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邏輯二:你為什麼不是我想象中的樣子?
一個心理學家講過一個事。
小夥子抱怨說:“我女朋友從不考慮我的感受!”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邏輯二:你為什麼不是我想象中的樣子?
一個心理學家講過一個事。
小夥子抱怨說:“我女朋友從不考慮我的感受!”
問其原因,他說:“昨天,我打電話約她吃飯,她掛了,我連續打了3個,她都掛了。”
“她或許有急事?”
“我女朋友事後解釋,說當時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
“嗯,這很正常。”
“不,這不正常。如果我是她,我會找藉口離開辦公室,然後打電話給對方,哪怕發個短信也好。”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邏輯二:你為什麼不是我想象中的樣子?
一個心理學家講過一個事。
小夥子抱怨說:“我女朋友從不考慮我的感受!”
問其原因,他說:“昨天,我打電話約她吃飯,她掛了,我連續打了3個,她都掛了。”
“她或許有急事?”
“我女朋友事後解釋,說當時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
“嗯,這很正常。”
“不,這不正常。如果我是她,我會找藉口離開辦公室,然後打電話給對方,哪怕發個短信也好。”
在心理學上,這叫“投射性認同”。
- 我覺得你應該如何如何對我,否則就是不在乎我。
- 我覺得你應該是A,可你居然是B,看來你是壞的。
類比到現實中,就成了某些嘶聲力竭的吶喊。
“真沒想到你這麼懶,你太讓我失望了!”
“連下班都不願接我,你根本就不愛我!”
簡單來說,你把理想伴侶全投射到對方身上,並且,你還非常執著,必須要求對方認同。
比如,你不能打遊戲,你不能發脾氣,你要下班接我,你要時時刻刻證明愛我······
對方又非為你而活,肯定沒法如你所願。
於是,執著於幻想的你,隨即被巨大的痛苦吞沒。
同時,你還會掉進兩個死循環。
一個是無休無止的指責,另一個是強制改造:
- 如果你愛我,你就要幹嘛幹嘛。
- 你看別人多麼多麼好,你怎麼就不學著點?
可事實上,人都會捍衛自己的意志,而拒絕他人的改造。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邏輯二:你為什麼不是我想象中的樣子?
一個心理學家講過一個事。
小夥子抱怨說:“我女朋友從不考慮我的感受!”
問其原因,他說:“昨天,我打電話約她吃飯,她掛了,我連續打了3個,她都掛了。”
“她或許有急事?”
“我女朋友事後解釋,說當時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
“嗯,這很正常。”
“不,這不正常。如果我是她,我會找藉口離開辦公室,然後打電話給對方,哪怕發個短信也好。”
在心理學上,這叫“投射性認同”。
- 我覺得你應該如何如何對我,否則就是不在乎我。
- 我覺得你應該是A,可你居然是B,看來你是壞的。
類比到現實中,就成了某些嘶聲力竭的吶喊。
“真沒想到你這麼懶,你太讓我失望了!”
“連下班都不願接我,你根本就不愛我!”
簡單來說,你把理想伴侶全投射到對方身上,並且,你還非常執著,必須要求對方認同。
比如,你不能打遊戲,你不能發脾氣,你要下班接我,你要時時刻刻證明愛我······
對方又非為你而活,肯定沒法如你所願。
於是,執著於幻想的你,隨即被巨大的痛苦吞沒。
同時,你還會掉進兩個死循環。
一個是無休無止的指責,另一個是強制改造:
- 如果你愛我,你就要幹嘛幹嘛。
- 你看別人多麼多麼好,你怎麼就不學著點?
可事實上,人都會捍衛自己的意志,而拒絕他人的改造。
於是,當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付出,還無法改變對方時,你便陷入了更深一層的痛苦。
以及,更歇斯底里的指責。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邏輯二:你為什麼不是我想象中的樣子?
一個心理學家講過一個事。
小夥子抱怨說:“我女朋友從不考慮我的感受!”
問其原因,他說:“昨天,我打電話約她吃飯,她掛了,我連續打了3個,她都掛了。”
“她或許有急事?”
