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一年三個月!“樂清失聯男孩”母親一審宣判

2018年11月30日下午放學後,11歲的黃某某再也沒有回到家,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沒有了蹤影。此後整個溫州乃至全世界都在為這個孩子揪著心,祈禱孩子平安歸來。

當地警方“調用一切資源”查找,眾多公益組織在冰冷河道內地毯式搜救,父親黃某懸賞50萬元尋子......直至12月4日夜間,人們才吃驚地發現,背後竟是孩子媽媽陳某自導自演的一場鬧劇。她為什麼要把兒子藏起來,謊報警情,到底有什麼隱情?

今天上午,樂清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樂清失聯男孩”母親陳某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案,並當庭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審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

開庭審理


判了!一年三個月!“樂清失聯男孩”母親一審宣判



2019年2月25日,樂清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對“失聯男孩”事件被告人陳某提起公訴。

今天上午9點,樂清市人民法院對男孩母親陳某蓄意策劃製造虛假警情案件進行公開審理。

庭上,關於編造孩子失蹤虛假信息的原因,陳某稱是因為老公從2015年到2018年一直出軌,雖通過交流,多次表示要回歸家庭,但最後都沒有做到。

案發前一晚,與孩子有關的一些瑣事成為觸發事件的導火索。當晚,年幼的女兒把婆婆交給陳某的6000多元錢匯給他人的錢扔下陽臺,沒能找回,被婆婆數落。之後她又發現兒子手機被同學拿去購物,花的是兒子賬戶裡的錢,她向老公尋求幫助,希望一起教育兒子,卻遭受埋怨。

判了!一年三個月!“樂清失聯男孩”母親一審宣判


庭上辯護律師舉證:

女兒處於自閉症治療期間,需要媽媽照顧。

黃某等親戚朋友提交自述材料:

親戚黃某:陳某是熱心人,樂於助人。自己受傷時曾受陳某照料,陳某是個好人。

小姑子黃某某:

她熱心善良,與她同住兩年,兩個孩子完全是一個人照顧的。

陳某朋友:

她一人負責三個孩子的接送照顧,自己兩個孩子,加上小姑子的孩子,是一個對家庭盡責的人。照顧孩子之外,她還要擺攤賺錢貼補家用,很不容易。

家屬們希望法庭考慮從輕判決。

判了!一年三個月!“樂清失聯男孩”母親一審宣判


公訴人認為,整個過程中,公安出警600餘人次,出動了搜救艇、搜救犬,多家公益組織參與,全國多家媒體報道。相關報道在百度搜索榜第七名,新浪微博2.1億閱讀,熱搜榜第一。陳某的行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法院結合具體案情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


判了!一年三個月!“樂清失聯男孩”母親一審宣判


樂清“失聯”男孩黃某平安找回後,社會各界持續高度關注。經溫州、樂清兩級公安機關查明,男孩母親陳某(33歲、城東街道雲嶺村人)因與在外經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糾紛,為測試其丈夫對其及其兒子是否關心、重視,蓄意策劃製造了該起虛假警情。2018年12月5日,陳某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已被樂清市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根據調查,2018年11月30日晚18時許,陳某與已放學回家途中的兒子黃某取得聯繫後,在虹橋鎮沙河路附近碰面,陳某囑咐黃某按照她的安排呆在其事先準備好的四輪電瓶車內,不要下車回家,並把車鑰匙和事先準備好的食物交給黃某。在安排好黃某後,陳某於當晚19時13分,到虹橋派出所虛假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後,調集了大量警力,開展查找工作。陳某還通過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媒體發佈求助信息,社會各界及廣大群眾也積極參與網絡轉發及查找。期間,陳某將藏匿黃某的四輪電瓶車轉移停放地點,最後將其兒子黃某轉移至城東街道雲嶺村,直至黃某被警方找回。

鑑於陳某蓄意藏匿其兒子黃某,併到公安機關虛假報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間,繼續假裝配合搜尋,其行為已嚴重透支了社會誠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資源,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已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判了!一年三個月!“樂清失聯男孩”母親一審宣判


