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中考前被家暴父親殺害。媒體追問,“人身保護令”何在?

一個花季的女孩,就這麼過早地凋謝了!她才只有16歲。

2019年6月24日,北青網報道了一個令人揪心的消息:“山東16歲女孩中考前被父親殺害:長期遭遇家暴,被催著早點打工掙錢”!看到這個消息,我的心情是很沉重的。一個父親竟然可以這麼狠心,對自己的女兒下如此毒手。

這是6月7日一個看上去很平常的日子,然而對於只有16歲的初三女孩楊瑞立,卻是告別這個世界的日子:她在自己的家中被她41歲的父親楊愛靜殺害了。

女孩中考前被家暴父親殺害。媒體追問,“人身保護令”何在?

楊愛靜殺害的女兒楊瑞立

6月7日,山東省濱州市陽信縣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翟家村楊愛靜將其16歲女兒楊瑞立殺死於家中,警方在慶雲縣前段村附近將楊某靜抓獲。經訊問,楊愛靜對其殺害其女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楊瑞立死後,在坊間的傳聞中,她被描述成一個“極度叛逆”的女孩,而她的父親則是在“極度憤怒”下行凶。

這是楊瑞立身邊人所不能接受的說法,她的母親李美芝(化名)說,在遇害之前,這個16歲的女孩因為遭遇父親的家暴,已經一個多月沒有回過家了。一位曾介入調解的學校老師則說,從情商智商到對社會的認知上,這對父女有著太大的差距。

在多位老師眼中,楊瑞立一直是個品學兼優的孩子,“很尊重紀律,刻苦學習”,村裡一位和楊瑞立相熟的同學則說,她很少和同學有衝突,但性格並不特別開朗。

在李美芝看來,楊愛靜“重男輕女”,家人一塊兒出去,他總是給小兒子買東西,各種寵著;“我女兒一米六八的個子,學習也挺好”,但丈夫是“老思想”,不願女兒繼續唸書。最近一兩年,每次楊瑞立回家,楊愛靜都會看求職類節目,說“唸書沒用”。放假了,他不顧女兒“學習緊張”的解釋,催著她出去打工。

楊愛靜在外做建築保溫,一天收入幾百元,妻子每月也有3千元工資,但他感覺壓力大,經常唸叨,“女兒唸書沒用、白養”,如果供了女兒讀書,以後怎麼給兒子娶媳婦、買房、買車。李美芝記得,女兒曾對楊愛靜說:“爸爸,你別這個老思想,我比弟弟大那麼多,我念好書了,還可以幫你嘛”。

楊瑞立曾在一封給學校和相關部門的《求助信》中寫道:2015年大年三十,無意聊起自己今後的職業,我本是滿懷憧憬,爸爸卻說,“一個女孩子不用在外面花那閒錢”,帶著這份不甘心嗆了他幾句,他直接給了我兩個耳光。

2019年,楊家父女的關係越來越緊張,從屋裡吵到屋外。最後幾個月,鄰居至少見證了兩次較大的爭吵,4月26日那次還報了警。自此,楊瑞立週末不願回家,李美芝說,女兒被打得害怕了,曾對自己說:“我怕回家,不回家又不行”。

6月7日遇害時,楊瑞立還有3天就將參加中考了。她已經為即將到來的假期做好了打算:她一直想要去辦張健身卡,母親幫她找到了一份在商店賣貨的兼職,正好可以攢下錢。

一段家暴史,以一場命案作為終結。

女孩中考前被家暴父親殺害,“人身保護令”何在?

針對山東濱州陽信縣這起“女孩中考前被家暴父親殺害”命案,新京報評論《女孩中考前被家暴父親殺害,“人身保護令”何在?》一文稱,在現實層面,尤其是到了鄉村,反家暴的意識在減弱,父權、夫權的勢力在增強。受其影響,部分社會和司法層面的干預也往往循著這種古老的理念,去一味緩和家庭矛盾,而非根本上解決問題。以至於“人身保護令”對於廣大農村的家暴受害者而言,甚至聞所未聞。

從媒體的報道中,不難勾勒出一個農村“家暴男”的典型形象。這個家庭自結合起,就充斥著爭吵和暴力。婚後不久,楊愛靜就當眾用掃帚打妻子。妻子有意離婚,楊愛靜可謂“軟硬兼施”,一面下跪磕頭,一面持刀恐嚇;天天堵在岳父家門口,還揚言要潑硫酸……妻子回家後,暴力如常。由於重男輕女的心態,毒手也逐漸從妻子伸向了女兒。甚至是在殺害女兒之後,還向其潑汙水,說她“極端叛逆”。

遇上這樣一個父親,是十足的不幸。但面對不幸,楊瑞立其實並沒有一味隱忍,她時常護著母親,也竭盡所能地尋求幫助。在一封楊瑞立親筆寫的求助信上,她明確表明,“因為我父親重男輕女和家暴的影響,已嚴重危害到了我的人身安全和學習生活,造成我的嚴重不適”“請社會力量和政府力量救救我和我的媽媽”。

但遺憾的是,親屬、老師、學校、街道……即使各方都參與了調解,還是收效甚微。畢竟面對一個動不動就堵門、鬧事的人,各方也都“力不從心”。

而社會力量之外,執法和司法機關也曾介入。但公安機關因為“沒有傷,不足以逮捕”,放走了楊愛靜;而司法機關也只是停留在調解階段,最終還是隻留下母女二人與這個野蠻人周旋。

我們曾一再重申,家暴並非家務事,是嚴肅且態度鮮明的法律問題。

在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確規定遭遇家暴的當事人,有權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通過以人民法院為主,公安機關為輔實施的民事強制措施,保護其人身安全。

但據統計,截至2018年2月,全國人身安全保護有效案件不超過700件,河北、山西、遼寧、吉林、河南、雲南、青海、西藏及寧夏這九個省份,案件數量均低於10件。而據全國婦聯統計數據,中國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毆打。

“供需”之間的巨大落差提示我們,反家暴法的下沉和真正發揮威力,依然任重道遠。暴力之所謂以令人恐懼,就在於其剝奪了人最基本的人身權利,而保衛人身權利就是保護自己的生命。

即將中考的楊瑞立被父親殺害,這樣的悲劇讓人遺憾。一些在網絡上失語的農村,還有多少女孩像楊瑞立一樣遭受著重男輕女的白眼和動輒拳腳相向的暴力,我們不得而知。唯有寄希望於法律能夠下沉到每一個偏僻的角落,各方反家暴的神經更敏銳些,人身保護令申請門檻能再低些,讓受到家暴折磨的受害者無論身在何處,都可以拿起法律的護身符來保護自己——畢竟,不被暴打,是再基本不過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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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綜合自中青網、新京報評論微信公號(作者 媒體人 喻辛)

編輯/肖婷

美編/李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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