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失聯男孩”母親講述更多內幕細節


“樂清失聯男孩”母親講述更多內幕細節


溫州網訊 6月6日,中央電視臺13套《法治故事》欄目,報道了“樂清男孩失聯鬧劇”,那個在幕後導演這場鬧劇的男孩母親受到了審判,面對法官和央視鏡頭,她訴說了很多不為人知的細節。針對此事,於去年12月份曾作連續報道。

“我想著我也要氣他一下

讓他也緊張一下”

據央視報道,這個母親叫陳某,今年34歲。她是一名家庭主婦,2018年年初,丈夫去上海做水產生意,陳某自己帶著一兒一女,租住在樂清市虹橋鎮的一間居民房。由於陳某丈夫的妹妹在外地工作,便把自己的女兒也拜託給陳某照看。除照顧三個孩子,陳某其餘時間要去婆婆的店鋪幫忙。

“我兒子已經是十一歲了,他是上小學的,我小女兒因為情況比較差,要去培訓。她患有自閉症,雖然6歲了,但智力還不到兩週歲的水平。”陳某說,事發前幾天,兩件關於兒女的小事,刺激了她。

“因為那天正好我女兒把錢扔下陽臺,當晚又發現我兒子手機裡面的零錢被同學給花了,這兩件事情我都告訴了他爸爸和我婆婆,但是他們覺得都是因為我的無能。”陳某回憶。

女兒扔的錢,本來是陳某婆婆要轉給別人的9000元貨款,最後只撿回3000多元。晚上陳某又生氣地發現,兒子用手機給別的同學買東西。她給丈夫打電話,想讓他教育一下不懂事的兒子,卻得到一通埋怨,丈夫責怪她沒管好孩子。

陳某和丈夫雖然結婚十多年,但她說夫妻關係早已出現裂痕。

“從一開始到2015年我們真的是一直在吵鬧中,後來到2016、2017年的時候,我的心思可能在女兒身上也多一點了,因為女兒那時候情況已經越來越嚴重了。”陳某說,丈夫的態度讓她生氣,兩個孩子犯的錯又成了新的刺激她的導火索。陳某逐漸萌生了把兒子藏起來試探丈夫的想法。

陳某說:“那天晚上我就想著這麼多年,我一次又一次忍了這麼多年,因為本來就在上個月,他爸爸回來的時候又去找那個女的,然後我就越想越生氣,我想著我也要氣他一下,讓他也緊張一下。”

“他越是這樣子說我可能就越不想告訴他”

據央視報道,2018年11月30日早上,陳某送兒子小豪上學途中,告訴小豪放學後不要回家,和爸爸媽媽玩一個捉迷藏的遊戲,並且許諾,遊戲結束會給小豪一個手機或者是電腦的獎勵。

陳某的計劃順利進行。當天是星期五,男孩小豪放學後按照約定,來到車裡躲藏。那是一輛四輪電瓶車,陳某平時開著它接送孩子上學放學。

她將準備好的水和食物放在車裡,並且叮囑兒子不要下車。自認為將兒子安排妥當後,陳某來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她當時告訴民警,事發前,她因為兒子亂花錢而批評了幾句,沒收了兒子的手機,可能導致他放學後不願回家。

民警根據監控中小豪的消失地向外擴大範圍搜索,始終沒發現任何線索。當時所有人都沒想到,小豪就藏在那輛毫不起眼的電瓶車裡。去年12月1日凌晨,陳某丈夫從上海趕回樂清。

“他回來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把我臭罵一頓,說你只在家裡帶兩個孩子,又沒讓你上班賺錢,就說你沒有帶好,這句話反正是講的最多的,他越是這樣子說,我可能就越不想告訴他。”陳某說。

丈夫的態度並沒有讓陳某解氣,陳某決定不告訴他真相。當天,小豪在車裡度過了第一個晚上。陳某說,那天晚上她幾乎沒睡覺,去車裡查看了很多次,確認兒子的情況。

 “也不知道應該跟誰說那誰能諒解這麼愚蠢行為”

據央視報道,為早點找到孩子,民警建議,陳某將兒子的照片和失蹤信息發給樂清的公益尋人組織,很快,這條消息就在當地擴散開來。

樂清警方也啟動重大警情處理機制,成立專案組。溫州、樂清多個民間救援機構、水上專業救援隊也前往支援。

陳某發現,事情逐漸失去控制。

“我也不知道應該跟誰說,或者跟別人說了,那誰能諒解我這種這麼愚蠢的行為啊,導致我後來說都不敢說了。”陳某說。

當晚,陳某接到了一個威脅電話,聲稱小豪在他手上,以此索要錢財。這個詐騙電話讓陳某意識到兒子的處境並不安全。12月3日,她開車將兒子藏匿到老家的房子裡。

陳某說:“因為小豪的爺爺奶奶就住在那邊,我希望讓他爺爺奶奶發現他。但是我吩咐兒子,我說要是爺爺奶奶找到你了,你就說是你自己藏起來的,不要說是媽媽把你藏起來的。”

在陳某隱瞞下,12月4日,陳某丈夫在自己朋友圈發佈了懸賞50萬元的尋人啟事。

當天,警方在小豪就讀的學校調查發現,小豪失聯當天,曾帶著一部新換的手機。然而,陳某此前說,兒子的手機已經被她沒收,那這部新手機從何而來呢?民警繼續調查發現:11月29日,案發前一天,陳某登記購買過一張新的手機卡。

證據面前,陳某終於說出實情。12月4日晚上10時,民警在陳某老家找到小豪。

2018年12月14日,“失聯男孩”母親陳某被批准逮捕。2019年2月25日,樂清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對陳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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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已轉學女兒正接受康復性治療

今年4月29日,這起案件在樂清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法庭上,被告人陳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表示認可。同時,辯護人提出,陳某虛報警情,並非是對社會或公眾發洩不滿,而是長期以來陳某將全部精力都付出給家庭,卻遭到背叛,無處排解而導致的情緒崩潰。希望法庭考慮到陳某家庭情況,對陳某處以緩刑。

合議庭審理認為,陳某為測試丈夫感情,預謀編造兒子失蹤的虛假警情,並予以實施,過程中為製造假象,積極向社會各界尋求幫助,明知事態擴大,仍予以放任,陳某行為是有預謀而非臨時起意。而她的犯罪情節較重,不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

4月29日上午,法庭作出判決,被告人陳某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目前,陳某的兒子已轉學,女兒則在上海進行康復性治療,由父親和奶奶照看。

樂清市婦聯相關負責人表示,她們將持續關注陳某一家情況,必要時向未成年兒童和服刑結束後的陳某提供幫助。

來源:溫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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