“我女朋友事後解釋,說當時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
“嗯,這很正常。”
“不,這不正常。如果我是她,我會找藉口離開辦公室,然後打電話給對方,哪怕發個短信也好。”
在心理學上,這叫“投射性認同”。
- 我覺得你應該如何如何對我,否則就是不在乎我。
- 我覺得你應該是A,可你居然是B,看來你是壞的。
類比到現實中,就成了某些嘶聲力竭的吶喊。
“真沒想到你這麼懶,你太讓我失望了!”
“連下班都不願接我,你根本就不愛我!”
簡單來說,你把理想伴侶全投射到對方身上,並且,你還非常執著,必須要求對方認同。
比如,你不能打遊戲,你不能發脾氣,你要下班接我,你要時時刻刻證明愛我······
對方又非為你而活,肯定沒法如你所願。
於是,執著於幻想的你,隨即被巨大的痛苦吞沒。
同時,你還會掉進兩個死循環。
一個是無休無止的指責,另一個是強制改造:
- 如果你愛我,你就要幹嘛幹嘛。
- 你看別人多麼多麼好,你怎麼就不學著點?
可事實上,人都會捍衛自己的意志,而拒絕他人的改造。
於是,當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付出,還無法改變對方時,你便陷入了更深一層的痛苦。
以及,更歇斯底里的指責。
難怪李雪說,我在為自己編織仇恨,製造地獄,卻說地獄是別人造成的。
是啊,我們在逃避責任,我們在投射幻想。
我們明明過於偏執,卻還理直氣壯地說:“這都是你的錯!”
如此一來,不痛苦才怪了。
至於如何走出,海靈格給出指南——誰痛苦,誰改變。
這聽起來有點喪氣,但還真是這麼一回事。
就拿我女友來說吧。
她不喜歡看書,是非常不喜歡的那種。
起先,我不能接受,她怎麼可以不看書呢?她怎麼可以連我的文章都懶得看呢?!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邏輯二:你為什麼不是我想象中的樣子?
一個心理學家講過一個事。
小夥子抱怨說:“我女朋友從不考慮我的感受!”
問其原因,他說:“昨天,我打電話約她吃飯,她掛了,我連續打了3個,她都掛了。”
“她或許有急事?”
“我女朋友事後解釋,說當時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
“嗯,這很正常。”
“不,這不正常。如果我是她,我會找藉口離開辦公室,然後打電話給對方,哪怕發個短信也好。”
在心理學上,這叫“投射性認同”。
- 我覺得你應該如何如何對我,否則就是不在乎我。
- 我覺得你應該是A,可你居然是B,看來你是壞的。
類比到現實中,就成了某些嘶聲力竭的吶喊。
“真沒想到你這麼懶,你太讓我失望了!”
“連下班都不願接我,你根本就不愛我!”
簡單來說,你把理想伴侶全投射到對方身上,並且,你還非常執著,必須要求對方認同。
比如,你不能打遊戲,你不能發脾氣,你要下班接我,你要時時刻刻證明愛我······
對方又非為你而活,肯定沒法如你所願。
於是,執著於幻想的你,隨即被巨大的痛苦吞沒。
同時,你還會掉進兩個死循環。
一個是無休無止的指責,另一個是強制改造:
- 如果你愛我,你就要幹嘛幹嘛。
- 你看別人多麼多麼好,你怎麼就不學著點?
可事實上,人都會捍衛自己的意志,而拒絕他人的改造。
於是,當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付出,還無法改變對方時,你便陷入了更深一層的痛苦。
以及,更歇斯底里的指責。
難怪李雪說,我在為自己編織仇恨,製造地獄,卻說地獄是別人造成的。
是啊,我們在逃避責任,我們在投射幻想。
我們明明過於偏執,卻還理直氣壯地說:“這都是你的錯!”
如此一來,不痛苦才怪了。
至於如何走出,海靈格給出指南——誰痛苦,誰改變。
這聽起來有點喪氣,但還真是這麼一回事。
就拿我女友來說吧。
她不喜歡看書,是非常不喜歡的那種。
起先,我不能接受,她怎麼可以不看書呢?她怎麼可以連我的文章都懶得看呢?!
於是,我偏要強迫。
她很好,勉強順從我,而同時,我抱著極大的期許,監督著,管束著,要求她同我一樣喜歡文字。
可事實卻是,她爆發過不下10次:“你就是自私!你憑什麼這樣控制我!”
而我的痛苦,也由此可見。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邏輯二:你為什麼不是我想象中的樣子?
