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回憶常州車禍恐怖一幕,律師解讀責任認定,車主要擔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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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晚新視覺

17日上午,江蘇常州交通事故引起廣泛關注。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10人受傷。肇事司機非車主本人,系汽車補漆修理工,在與妻子王某某將補好油漆的奔馳車送還車主時,徐某某出現暈厥,車輛失控。事故原因仍在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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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晚新視覺

17日上午,江蘇常州交通事故引起廣泛關注。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10人受傷。肇事司機非車主本人,系汽車補漆修理工,在與妻子王某某將補好油漆的奔馳車送還車主時,徐某某出現暈厥,車輛失控。事故原因仍在調查當中。

目擊者回憶常州車禍恐怖一幕,律師解讀責任認定,車主要擔責嗎?

律師稱,司機有無刑責取決於是否有主觀過錯。若司機並非老闆只是普通員工,則受害者家屬索賠對象是其老闆,但司機存在過錯的話,老闆可向司機追償。

目擊者回憶

據揚子晚報消息,多名目擊者回憶當時場景直呼“嚇死了”

事發時,靠近事故現場的一家餐館裡,服務員李小姐和同事正在忙著準備中午的生意,她回憶“車開得非常快。在我家店門口路段被撞的是一輛黑色的電動車,整個車輪已經彎了,一個女士就躺在門前的一棵樹下面,手機掉在一旁。不遠處,一地的電動車零件碎片,三四隻鞋子散落在旁邊。在稍微再遠一點的地方,兩輛電動車受到了非常嚴重的撞擊,其中一個女士好像當場就已經死亡了,身下全是血,人都被撞對摺了。還有一個人倒在電動車旁邊,也已經死亡了,旁邊還坐著一個小孩子。撞停下來的奔馳車車底也有人,車頭也壓著人,真的是慘不忍睹。”

負責事故路段保潔的譚大爺告訴記者,現場到處都是電動車碎片,還有人躺在路中間一動不動,身下全是血,太嚇人了。

“我都不敢一直盯著看,午飯到現在也沒吃。”在電腦城附近開店的周阿姨剛好在11點多坐55路公交車經過事故現場,她在接受紫牛新聞記者採訪時還一直拍胸口:“真的是太可怕了,我經過事發地段的時候才11點多,現場才剛剛拉起了警戒線,公交車一路開過去,到處都是電動車和電動車碎片,還有死者和傷者。太慘了,實在是不忍心看!”

伸 延

駕駛員不是車主,車主要擔責嗎?

發生交通事故時,車主承擔責任和經濟賠償的有以下四點: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3、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4、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除以上四條外,如若發生交通事故則由駕駛員承擔責任和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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