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億元資本騰挪背後:長春高新生長激素濫售之痛

七年之後,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0661.SZ,以下簡稱“長春高新”)再啟與長春金賽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賽藥業”)之間的“換股”計劃。

6月6日,長春高新發布公告,以56億元收購金賽藥業29.50%的股權。若順利收購,金賽藥業將成為長春高新控股99.50%的子公司。此前,金賽藥業一直為長春高新的控股子公司,2018年,該公司營業收入為31.96億元,淨利潤11.32億元。

實際上,金賽藥業業績靚麗的背後,得益於核心產品生長激素“賽增”銷售的突飛猛進。在這背後鮮為人知的是,金賽藥業“開創”了一種獨特的醫藥銷售模式,即患者先在大醫院就診,然後醫生引導患者到指定的基層醫療機構買藥。這樣受到國家嚴格管制的肽類激素藥品就可以憑著小門診一紙處方任意購買。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判決對此認定,相關基層醫院是在金賽藥業找來需要賽增的病人後,專門開具賽增藥品的處方,金賽藥業沒有權力直接將賽增銷售給患者,而借用相關醫院醫生的處方權,變向銷售給病患,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且違反了《反興奮劑條例》。

記者多次致函和致電長春高新及金賽藥業尋求採訪,不過未得到迴應。

怪怪的拿藥途徑

“我家孩子今年11歲,打生長激素1年了,每個月花費1萬多元。我們最開始是在公立醫院就診的,卻被醫生叫到民營醫院開藥。我們一開始就覺得哪裡不對頭,拿藥的途徑感覺怪怪的。”重慶市民耿先生(化名)向記者講述了他的就診疑問。

去年4月份,因為在重慶某公立兒童醫院被確診為性早熟,耿先生的孩子每天需要注射8個單位的重組人生長激素注射液(商品名:賽增)。一方面是為了抑制性早熟的傾向和趨勢;另一方面是為了延長骨齡閉合,幫助孩子增高。不過,自始至終,耿先生都沒有在公立兒童醫院拿藥,而是被醫生引導至重慶金童佳健高兒童醫院(以下簡稱“重慶金童佳”)。在2019年3月12日之前,金賽藥業一直為重慶金童佳的關聯企業。

耿先生以為在公立兒童醫院就診,就應該在這裡拿藥,根本不知道重慶金童佳。“當時醫生說兒童醫院沒有大一點劑量的生長激素,只有15個單位的水劑。並且一次不能多開,我記得是隻能兩支。醫生告訴我,重慶金童佳可以開藥,好多患者都是在重慶金童佳拿藥,價格還便宜一點,當然最關鍵的是可以大劑量地拿藥。”

在被醫生推薦到重慶金童佳後,重慶金童佳要求耿先生把在某公立兒童醫院看病的資料複印一份放在該院,以此作為拿藥的依據。

“我們就是衝兒童醫院的名氣和權威性而來這裡治療的。雖然公立醫院有藥品規格的限制,我們的感覺是,兒童醫院也不應該把我們叫到金童佳去,重慶醫科大學下面還有多個醫院,好像他們那邊也有30個單位的,你要分流的話,也應該分流到這些醫院去呀。”對於被醫生引導至民營醫院拿藥,耿先生很不解。

耿先生說道,“另外,我瞭解到的,實際上小劑量的患者也是被叫到金童佳去開藥。某兒童醫院與金童佳可能存在利益輸送的嫌疑。”

記者注意到,耿先生及其孩子的情況並非個例,而是當地需要注射生長激素的群體的普遍現象。

為什麼患者在公立醫院看病就診,卻被醫生引導至金賽藥業關聯的民營醫院拿藥以及進行後續的複診呢?重慶甄女士(化名)向記者表示,“說得好聽點,重慶金童佳是為家長們拿藥提供了方便。但是實際上,金童佳就是一個賣藥的醫院。公立醫院不能做的,它就用這個民營醫院來完成。當然,我也不知道它這麼做有沒有問題。”

因為覺得自己孩子身高比同齡人矮,同時看到朋友的孩子也在打生長激素,甄女士也帶著孩子去上述某公立兒童醫院就診。

甄女士介紹道,“我的孩子今年6歲了,5歲開始用生長激素。這個年齡屬於較早的,現在是每天3個單位,15個單位可以用5天。但是兒童醫院最多隻能開兩支,所以我10天就要去拿一次藥。”