一個心理學家講過一個事。
小夥子抱怨說:“我女朋友從不考慮我的感受!”
問其原因,他說:“昨天,我打電話約她吃飯,她掛了,我連續打了3個,她都掛了。”
“她或許有急事?”
“我女朋友事後解釋,說當時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
“嗯,這很正常。”
“不,這不正常。如果我是她,我會找藉口離開辦公室,然後打電話給對方,哪怕發個短信也好。”
在心理學上,這叫“投射性認同”。
- 我覺得你應該如何如何對我,否則就是不在乎我。
- 我覺得你應該是A,可你居然是B,看來你是壞的。
類比到現實中,就成了某些嘶聲力竭的吶喊。
“真沒想到你這麼懶,你太讓我失望了!”
“連下班都不願接我,你根本就不愛我!”
簡單來說,你把理想伴侶全投射到對方身上,並且,你還非常執著,必須要求對方認同。
比如,你不能打遊戲,你不能發脾氣,你要下班接我,你要時時刻刻證明愛我······
對方又非為你而活,肯定沒法如你所願。
於是,執著於幻想的你,隨即被巨大的痛苦吞沒。
同時,你還會掉進兩個死循環。
一個是無休無止的指責,另一個是強制改造:
- 如果你愛我,你就要幹嘛幹嘛。
- 你看別人多麼多麼好,你怎麼就不學著點?
可事實上,人都會捍衛自己的意志,而拒絕他人的改造。
於是,當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付出,還無法改變對方時,你便陷入了更深一層的痛苦。
以及,更歇斯底里的指責。
難怪李雪說,我在為自己編織仇恨,製造地獄,卻說地獄是別人造成的。
是啊,我們在逃避責任,我們在投射幻想。
我們明明過於偏執,卻還理直氣壯地說:“這都是你的錯!”
如此一來,不痛苦才怪了。
至於如何走出,海靈格給出指南——誰痛苦,誰改變。
這聽起來有點喪氣,但還真是這麼一回事。
就拿我女友來說吧。
她不喜歡看書,是非常不喜歡的那種。
起先,我不能接受,她怎麼可以不看書呢?她怎麼可以連我的文章都懶得看呢?!
於是,我偏要強迫。
她很好,勉強順從我,而同時,我抱著極大的期許,監督著,管束著,要求她同我一樣喜歡文字。
可事實卻是,她爆發過不下10次:“你就是自私!你憑什麼這樣控制我!”
而我的痛苦,也由此可見。
後來,我懂了,誰痛苦,誰改變。
於是,我不再強求,甚至欣然接納她一些,比較世俗化的樂趣。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邏輯二:你為什麼不是我想象中的樣子?
一個心理學家講過一個事。
小夥子抱怨說:“我女朋友從不考慮我的感受!”
問其原因,他說:“昨天,我打電話約她吃飯,她掛了,我連續打了3個,她都掛了。”
“她或許有急事?”
“我女朋友事後解釋,說當時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
“嗯,這很正常。”
“不,這不正常。如果我是她,我會找藉口離開辦公室,然後打電話給對方,哪怕發個短信也好。”
在心理學上,這叫“投射性認同”。
- 我覺得你應該如何如何對我,否則就是不在乎我。
- 我覺得你應該是A,可你居然是B,看來你是壞的。
類比到現實中,就成了某些嘶聲力竭的吶喊。
“真沒想到你這麼懶,你太讓我失望了!”
“連下班都不願接我,你根本就不愛我!”
簡單來說,你把理想伴侶全投射到對方身上,並且,你還非常執著,必須要求對方認同。
比如,你不能打遊戲,你不能發脾氣,你要下班接我,你要時時刻刻證明愛我······
對方又非為你而活,肯定沒法如你所願。
於是,執著於幻想的你,隨即被巨大的痛苦吞沒。
同時,你還會掉進兩個死循環。
一個是無休無止的指責,另一個是強制改造:
- 如果你愛我,你就要幹嘛幹嘛。
- 你看別人多麼多麼好,你怎麼就不學著點?
可事實上,人都會捍衛自己的意志,而拒絕他人的改造。
於是,當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付出,還無法改變對方時,你便陷入了更深一層的痛苦。
以及,更歇斯底里的指責。
難怪李雪說,我在為自己編織仇恨,製造地獄,卻說地獄是別人造成的。
是啊,我們在逃避責任,我們在投射幻想。
我們明明過於偏執,卻還理直氣壯地說:“這都是你的錯!”
