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明確取消“會計證”!2000萬會計人何去何從?

財會 資格考試 法律 教育 新理財雜誌 2017-03-28

財政部明確取消“會計證”!2000萬會計人何去何從?

會計證取消已進入法定程序,目前正在積極推進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會計法》的相關規定,對於已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仍然可以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繼續教育將繼續。

財政部明確取消“會計證”!2000萬會計人何去何從?

2017年3月3日,財政部終於就會計從業資格證,這一涉及2000萬會計人的證書做出了明確表態,那就是——取消

取消“會計證”是否與現行的《會計法》衝突?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68號),會計從業資格被列為建議取消的職業資格事項。但是,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行政許可需要修改上述《會計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需要依照立法法等規定的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相關法律規定。財政部會計司相關負責人是這樣回答的:目前,會計司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會計法》的修訂工作,新的《會計法》將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必需的准入證明。

以前獲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否仍然有效?

關於已經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否仍然有效問題,根據2016年11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湯濤副部長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的講話,對取消前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今後還可以繼續發揮能力水平證明的作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會計從業資格行政許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必需的准入證明,但是,會計人員已經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仍然可以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

會計人員是否應當繼續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關於會計人員是否應當繼續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司負責人表示,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是《會計法》的明確要求。《會計法》第39條規定,“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同時,會計工作的專業性很強,相關知識更新也較快,繼續教育制度有利於引導會計人員持續更新知識、提高業務素質和專業勝任能力。

財政部明確取消“會計證”!2000萬會計人何去何從?

延伸閱讀

“會計證”為什麼會被取消?

其實這一切並非偶然。近年來,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每年增加160萬人左右,增長速度達到10%左右,與此同時,我國基礎崗位的會計人員嚴重過剩,最新數據顯示,2000萬會計從業者中,300萬持證者已經轉行,300萬持證者過剩,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含金量和市場認可度急劇下滑。導致其作為一個職業資格證書,卻越來越無法發揮出它應有的作用,非常不利於會計行業的健康發展。

2000萬會計人何去何從?

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這次政策的調整其實帶著非常明顯的洗牌信號。從行業發展到人才結構到教育體系,會計行業即將面臨的是一次全方位的人才升級戰。底層1400萬的從業人員如果無法通過更高級別的人才篩選和優化體系,可能會更快地遭遇邊緣化危機;而依然想要進入會計行業的新人,必須通過更具挑戰性的職業能力水平認定體系才能獲得更好的職業發展。

企業對會計的需求不會因為取消會計證而減少,反而對高端會計人才需求增加,全國缺乏上百萬中高端會計人才,也就是管理型會計人才。在會計行業,只要不斷的學習,你將會有更大的舞臺。

“會計證”取消了,不必悲傷,真正的會計門檻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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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會計報(注:本文有做刪減和補充)

編輯: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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