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失聯男孩”母親被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曾重金50萬尋子的爸爸今天並未到庭

不完美媽媽 樂清 上海 溫州 法律 煙臺市人民檢察院 2019-04-30

2018年11月30日,11歲的男孩小豪放學後沒有像往常一樣回家,並下落不明,接下來數天時間,包括警方和社會熱心人士在樂清開展全城接力找人。

樂清“失聯男孩”母親被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曾重金50萬尋子的爸爸今天並未到庭

12月5日凌晨1點,小豪被找到。當天下午3點,警方樂清公安發佈警情續報,表示經溫州、樂清兩級公安機關查明,男孩母親陳某(33歲、城東街道雲嶺村人)因與在外經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糾紛,為測試其丈夫對其及其兒子是否關心、重視,蓄意策劃製造了該起虛假警情。

2019年2月25日,樂清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對“失聯男孩”事件被告人陳某提起公訴。

法官當庭宣判被告人陳某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作案工具手機兩隻予以沒收。

今天上午9點,樂清市人民法院對男孩母親陳某蓄意策劃製造虛假警情案件進行公開審理。

庭上,關於編造孩子失蹤虛假信息的原因,陳某稱是因為老公從2015年到2018年一直出軌,雖通過交流,多次表示要回歸家庭,但最後都沒有做到。陳某說看見過老公多次轉賬給一女子的支付寶記錄,以及通話記錄。

她說原本只是想利用週末藏一下孩子,把孩子爸爸哄回來看他們,沒想到後來事情這麼嚴重。

案發前一晚,與孩子有關的一些瑣事成為觸發事件的導火索。當晚,年幼的女兒把婆婆交給陳某的6000多元錢匯給他人的錢扔下陽臺,沒能找回。陳某被婆婆數落。之後她又發現兒子手機被同學拿去購物,花的是兒子賬戶裡的錢,她向老公尋求幫助,希望一起教育兒子,卻遭受埋怨。

庭上辯護律師舉證:女兒處於自閉症治療期間,需要媽媽照顧。

黃某等親戚朋友提交自述材料:

親戚黃某:陳某是熱心人,樂於助人。自己受傷時曾受她照料,是個好人。

小姑子黃某:她熱心善良,與她同住兩年,兩個孩子完全是她一個人照顧的。

朋友:她一人負責三個孩子的接送照顧,自己兩個孩子,加上小姑子的孩子,是一個對家庭盡責的人。照顧孩子之外,她還要擺攤賺錢貼補家用,很不容易。

家屬們希望法庭考慮從輕判決。

辯護律師說,她女兒6歲了都不知道大便是什麼,往嘴裡塞,需要24小時的照顧。家庭重擔下,老公對家庭不照顧,是“喪偶式生活”。陳某行為可恨,但值得同情,有挫折,但從未放棄生活,還是樂觀的。陳某與小姑子兩家一起居住。小姑子去上海了,孩子由她照顧。孩子的開支由丈夫負擔。丈夫上海經商,主要收入用於家庭。陳某被刑拘後,丈夫和公婆都在上海。

辯護律師陳述緩刑理由:“兒子無人看護,住的是寄宿學校。兒子依賴母親,目前有些孤僻。”

女兒在上海治療,老公不清楚女兒的情況,女兒和母親原本一直沒有分開過,希望輕判時再給緩刑,讓陳某早一點回歸社會,照顧孩子。

公訴人說,之前有人問陳某孩子情況時,她表示未找到,說明她主觀故意的。沒有直接證明主觀預謀,但從事件過程可以看出是有計劃的。家庭壓力不能讓社會為之買單,這件事對社會意識形成了不好的引導。

被告陳某陳述:“對我的行為,我認罪悔罪,想各方熱心人士誠懇道歉,對不起。事實的真相有負你們的熱心幫助。我沒有找到合適的方式宣洩。我懇請社會各界的原諒,願意承擔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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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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