如此一來,不痛苦才怪了。
至於如何走出,海靈格給出指南——誰痛苦,誰改變。
這聽起來有點喪氣,但還真是這麼一回事。
就拿我女友來說吧。
她不喜歡看書,是非常不喜歡的那種。
起先,我不能接受,她怎麼可以不看書呢?她怎麼可以連我的文章都懶得看呢?!
於是,我偏要強迫。
她很好,勉強順從我,而同時,我抱著極大的期許,監督著,管束著,要求她同我一樣喜歡文字。
可事實卻是,她爆發過不下10次:“你就是自私!你憑什麼這樣控制我!”
而我的痛苦,也由此可見。
後來,我懂了,誰痛苦,誰改變。
於是,我不再強求,甚至欣然接納她一些,比較世俗化的樂趣。
我把包容與親密留給女友。
我把對知識探討的需求,轉向外界——朋友同事。
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改變,卻讓我走出了祥林嫂式的困境。
不止戀愛,哪怕在一些僵死的婚姻中,這道理同樣適用。
比如,你老公小氣,自私,不上進,你超級痛苦。
那我肯定問你:為什麼不離婚?
你的回答,可能是窮,也可能是為孩子。
但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想離婚,而同時,這段婚姻裡,他不痛苦,只有你痛苦。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邏輯二:你為什麼不是我想象中的樣子?
一個心理學家講過一個事。
小夥子抱怨說:“我女朋友從不考慮我的感受!”
問其原因,他說:“昨天,我打電話約她吃飯,她掛了,我連續打了3個,她都掛了。”
“她或許有急事?”
“我女朋友事後解釋,說當時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
“嗯,這很正常。”
“不,這不正常。如果我是她,我會找藉口離開辦公室,然後打電話給對方,哪怕發個短信也好。”
在心理學上,這叫“投射性認同”。
- 我覺得你應該如何如何對我,否則就是不在乎我。
- 我覺得你應該是A,可你居然是B,看來你是壞的。
類比到現實中,就成了某些嘶聲力竭的吶喊。
“真沒想到你這麼懶,你太讓我失望了!”
“連下班都不願接我,你根本就不愛我!”
簡單來說,你把理想伴侶全投射到對方身上,並且,你還非常執著,必須要求對方認同。
比如,你不能打遊戲,你不能發脾氣,你要下班接我,你要時時刻刻證明愛我······
對方又非為你而活,肯定沒法如你所願。
於是,執著於幻想的你,隨即被巨大的痛苦吞沒。
同時,你還會掉進兩個死循環。
一個是無休無止的指責,另一個是強制改造:
- 如果你愛我,你就要幹嘛幹嘛。
- 你看別人多麼多麼好,你怎麼就不學著點?
可事實上,人都會捍衛自己的意志,而拒絕他人的改造。
於是,當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付出,還無法改變對方時,你便陷入了更深一層的痛苦。
以及,更歇斯底里的指責。
難怪李雪說,我在為自己編織仇恨,製造地獄,卻說地獄是別人造成的。
是啊,我們在逃避責任,我們在投射幻想。
我們明明過於偏執,卻還理直氣壯地說:“這都是你的錯!”
如此一來,不痛苦才怪了。
至於如何走出,海靈格給出指南——誰痛苦,誰改變。
這聽起來有點喪氣,但還真是這麼一回事。
就拿我女友來說吧。
她不喜歡看書,是非常不喜歡的那種。
起先,我不能接受,她怎麼可以不看書呢?她怎麼可以連我的文章都懶得看呢?!
於是,我偏要強迫。
她很好,勉強順從我,而同時,我抱著極大的期許,監督著,管束著,要求她同我一樣喜歡文字。
可事實卻是,她爆發過不下10次:“你就是自私!你憑什麼這樣控制我!”
而我的痛苦,也由此可見。
後來,我懂了,誰痛苦,誰改變。
於是,我不再強求,甚至欣然接納她一些,比較世俗化的樂趣。
我把包容與親密留給女友。
我把對知識探討的需求,轉向外界——朋友同事。
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改變,卻讓我走出了祥林嫂式的困境。
不止戀愛,哪怕在一些僵死的婚姻中,這道理同樣適用。
比如,你老公小氣,自私,不上進,你超級痛苦。
那我肯定問你:為什麼不離婚?