2018年12月5日,警方通報“50萬尋失聯男孩”:其母與丈夫存在感情糾紛,為測試丈夫對其及其兒子是否關心、重視,蓄意策劃該起虛假警情,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背後隱情 眾說紛紜



判了!一年三個月!“樂清失聯男孩”母親一審宣判


陳某孃家

沒有一個母親會輕易拿自己的孩子當籌碼。關於背後的隱情,眾說紛紜,有媒體報道說陳某涉嫌多筆網貸。而陳某的親戚、鄰居給出的說法是:老公給的錢不夠她和兒子生活,她想向老公要錢,結果玩過頭了。

龍山頭村是陳某從小長大的地方,一棟幾十年的老房子至今沒啥變化。老陳年輕的時候在採石場腿被石頭砸傷,幹不了重活,至今還在當清潔工維持生計。當女兒被抓的消息傳到他耳朵裡的時候,他的第一反應是“丟死人了。”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老陳說,女兒基本不跟他們老倆口提家裡的事。他只是後悔,當初不該把女兒嫁給黃某。“他戴個眼鏡,摘掉就什麼都看不清楚了,不知道女兒喜歡他什麼。”

但他更生氣的,是親情的淡漠。女兒結婚十幾年了,女婿很少來丈人家。“就結婚頭兩年來過,這幾年都沒來。我給他打電話,他就說忙。”老陳說。

女兒女婿的感情,老倆口一直無從知曉。“後來都是女兒一個人回來,回來她也不說,我也沒問。”

“鬧劇”發生至今已經4個多月,期間老陳想去看看外孫的狀況,但沒見著,他甚至不知道小豪現在哪裡上學。“我給黃某打過電話,他都不接。”老陳說。

坐在簡陋的床邊,老陳首次面對鏡頭,“我女兒不是十惡不赦的人,請求法院輕判!”

判了!一年三個月!“樂清失聯男孩”母親一審宣判


陳某夫家

十幾年前,陳某離開龍山頭村,經人介紹,嫁到了相對繁華的城東街道雲嶺村。她的人生軌跡很簡單:在樂清虹橋鎮的菜場開魚丸店。

此前,魚丸店一直是夫妻兩人打理。直到2018年年初,黃某去上海做水產生意。

判了!一年三個月!“樂清失聯男孩”母親一審宣判


魚丸攤

和老陳的印象不同,在隔壁店鋪的英女士看來,看不出黃某和陳某的感情有什麼問題。雖然分隔兩地,夫妻關係依然很好。姑姑黃女士說,每晚他們兩夫妻都會視頻聊天。

“失聯”事件發生前,小豪、母親陳某和姑姑黃女士租住在虹橋鎮振興小區。找到陳某的出租房很容易,一提“失聯”事件大家就能準確地告訴你樓棟門牌號。

如今,出租房裡已經住進了另一戶家庭。2018年12月5日,樂清警方公佈案情,當天凌晨小豪的姑姑連夜搬離,回到了老家雲嶺村。

出租房空置了一段時間,直到今年春節後,現在的這家人才搬了進來。小豪一家再沒回來過,“聽說房租直到現在還沒結清”,新租戶告訴記者。這裡年租金17000元,2018年2月份住進來時,黃家僅付了一萬元,說好年底給尾款,事情發生後便沒了消息。

魚丸店也已轉讓給他人,出面辦理轉讓手續的是黃某的母親。

在雲嶺村黃家,一排三層半的落地房,每個門口都掛著紅繩。當天,記者沒有碰到一位黃家人。據周邊鄰居介紹,現在只有黃某的父親在家,黃某的母親去了上海照顧患病的孫女,其餘人也都在外地。“小豪還在原來的學校唸書,平時都託管在別人家。”一位鄰居說。

庭審在即,記者撥通了遠在上海的黃某電話:“陳某要開庭的事情,你知道嗎?”

“這個你不要問我,你去問法院。”

“開庭的時候,你會回來嗎?”記者還未說完,黃某就掛斷了電話。

無論是何起因,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這一切都回不到從前了。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