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一妻奇案

不完美媽媽 水滸傳 明清案獄解讀 2019-04-05
三夫一妻奇案

  • 清朝年間,合肥縣城某人跟一個低級的武官有交情,恰好兩個人的妻子都懷孕了,於是兩人一道商定說:“假使都生男孩,就讓他們做兄弟;都生女孩,就讓她們做姐妹;要生的是一男一女,兩家就做兒女親家。”到孩子落生一看,那個武官添了一個男孩,某人家生了個女孩,於是兩家結為親家了。過了幾年以後,武官因有事帶家眷返回原籍,兩家音訊中斷,不久某人也死了。某人的女孩長到十八歲,她母親不能再等音訊,就另外把她許配給一個商人,在接受聘定的禮品後,商人又到別的地方去了,許久沒有消息,女孩母親又把女兒許給一個本城人。本城人娶親的日子已經定了,商人忽然回來,派遣媒人來確定結婚日期。女孩母親吃驚害怕,不知怎麼才好。正在著急的時候,那個武官的兒子也送羊羔和大雁來下聘禮。將要舉行迎親禮儀,女孩母親更沒了主見,左右為難,不知怎麼辦才好。三家的媒人,往來奔走互相辯論,各說各的道理。最終還是不能決斷,於是打了官司。縣令收到三個男家的呈文,把女孩母親傳來,詢問清楚事情的原委,一時之間也沒能做出決斷。縣令整天都在思考這一案件,想出一個好計策。第二天又升堂,傳女孩上堂,讓她跪在公案前,又傳喚來三個男人跪在女孩身後,縣令先呵斥女孩,讓她抬頭,看過女孩容貌,就跟她開玩笑說:“真漂亮啊!難怪三個男人爭著娶你!”話說得近乎輕慢,不莊重,那女孩羞愧害怕,伏身不敢抬頭看。縣令就對她說:“你只有一個身軀,勢必不能嫁給三家,他們三個人,也一定不同意你同時嫁給別人,可是你母親確實接受了三家聘禮,我也不能偏向哪一家,現在三個男人都在這兒,只好你自己選擇一個了。”那女孩羞愧得縮著身子不知怎樣答對。縣令催逼她,女孩也只是淚流滿面,一味悲傷罷了。縣令說:“難道三個人都不如你的意嗎?”女孩不回答。再問她,還是不回答。大概她羞愧和怨恨都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了。縣令就說:“那麼你的心願是什麼呢?”女孩說:“我願意死。”
  • 縣令笑笑說:“果然你能用死了結這一爭執,也是一件好事呀:恐怕你沒有這種節烈的志氣罷了!”女孩說:“我寧願獨自死去,而且願意快點死!”縣令說:“值得稱讚啊!我已經給你準備了毒酒。”於是叫人把酒拿來,讓那女孩喝它。女孩略一遲疑,縣令喝斥說:“不喝就提著耳朵灌她!”那女孩被逼得沒辦法,一口氣把毒酒喝盡了。女孩母親在公堂下邊,號哭,呼喊著撲過去救她,被衙役拉住制止了。那女孩喝了毒酒以後,開始仍然伏身在公案下,過一會仆倒在地,翻動身子就挺直了。衙役摸了摸她,報告說:“已經冰涼了!縣令叫那個本城人說:“你已經定了迎娶的日子,無奈女孩已經死了,你應當把屍體人領回去,按夫妻之禮安葬她,等以後再續娶吧。”城裡人說:“我所要娶的是活人,怎能要個死的呢!她已經有前夫,我當把她讓給他人。”縣令又問那商人,商人說:“我也不用這死人做妻子,請你把她讓給比我早和她訂婚的人。”又把這事問那武官的兒子,那青年就叩頭說:“婚禮雖然沒進行,但是指腹為婚的夫妻關係,確是先父的旨意!夫妻的情義,我不敢因為人死了而有所改變,請允許我負責領回。”縣令高興地說:“講義氣的丈夫啊!”又看了商人和那城裡人說:“你們兩個人,只在她生前爭搶,死後你們就拋棄了,很違背夫妻關係的起碼情義,應各罰你們十串錢,幫襯那一家買棺材。”二人接受責令繳納了罰款,武官的兒子抬女孩屍體回家。到了家那女孩又甦醒過來,原來剛才所說的毒酒是蒙汗藥啊。這個案子假戲真做,用得是蒙汗藥,讀過水滸傳的人,深知此藥的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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