你的回答,可能是窮,也可能是為孩子。
但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想離婚,而同時,這段婚姻裡,他不痛苦,只有你痛苦。
他不覺得痛苦,他自然無法產生改變的慾望。
那麼你說,你是打算在抱怨中沉淪,還是打算在改變中重生?
誰痛苦,誰改變——這種改變,不是討好,不是委屈自己成全對方,而是自我心態的調整。
你不再執著於說:“你一定要上進!”
你可以接受現狀,你甚至可以把一些需求的槍口,從婚內調向婚外。
當然,覺得對方“有錯”,卻還堅持改變自己,其難度,不亞於克服自我人性中的惡。
可道理從來都是這樣,難歸難,一旦做到,你就成了自己的耶酥。
做不到,一切指責,都只能是指責,痛苦不息,地獄猶在。
作者:卓絕
聽過一奇聞。
曾有個作家,為積累素材,捕捉靈感,常跑到大街上,逢人就問:“我花點小錢,買個你故事可否?”
若對方樂意,作家就掏出紙筆,邊聽邊記。
我自認笨拙,素材更是匱乏,就試著效仿,從身邊朋友下手。
可聽了一堆故事後,我發現一很喪的事兒。
大家講的,大多是自己的婚戀失敗。而婚戀失敗,都是別人“犯的錯”,不是自己“造的孽”。
A婚姻不幸,必然說:那個TA多麼糟糕糟糕,而我多麼多麼盡力。
B人生不幸,也是這個邏輯:我為什麼過得苦?還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什麼,他沒做什麼什麼。
哪怕C正處於婚外情,也能理直氣壯說:他真可惡,把我當什麼?需要就找我,不需要就玩消失?
想必你已經發現了這個規律。
痛苦之人,都覺得自己的痛苦是他人造成的。
這還不是單純的受害者心態。
因為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辯罪邏輯”。
凡令其痛苦的,只要往這“邏輯”一套,他就成了無辜人,另外一個TA就成了施害者。
這樣的心理肯定不健康,內心容易分裂,是怨婦的前奏。
這些辯罪邏輯有哪些呢?我們一一來看。
邏輯一:你幫我做決定,你就需要替我的痛苦負責。
斯科特寫過一個事例。
安琪覺得自己快被丈夫逼瘋了。
她跟醫生抱怨:“我早就說過,原先的房子賣不得,現在好了,剛賣就漲!”
醫生問:“你們是夫妻,賣房應該需要你也簽字吧?”
安琪一時語塞。
這時,安琪丈夫卻說:“我早就徵求了她意見,她囉嗦一大堆,但最後總是說:你做主,你來決定。”
“如果選擇正確,那沒什麼,如果選擇錯誤,那我就要遭殃。”
斯科特說,這就是典型的逃避自由。
這些人邏輯是:我不想承擔責任,所以,我放棄選擇的自由,甚至讓你替我做出選擇。
可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啊,因而,你要承擔一切責任!
運用到現實就是這樣:
矛盾出現之前——“我不懂,我不會,我更在乎你的意見,所以,你來做決定吧!”
矛盾出現之後——“要不是你說XXX,我會這麼痛苦嗎?”
如果你有心,你會發現這現象非常普遍。
比如,妻子找工作,把握不定,就問丈夫意見:“A好還是B好?”
丈夫說A,那麼妻子會再三強調:“真的是A嗎?你確定嗎?”
一旦對方說yse,那麼,此後一旦遇到不順,她就能理直氣壯地說:“要不是你叫我去A公司,我會這麼委屈嗎?!”
再說個我經歷的事。
我14歲時,得了鼻炎,需要個小手術,我爸沒有主見,就問我媽意見。
可我媽也不懂,就隨便選了個醫院。
很不幸,那醫院專業很次,手術不是很成功,留下了些無法根除的小毛病。
我父親挺內疚的,但與此同時,他更多的是責怪:“還是怪你媽,我說了那個醫院不行,她就是要圖便宜······”
不必說,處於這種關係模式,肯定你痛苦,他也相當委屈。
那如何打破這個僵局呢?
