿著“9958兒童救護”馬甲的志願者馬某和盧某來到楊美芹和王太友家中,其中馬某承諾,只要他們帶著孩子到北京看病,紅十字會將捐助20萬元用於治療,還會讓明星和網民捐錢,不用家屬花錢。於是王太友、楊美芹帶著小鳳雅上了志願者的車。但在高速公路上,王太友看見馬某對著手機“哈哈”兩聲,並說“我終於把鳳雅媽媽勸到北京啦”,還在手機上不斷接收紅包,於是對這兩名志願者心生防備。

王太友敘述,在北京兒童醫院,馬某和幾位在場的“愛心媽媽”很快辦了就診卡,其中一名“醫托”領著一家人在3個科室看了專家,專家表示小鳳雅的病現在送來已經太晚,不能手術或化療,而小鳳雅此時經過一夜折騰又發起高燒,於是兩人帶著孩子到北京一家診所給孩子輸液。在這個過程中,楊美芹在手機上看到有人發佈尋人啟事,稱小鳳雅被媽媽和爺爺抱走,還公佈了兩人的私人信息,萬般無奈只能打車連夜回到老家。

但一位當時在場的證人在出庭作證時表示,在北京兒童醫院時,一個愛心媽媽利用人脈關係為小鳳雅辦了就診卡,並在沒有排隊的情況下,在人滿為患的醫院中輾轉會診了3個科室的醫生,最後來到急診室。這時,有愛心媽媽聯繫了其他醫院,說有床位,幾個人繼續勸說小鳳雅家人,表示可以支付當天會診費用、此後的租房、交通費,但最後小鳳雅家人還是離開了。

原告代理律師施曉俊表示,不排除有些志願者機構利用病兒的狀況和網友的善心謀取私利,而本案中馬某的志願機構“9958”就在業界有很大爭議,曾出現過病兒死後還繼續募捐的情況。

雙方還對原告要求的經濟損失、醫藥費、精神損失賠償進行了陳述和辯論,也未達成一致。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見習記者 魏其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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