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童模被親媽狠踹:打孩子,就是一場名正言順的“以大欺小”

3歲童模被親媽狠踹:打孩子,就是一場名正言順的“以大欺小”

​每一個孩子都曾是天使,他們精挑細選,最終選中了我們做他的父母,從此心意相連,生死與共。

作者:龐婉薇(爸媽精讀主筆)

近日,童模妞妞在拍攝過程中遭其母踢踹的視頻在全網曝光,引起網友與淘寶商家公憤。

3歲童模被親媽狠踹:打孩子,就是一場名正言順的“以大欺小”

其母多次打罵孩子的視頻在全網曝光之後,視頻中妞妞的媽媽在第一時間發表了道歉聲明。

只是無論發表什麼聲明洗白自己,那個在親生母親的踢打下,踉踉蹌蹌的小女孩,實在讓人心疼。

3歲童模被親媽狠踹:打孩子,就是一場名正言順的“以大欺小”

我們暫且不論動機如何,也不談媽媽把孩子當作搖錢樹,卻還非打即罵的無良行為。

反觀我們自己,在與孩子相處時,一生氣就動輒出手打罵的現象其實並不少見。有些時候,甚至比畫面中的媽媽下手還要凶狠。

去年11月,法國通過了《反日常教育暴力法》,這項法案引發了民眾的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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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日本政府也在內閣會議上敲定了《兒童虐待防止法》和《兒童福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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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暴力育兒”引發的爭論,已經升級為全球性的育兒難題。

古人言:棍棒底下出孝子。

所以,古往今來的父母,都對這種用暴力手段來體現權威的做法趨之若鶩。

似乎沒有什麼是打一頓不能解決的問題,如果有,那就打兩頓——不吃飯,打一頓;不睡覺,打一頓;不寫作業,打一頓;淘氣闖禍,打一頓。

事實上,父母打孩子的行為,就是一場名正言順地“以大欺小”啊!

3歲童模被親媽狠踹:打孩子,就是一場名正言順的“以大欺小”

01

前幾天,班上一個調皮的男孩子上課時第N次偷跑出教室玩,我只好邀請孩子的媽媽來學校聊聊。

讓人意外的是,這位母親一見到孩子,就當場把孩子踢得滿地打滾,站都站不起來,無論我怎樣勸阻,都攔不住她對孩子的拳打腳踢……

事後,孩子的媽媽哭著跟我說,自己剛生完二胎,在養育二寶的過程中忽視了大寶的管教。在深深的焦慮之中,她很難控制情緒。

同為母親,我非常理解這位媽媽的不易。但是,打孩子不是我們發洩憤怒的方式。

孩子忘不了你打ta時那張扭曲可怖的臉,至於錯在哪了?早就被你嚇得忘光了。

所以,用情緒所支配的管教,往往都是無效的,並且將會對孩子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當父母的,誰還沒有個氣到吐一口老血的時候?

兩歲的兒子整天扮演“皮猴子”,間歇性地撩撥我老母親的底線,我也有無數次想把他按在地上摩擦的衝動。

每當這時,我就在心裡默唸著一串咒語——“留一手!留一手!”

急啥呀?與娃鬥智鬥勇的路還長著呢,怎麼也得給自己留個一擊致命的“絕招”啊!

如果我早早地把這招“殺手鐗”用了,那麼將來等我管不了他的時候,豈不是無計可施了?

難道要從“打十下”升級成為“打一百下”?從“打哭他”演變成“打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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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張圖,觸目驚心嗎?當初在巴掌下瑟瑟發抖的孩子,長大後必將變成了揮著巴掌的父親!

暴力給孩子造成的心理創傷難以磨滅,並且由於言傳身教的影響,很有可能會禍延到下一代,形成教育的惡性循環。

02

那經常挑戰父母底線的孩子,到底該不該打?又該怎麼打呢?

要想正確地打孩子,方法和思路很重要。

我一個朋友和兒子之間有個《約法三章》。犯錯後,他會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給兒子相應懲罰。

一級懲罰是做家務;

二級懲罰是減少娛樂活動的時間;

三級懲罰是打兩下手板或者打屁股。

有一次,孩子因為貪玩回家很晚,觸犯了三級懲罰。

爸爸在予以警告之後,由孩子自己選擇“受刑”位置,接著用戒尺在肥嘟嘟的屁股上狠狠地打了兩下。

你看,比起你我打孩子時動輒就怒髮衝冠,面目可怖,這位爸爸就高級多了,打得孩子也是心服口服。

“約法三章”,就是行為學家提出的“行為契約”。

這小小的約定裡,藏著我們對孩子的尊重和信任,以及對他們犯錯的零容忍態度。

成功的約法三章能給孩子的行為提供一個外在協助的力量,使孩子逐步走向自我控制。

值得提醒的是,懲戒孩子應該遵循原則,切不可隨心所欲。

《約法三章》明確到的懲罰是打兩下屁股,如果父親此時因為氣惱而反悔,為了解氣多打幾下,那麼孩子就會覺得不服氣。

更何況,假如連你都不守規則,撕毀合同,那麼《約法三章》對孩子也就再也不具有任何約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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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其實,懲戒孩子的學問還有很多,不是光憑你的一副鐵拳就能解決的。