如果你是被依賴的一方,你只需理清各自的選擇權就好。
讓他的歸他的,你的歸你的。
尤其你給予建議時,你務必要加一個前綴:“我的建議只是建議,你要尊重自己的意願做出選擇。”
如果你是習慣問責的一方,那也很簡單,把選擇權重新交由自己手中。
大到工作買房,小到在街上吃麻辣燙要不要加辣,這都是自己的選擇權。
放棄它,人就成了奴隸,還是一個愛抱怨的奴隸。
接受它,“自我負責”這四個字方可真正實現。
邏輯二:你為什麼不是我想象中的樣子?
一個心理學家講過一個事。
小夥子抱怨說:“我女朋友從不考慮我的感受!”
問其原因,他說:“昨天,我打電話約她吃飯,她掛了,我連續打了3個,她都掛了。”
“她或許有急事?”
“我女朋友事後解釋,說當時在開會,不方便接電話。”
“嗯,這很正常。”
“不,這不正常。如果我是她,我會找藉口離開辦公室,然後打電話給對方,哪怕發個短信也好。”
在心理學上,這叫“投射性認同”。
- 我覺得你應該如何如何對我,否則就是不在乎我。
- 我覺得你應該是A,可你居然是B,看來你是壞的。
類比到現實中,就成了某些嘶聲力竭的吶喊。
“真沒想到你這麼懶,你太讓我失望了!”
“連下班都不願接我,你根本就不愛我!”
簡單來說,你把理想伴侶全投射到對方身上,並且,你還非常執著,必須要求對方認同。
比如,你不能打遊戲,你不能發脾氣,你要下班接我,你要時時刻刻證明愛我······
對方又非為你而活,肯定沒法如你所願。
於是,執著於幻想的你,隨即被巨大的痛苦吞沒。
同時,你還會掉進兩個死循環。
一個是無休無止的指責,另一個是強制改造:
- 如果你愛我,你就要幹嘛幹嘛。
- 你看別人多麼多麼好,你怎麼就不學著點?
可事實上,人都會捍衛自己的意志,而拒絕他人的改造。
於是,當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付出,還無法改變對方時,你便陷入了更深一層的痛苦。
以及,更歇斯底里的指責。
難怪李雪說,我在為自己編織仇恨,製造地獄,卻說地獄是別人造成的。
是啊,我們在逃避責任,我們在投射幻想。
我們明明過於偏執,卻還理直氣壯地說:“這都是你的錯!”
如此一來,不痛苦才怪了。
至於如何走出,海靈格給出指南——誰痛苦,誰改變。
這聽起來有點喪氣,但還真是這麼一回事。
就拿我女友來說吧。
她不喜歡看書,是非常不喜歡的那種。
起先,我不能接受,她怎麼可以不看書呢?她怎麼可以連我的文章都懶得看呢?!
於是,我偏要強迫。
她很好,勉強順從我,而同時,我抱著極大的期許,監督著,管束著,要求她同我一樣喜歡文字。
可事實卻是,她爆發過不下10次:“你就是自私!你憑什麼這樣控制我!”
而我的痛苦,也由此可見。
後來,我懂了,誰痛苦,誰改變。
於是,我不再強求,甚至欣然接納她一些,比較世俗化的樂趣。
我把包容與親密留給女友。
我把對知識探討的需求,轉向外界——朋友同事。
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改變,卻讓我走出了祥林嫂式的困境。
不止戀愛,哪怕在一些僵死的婚姻中,這道理同樣適用。
比如,你老公小氣,自私,不上進,你超級痛苦。
那我肯定問你:為什麼不離婚?
你的回答,可能是窮,也可能是為孩子。
但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想離婚,而同時,這段婚姻裡,他不痛苦,只有你痛苦。
他不覺得痛苦,他自然無法產生改變的慾望。
那麼你說,你是打算在抱怨中沉淪,還是打算在改變中重生?
誰痛苦,誰改變——這種改變,不是討好,不是委屈自己成全對方,而是自我心態的調整。
你不再執著於說:“你一定要上進!”
你可以接受現狀,你甚至可以把一些需求的槍口,從婚內調向婚外。
當然,覺得對方“有錯”,卻還堅持改變自己,其難度,不亞於克服自我人性中的惡。
可道理從來都是這樣,難歸難,一旦做到,你就成了自己的耶酥。
做不到,一切指責,都只能是指責,痛苦不息,地獄猶在。
作者:卓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