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信材料:關於實施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後調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的公告

材料科學 劉曉明 深交所 股票 證券之星 2017-06-08

證券代碼:300537 證券簡稱:廣信材料 公告編號:2017-039

江蘇廣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實施 2016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後調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

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

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概述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於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方案的議案》等議案,並於

2017 年 2 月 6 日召開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交易方案的相關

議案。根據上述議案,公司擬向陳朝嵐、劉曉明、吳玉民、許仁賢、盧禮燦、陳文、

肖建和無錫宏誠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其持有的

江蘇宏泰 100.00%股權。本次交易價格為 66,000.00 萬元,其中 60.00%以發行股份

方式支付,股份發行價格為定價基準日前 20 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 90%,即

44.73 元/股,共計發行 8,853,115 股;交易價格的 40.00%以現金方式支付。同時,

公司擬向不超過 5 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擬募集配套資金總

額不超過 31,400.00 萬元。

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

議決議公告日。經交易各方協商,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價格為定價基

準日前 2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90%,即為 44.73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

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有除權、除息事項或法律法規、深交所相關規則

規定的調價情形的,則按相關規則對發行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上述事項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江蘇廣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陳朝嵐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810

號)核准。

二、公司 2016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情況

公司於 2017 年 3 月 27 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

十次會議,以及於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開的 2016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

《關於公司〈2016 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

總股本 100,000,000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幣現金,同時以

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6 股。

公司於 2017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2016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本次權益

分派的股權登記日為 2017 年 5 月 26 日,除權除息日為 2017 年 5 月 31 日。本次權

益分派已於 2017 年 5 月 31 日實施完畢。

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調整情況

鑑於公司 2016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成,現對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的發行價格及發行數量作以下調整:

1、發行價格的調整

公司 2016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實施完畢後,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發行價格

由 44.73 元/股調整為 27.86 元/股,具體方法如下:

調整後的發行價格=(調整前發行價格-每股現金股利)÷(1+總股本變動

比例)=(44.73-0.15)÷(1+0.6)=27.86 元/股

2、發行數量的調整

公司 2016 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實施完畢後,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發行數量

由 8,853,115 股調整為 14,213,924 股,具體調整情況如下:

持有交易 調整前發 調整後發

序 交易對價

發行對象 標的股權 行股份數 行股份數

號 (萬元)

比例 量(股) 量(股)

1 陳朝嵐 23.51% 15,514.49 2,081,084 3,341,239

2 劉曉明 23.38% 15,432.98 2,070,151 3,323,685

3 吳玉民 20.70% 13,663.58 1,832,808 2,942,623

4 許仁賢 15.21% 10,040.15 1,346,767 2,162,272

5 盧禮燦 6.69% 4,412.20 591,844 950,222

6 陳文 4.56% 3,009.60 403,702 648,155

7 肖建 0.95% 627.00 84,104 135,032

無錫宏誠管理諮詢合

8 5.00% 3,300.00 442,655 710,696

夥企業(有限合夥)

合計 100.00% 66,000.00 8,853,115 14,213,924

3、現金支付金額的調整

根據公司與交易對方簽署的《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如發生因認購

方認購的公司股份數不為整數而需要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支付的情形,公司應根

據實際情況對現金對價金額進行調整。由於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的上述調整,現金

對價金額相應由 26,400.02 萬元調整為 26,400.01 萬元,具體調整情況如下:

調整前的 調整前的 調整後的 調整後的

發行對象 股份對價 現金對價 股份對價 現金對價

(萬元) (萬元) (萬元) (萬元)

1 陳朝嵐 9,308.69 6,205.80 9,308.69 6,205.80

2 劉曉明 9,259.79 6,173.19 9,259.79 6,173.19

3 吳玉民 8,198.15 5,465.43 8,198.15 5,465.44

4 許仁賢 6,024.09 4,016.06 6,024.09 4,016.06

5 盧禮燦 2,647.32 1,764.88 2,647.32 1,764.88

6 陳文 1,805.76 1,203.84 1,805.76 1,203.84

7 肖建 376.20 250.80 376.20 250.80

無錫宏誠管理諮詢合

8 1,980.00 1,320.00 1,980.00 1,320.00

夥企業(有限合夥)

合計 39,599.98 26,400.02 39,599.99 26,400.01

注:上表可能存在數據加總後與相關彙總數據存在尾差,系計算時四捨五入造

成。

除以上調整外,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方案的其他

事項均無變化。

特此公告。

江蘇廣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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