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失聯男孩”母親獲刑1年3個月!父親並未到庭

案發150天后,今日(29日)上午9時,浙江溫州樂清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樂清失聯男孩”母親陳某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案。

一審判決結果顯示,陳某因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陳某丹因與丈夫黃某甲感情不和,蓄意策劃、以編造兒子黃某乙走失的虛假警情的方式,測試丈夫對其及兒子是否關心。2018年11月30日,陳某丹將黃某乙安排在事先準備好的四輪電瓶車內,吩咐其不要下車回家。當晚,陳某丹虛假報警求助,之後將消息告知丈夫黃某甲及親戚、朋友,並打印尋人啟事進行大範圍張貼、發放。在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網絡轉發及查找期間,陳某丹兩次轉移藏匿黃某乙的地點,並假裝配合搜尋,直至12月4日晚公安機關將黃某乙找回。期間,樂清市公安局共出動警力600餘人次,虹橋鎮政府、多家社會公益組織及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尋找黃某乙,黃某乙走失的消息經全國多家媒體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法院認為:

被告人陳某丹編造虛假警情,在信息網絡及其他媒體上傳播,其行為已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鑑於陳某丹系初犯,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但考慮到其因一己之私,損害社會誠信和良知,損耗社會公共資源,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對其不適用緩刑,遂作出如上判決。


“樂清失聯男孩”母親獲刑1年3個月!父親並未到庭

4月29日,一審庭審現場。來源:樂清法院

孩子父親未到庭

庭上,關於編造孩子失蹤虛假信息的原因,陳某稱是因為老公從2015年到2018年一直出軌,雖通過交流,多次表示要回歸家庭,但最後都沒有做到。陳某說看見過老公多次轉賬給一女子的支付寶記錄,以及通話記錄。

她說原本只是想利用週末藏一下孩子,把孩子爸爸哄回來看他們,沒想到後來事情這麼嚴重。

案發前一晚,與孩子有關的一些瑣事成為觸發事件的導火索。當晚,年幼的女兒把婆婆交給陳某的6000多元錢匯給他人的錢扔下陽臺,沒能找回。陳某被婆婆數落。之後她又發現兒子手機被同學拿去購物,花的是兒子賬戶裡的錢,她向老公尋求幫助,希望一起教育兒子,卻遭受埋怨。

庭上辯護律師舉證:女兒處於自閉症治療期間,需要媽媽照顧。

黃某等親戚朋友提交自述材料:

親戚黃某:陳某是熱心人,樂於助人。自己受傷時曾受她照料,是個好人。

小姑子黃某:她熱心善良,與她同住兩年,兩個孩子完全是她一個人照顧的。

朋友:她一人負責三個孩子的接送照顧,自己兩個孩子,加上小姑子的孩子,是一個對家庭盡責的人。照顧孩子之外,她還要擺攤賺錢貼補家用,很不容易。

家屬們希望法庭考慮從輕判決。

辯護律師說,她女兒6歲了都不知道大便是什麼,往嘴裡塞,需要24小時的照顧。家庭重擔下,老公對家庭不照顧,是“喪偶式生活”。陳某行為可恨,但值得同情,有挫折,但從未放棄生活,還是樂觀的。陳某與小姑子兩家一起居住。小姑子去上海了,孩子由她照顧。孩子的開支由丈夫負擔。丈夫上海經商,主要收入用於家庭。陳某被刑拘後,丈夫和公婆都在上海。

辯護律師陳述緩刑理由:“兒子無人看護,住的是寄宿學校。兒子依賴母親,目前有些孤僻。”女兒在上海治療,老公不清楚女兒的情況,女兒和母親原本一直沒有分開過,希望輕判時再給緩刑,讓陳某早一點回歸社會,照顧孩子。

公訴人說,之前有人問陳某孩子情況時,她表示未找到,說明她主觀故意的。沒有直接證明主觀預謀,但從事件過程可以看出是有計劃的。家庭壓力不能讓社會為之買單,這件事對社會意識形成了不好的引導。

被告陳某陳述:“對我的行為,我認罪悔罪,想各方熱心人士誠懇道歉,對不起。事實的真相有負你們的熱心幫助。我沒有找到合適的方式宣洩。我懇請社會各界的原諒,願意承擔法律後果。”

昔日連發80條微信朋友圈、重金50萬尋子的爸爸今天並未到庭。


“樂清失聯男孩”母親獲刑1年3個月!父親並未到庭

4月29日,一審庭審現場。來源:樂清法院

據報道,2018年11月30日,溫州樂清一家長稱懸賞50萬尋找11歲的失蹤男孩黃某。黃某母親陳某報警稱,兒子當天下午放學途中失聯。此事隨後引發廣泛關注,當地警方、救援隊及公益組織出動大量人力及資源搜救黃某。


“樂清失聯男孩”母親獲刑1年3個月!父親並未到庭

2018年12月5日,案發六天後,據樂清警方通報,男孩黃某在樂清本地順利尋回,此“失聯”事件是該男孩母親陳某故意製造的虛假警情。

在陳某被批捕後,針對該起“鬧劇”,樂清一公益救援機構曾對陳某及其家屬提起訴訟索賠1元,要求陳某及其家屬致歉。2018年12月15日,“失聯”男孩黃某的大伯等4位親屬現身當面致歉,並透將考慮讓男孩黃某轉學,“換個新環境。”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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