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議 | 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樂清小男孩失聯”案母親被判1年3個月

不完美媽媽 樂清 法律 上海 溫州 岱山檢察 2019-05-04

今天上午,樂清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樂清失聯男孩”母親陳某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案,並當庭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審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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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公眾號“樂清法院”


2018年11月30日,11歲的男孩小豪放學後沒有像往常一樣回家並下落不明,接下來數天時間,包括警方和社會熱心人士在樂清開展全城接力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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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12月5日凌晨1點,小豪被找到。當天下午3點,警方樂清公安發佈警情續報,表示經溫州、樂清兩級公安機關查明,男孩母親陳某(33歲、城東街道雲嶺村人)因與在外經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糾紛,為測試其丈夫對其及其兒子是否關心、重視,蓄意策劃製造了該起虛假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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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5日,樂清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對“失聯男孩”事件被告人陳某提起公訴。

今天上午9點,樂清市人民法院對男孩母親陳某蓄意策劃製造虛假警情案件進行公開審理。

法官當庭宣判被告人陳某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作案工具手機兩隻予以沒收。


法院:被告損害社會誠信,不適用緩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丹因與丈夫黃某甲感情不和,蓄意策劃、以編造兒子黃某乙走失的虛假警情的方式,測試丈夫對其及兒子是否關心。

在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網絡轉發及查找期間,陳某丹兩次轉移藏匿黃某乙的地點,並假裝配合搜尋,直至12月4日晚公安機關將黃某乙找回。期間,樂清市公安局共出動警力600餘人次,虹橋鎮政府、多家社會公益組織及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尋找黃某乙,黃某乙走失的消息經全國多家媒體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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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

被告人陳某丹編造虛假警情,在信息網絡及其他媒體上傳播,其行為已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鑑於陳某丹系初犯,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但考慮到其因一己之私,損害社會誠信和良知,損耗社會公共資源,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對其不適用緩刑,遂作出如上判決。


一個細節引發關注

在有關案件審判的報道中,一個細節也引發關注,昔日連發80條微信朋友圈、重金50萬尋子的爸爸今天並未到庭。

據都市快報報道,庭上,關於編造孩子失蹤虛假信息的原因,陳某稱是因為老公從2015年到2018年一直出軌,雖通過交流,多次表示要回歸家庭,但最後都沒有做到。陳某說看見過老公多次轉賬給一女子的支付寶記錄,以及通話記錄。


她說原本只是想利用週末藏一下孩子,把孩子爸爸哄回來看他們,沒想到後來事情這麼嚴重。案發前一晚,與孩子有關的一些瑣事成為觸發事件的導火索。

庭上辯護律師舉證:女兒處於自閉症治療期間,需要媽媽照顧。

黃某等親戚朋友提交自述材料:

親戚黃某:陳某是熱心人,樂於助人。自己受傷時曾受她照料,是個好人。

小姑子黃某:她熱心善良,與她同住兩年,兩個孩子完全是她一個人照顧的。

朋友:她一人負責三個孩子的接送照顧,自己兩個孩子,加上小姑子的孩子,是一個對家庭盡責的人。照顧孩子之外,她還要擺攤賺錢貼補家用,很不容易。

家屬們希望法庭考慮從輕判決。

辯護律師說,她女兒都6歲了,但仍需要24小時的照顧。家庭重擔下,老公對家庭不照顧,是“喪偶式生活”。陳某行為可恨,但值得同情,有挫折,但從未放棄生活,還是樂觀的。陳某與小姑子兩家一起居住。小姑子去上海了,孩子由她照顧。孩子的開支由丈夫負擔。丈夫上海經商,主要收入用於家庭。陳某被刑拘後,丈夫和公婆都在上海。

辯護律師陳述緩刑理由:“兒子無人看護,住的是寄宿學校。兒子依賴母親,目前有些孤僻。”

女兒在上海治療,老公不清楚女兒的情況,女兒和母親原本一直沒有分開過,希望輕判時再給緩刑,讓陳某早一點回歸社會,照顧孩子。

公訴人說,之前有人問陳某孩子情況時,她表示未找到,說明她主觀故意的。沒有直接證明主觀預謀,但從事件過程可以看出是有計劃的。家庭壓力不能讓社會為之買單,這件事對社會意識形成了不好的引導。

被告陳某陳述:

“對我的行為,我認罪悔罪,想各方熱心人士誠懇道歉,對不起。事實的真相有負你們的熱心幫助。我沒有找到合適的方式宣洩。我懇請社會各界的原諒,願意承擔法律後果。”


網友又恨又心疼:孩子是無辜的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很多人表示大快人心,當事人的一己之私,損害的是整個社會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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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瞭解到事件的更多細節,

也有不少人心疼這位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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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在家庭方面丈夫的行為有很大過錯,

但是法不容情,

最可憐的還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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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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