因為不能頻繁地去公立兒童醫院掛號拿藥,甄女士也被醫生介紹到了重慶金童佳。甄女士說道,“我們在兒童醫院看病知道這個藥的時候,醫生就跟我們說你打400客服電話,就會有廠家的客服來跟進,每一個患兒都有一個售後,告訴你怎麼使用。醫生沒有這麼多時間跟我們講,售後就會跟家長講,孩子的病情是怎麼產生的,用了生長激素後有什麼好處,用完後會達到什麼效果,你應該怎麼使用……”

據瞭解,金賽藥業生長激素產品包括賽增(粉針劑)、賽增(水針劑)、金賽增(長效水針劑)。長春高新相關公告稱,金賽藥業生長激素系列產品市場份額達60%以上。相對粉針劑而言,水針劑注射方便,患者依從性更高,目前為患者主要使用的規格。另外,因為普通的粉針劑和水針劑需要每天皮下注射,而長效水針劑只需每週注射一次,因此後者價格更高。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因為公立醫院的權威性,去公立醫院看病,卻被醫生引導至民營醫院拿藥,像耿先生和甄女士一樣的人情況並不少見。

據長春高新2018年年報,重慶金童佳作為當時的關聯企業,關聯交易為1.29億元。假設按照每名患兒每年10萬元來計算,重慶金童佳至少有上千名類似於耿先生和甄女士一樣的家長用戶。

據長春高新收購公告,2018年,金賽藥業前五大客戶分別為國藥控股、重慶金童佳、上海健高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健兒醫療門診有限公司、華潤醫藥集團。除了國藥控股和華潤醫藥集團以外,三家企業均曾為金賽藥業關聯方。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金賽藥業第五大客戶為成華保和和順社區衛生服務站,銷售額為7243.43萬元,佔比3.48%。成華保和和順社區衛生服務站為民辦非企業單位,註冊資本僅為6萬元。

日前,記者走訪成華保和和順社區衛生服務站時發現,該衛生服務站人流稀少,患者寥寥。該衛生服務站醫生表示,原增高門診已經在今年元旦搬走。成華保和和順社區衛生服務站相關負責人向記者坦言,服務站與金賽藥業之間是合作關係,“現在和他們沒有合作了,他們就搬走了,目前搬到了華西婦產兒童醫院,那裡人流量要相對多一些,這邊的病人也有但沒有那邊集中。”

事實上,在長春高新2009年至2015年的前五大客戶中,醫藥分銷企業極少,大都為門診部、醫院。其中,北京老醫藥衛生工作者協會崇文龍潭湖門診部出現7次,上海臨潼門診部出現6次。公開信息顯示,金賽藥業與上海臨潼門診部於2017年因買賣合同糾紛訴諸法庭。

那麼,金賽藥業這種獨特的生長激素銷售模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呢?

2013年,長春高新“小門診成大客戶”的事件引發關注。

此前,在迴應媒體對金賽藥業涉嫌違規銷售國家管制藥品的質疑時,長春高新表示,“本公司自2008年以來,按國家相關法規要求,多次接受國家、省、市藥監部門‘肽類激素類產品’的相關檢查,經檢查確認:公司的銷售渠道及合作客戶全部符合《反興奮劑條例》相關規定。”

《處方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醫療機構對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大型公立醫院依據《藥品處方管理辦法》,不允許同一廠家的產品有多種規格同時在醫院銷售,而中小醫療機構不存在規格限制,可向患者提供全規格藥品,有效滿足差異化需求。這被長春高新用於解釋其生長激素特殊銷售模式的理由。

不過,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金賽藥業與其一家合作伙伴的判決書卻與上述說法相左。

上述判決書顯示,2015年1月27日,金賽藥業與濟南協和醫院簽訂《科室合作協議》,合作方式為濟南協和醫院將醫院二樓西側北段第二間承包給金賽藥業開展業務,業務範圍為金賽藥業注射用生長激素的銷售。另外,金賽藥業負責外聘專家、第三方醫務人員工資獎金等一切相關費用。

在合作僅一年後,金賽藥業與濟南協和醫院產生糾紛,雙方對薄公堂。

判決書表示,“金賽藥業供應的賽增,屬於肽類激素產品,應執行《反興奮劑條例》,依據《反興奮劑條例》第十四條,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的生產企業只能向醫療機構、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藥品批發企業和其他同類生產企業供應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

法院遂做出上述判決。

一個不可爭議的事實是,相關法規對肽類激素產品嚴格監管是為了防止濫用。不過,這些銷售賽增的小門診,如果皆是金賽藥業的關聯方或者是其派駐醫務人員,則已異化成了可怕的開藥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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