第一、任何形式的懲罰,都該注重“儀式感”。

如果你家熊孩子,真的已經到了不得不打的境地,你也要心平氣和地執行“懲戒儀式”——闡述原因、陳述“案情”、講述“後果”、接受“懲罰”。

記得小時候犯了錯,媽媽會鄭重其事地讓我走到衣櫃旁邊,自己承認錯在哪裡。

接著,一番教訓後從牆角抽出一根小木棍,在我的手心上狠狠地打兩下。那種嚴肅而認真的氣氛,讓我一下子領悟到——“我錯了”,而不是“我媽生氣了”。

所以,懲戒孩子,務必要做到讓孩子知曉犯錯在先,接受懲罰在後。

假如順序顛倒,先是不由分說地一番拳打腳踢,等你打爽了,氣消了,再把孩子摟過來跟他說“我打你是因為你錯了”,或者“我打你是為了你好”……

孩子不僅不會知錯,反而只會怨恨你,逐漸疏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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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懲戒的形式不能臨時起意,要未雨綢繆,提前制定。

親子時光裡,多的是溫馨甜蜜的時刻。“相看兩不厭”的祥和氣氛中,最是制定懲罰規劃的好時候。

口說無憑,還須在親子討論時當即白紙黑字記下來,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到了關鍵時刻,你頭腦發熱,一時胡來。

倘若你盛怒之時,隨手從身邊抓一個湊手的物件,一股腦就往孩子身上打,那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所以,照章辦事,方便你我。

第三、尊重孩子,讓他們自己選擇懲罰方法。

尊重,是那一堵可以幫助我們減緩衝擊的海綿牆。

在我們班每週的小組評比中,排名最末的小組都要抽一次“懲罰卡”。

孩子們在驚心動魄的抽取過程中,把原本氣餒的情緒都融化在一次遊戲裡。所有抽到懲罰卡的孩子都特別興奮,搞得像是抽大獎一般。

這個方法也可以借鑑到家庭教育中,讓孩子自己寫一些懲罰措施,放在“懲罰箱”裡。

等到犯錯誤的時候,自己從“懲罰箱”裡抽一個,並且執行。把懲罰變成遊戲,讓孩子“心甘情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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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多年來,因懲戒孩子而“一失手成千古恨”的事件比比皆是。所以,我們在打孩子時也要避免“雷區”。

1.打後腦勺可能會引發有些呼吸衰竭的併發症;

2.打到太陽穴有可能導致失明;

3.擰耳朵可能造成鼓膜穿孔;

4.拽頭髮也可能造成化膿感染;

5.就連打屁股也有可能造成脊椎損傷。

更重要的是,千萬——不!能!打!臉!

經歷過打臉的孩子,往往對被“扇耳光”的畫面歷歷在目,有可能一生都活在陰影裡,甚至產生憎恨情緒。

孩子年齡小,但是羞恥心和自尊心卻一點也不小;以同理心對待,他們也是要面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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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兒童心理學家魯道夫·德雷克斯在《孩子:挑戰》中寫道:

當我們在育兒過程中,發現自己因為暴怒而懲罰或者打罵孩子,這時我們需要對自己誠實,承認這實際是為了緩解或掩飾自己的挫敗感。

所以,請不要再說“我打你是為了你好”了。父母的這句表白,真是可怕極了。

每一個孩子都曾是天使,他們精挑細選,最終選中了我們做他的父母,從此心意相連,生死與共。

你看,那個剛剛被你吼完的熊孩子,沒過多久,就又會膩在你身邊撒嬌,笑吟吟地呼喚著你。

犯錯之後,請別忘了給那個小小的人兒一個溫暖的擁抱。並且告訴ta:“雖然你犯了錯,但是,我依然愛你。”

因為,他們是我們罵不走,也打不散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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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龐婉薇,進化媽的人,富書專欄作者,一手育兒,一手育人的小學教師;一邊奔跑,一邊成長的老少(母)女(親)。本文首發爸媽精讀,爸媽精讀系頭條號簽約作者,真正的教育就是拼爹拼媽。本文版權歸富書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侵權必究,富書2018重磅推出新書《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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