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福特曹振宇迴應壟斷處罰:接受處罰,積極整改

6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對長安福特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福特)實施縱向壟斷協議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對長安福特處以罰款1.628億元。

長安福特曹振宇迴應壟斷處罰:接受處罰,積極整改

“長安福特完全接受這個決定,過去長安福特在這個方面的工作沒做好,現在已經按照國家相關部門和法律要求做了大量整改,在橫向和縱向壟斷競爭方面都按照國家要求做了一系列部署。”在6月5日重慶車展上,長安福特全國銷售服務機構執行副總裁曹振宇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

據瞭解,市場監管總局對長安福特進行處罰的原因在於,2013年以來長安福特在重慶區域內通過制定《價格表》、簽訂《價格自律協議》以及限定下游經銷商在車展期間最低價格和網絡最低報價等方式,限定下游經銷商整車最低轉售價格,違反《反壟斷法》關於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的壟斷協議的規定。調查過程中,長安福特沒有提供證據證明相關行為符合《反壟斷法》第十五條規定的豁免情形。長安福特上述行為剝奪了下游經銷商的定價自主權,排除、限制了品牌內的競爭,並實際削弱了品牌間的競爭,損害了相關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據此,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長安福特處以上一年度重慶地區銷售額4%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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