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懷疑孩子遭第三者虐待致死追蹤:警方已提取繡花針上DNA

來源:成都商報


6月4日,紅星新聞曾報道,2018年8月1日,廣西南寧一歲半女童鄧子琳在父親出軌對象陸海(化名)單獨照料期間,頭部遭受重創死亡,屍檢報告鑑定死因為:“特急性特重型顱腦損傷”,且屍體上有多處針孔,而從陸海出租屋內,也搜出了繡花針。警方通報稱,這些針孔系在醫院搶救期間留下。此前,陸海還有過一次單獨照料鄧子琳的經歷,那次照料期間,鄧子琳大腿骨折。

2018年9月10日,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對於女兒的離奇死亡,生母鄧麗紅無法接受。女兒去世的這一年來,鄧麗紅四處奔走,希望為女兒的死,討個說法。

6月15日,鄧麗紅與其律師萬淼焱一同,向轄區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及福建園派出所遞交了最新證據。

紅星新聞一直跟蹤報道此事件。

此前報道:

一歲女童“離奇”死亡的背後:母親懷疑孩子遭第三者虐待致死

1歲半幼女疑遭第三者虐待致死,律師向警方遞交最新證據

6月29日,鄧麗紅告訴紅星新聞,她從當地警方處獲悉,目前警方已經已經提取了陸海繡花針上的DNA,以檢驗上面是否有鄧子琳的DNA殘留。


母親懷疑孩子遭第三者虐待致死追蹤:警方已提取繡花針上DNA


↑子琳(右)和姐姐

去年幾乎同一時間,湖南長沙發生了兒童在母親男友單獨照料期間受到虐待的案件,長沙警方介入後,此案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鄧麗紅看到新聞報道此案後,再次看到了希望:“我希望申請長沙警方介入我女兒死亡的案件,啟動偵查,早日查出真相。”

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偵隊負責該案的民警告訴紅星新聞,目前此案警方還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死者母親質疑:

為什麼推薦我去外面法醫機構做屍檢?

距離鄧子琳離奇身亡,已經334天了。母親鄧麗紅的生活,被徹底打碎了。這334天裡,鄧麗紅每天都奔走在為女兒的死討回真相的路上。鄧麗紅說,自己從一開始的迷茫無助,到現在,變得沉著冷靜,“300多天裡,我沒有一個夜晚能夠安然入睡,在失眠的夜裡,回想起我為女兒維權的每一步,有一些地方是我始終想不明白的。”

鄧麗紅告訴紅星新聞,當孩子離奇身亡後,她向當地警方提出了,希望給孩子做屍檢報告,查明原因。“當時警方告訴我,公安局的法醫鑑定中心,堆積案件太多,要排隊等待的話,至少要3至6個月才能出結果,所以推薦我去一家外面的法醫鑑定中心做屍檢。”鄧麗紅當時在一家宵夜攤打工,收入並不高,外面的司法鑑定中心收費1萬餘元,鄧麗紅東拼西湊才拿出了這筆錢。

“後來我的律師萬淼焱介入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只要刑事立案後,公安局的法醫出屍檢報告只需要一個月,而且是免費的。”鄧麗紅此時覺得,自己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後期她拿著孩子的屍檢報告去找當地警方,就屍檢報告上一些疑點向警方提供偵查方向時,“警方告訴我,屍檢報告是在外面做的,讓我去找外面的法醫鑑定中心諮詢。”

鄧麗紅說,“如果一開始警方就能立案的話,也許我不會走這麼多彎路,真相也早已大白了。”

鄧麗紅想知道答案,但她告訴紅星新聞,現在自己已經無法聯繫最初接警的民警了,“江南分局最早接警,並且負責本案偵查工作的民警,現在已經把我的電話拉黑了,我再也無法通過電話聯繫他,如果我需要和警方溝通,必須上門去找這名警官。

紅星新聞就此致電鄧麗紅提到的該位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偵隊負責該案的民警,對方稱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一切疑問都以警方宣傳部門回覆為準。

擬邀兒童心理學專家介入

死者母親希望異地警方介入調查

南寧市婦聯在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稱,他們發現去年幾乎同一時間,湖南長沙發現了類似案件,也是兒童在母親男友單獨照料期間受到虐待,但湖南長沙此案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我們也準備聯繫長沙市婦聯,向他們取經學習,借鑑經驗以推動南寧子琳的案件。”這也讓鄧麗紅看到了希望,“我希望申請長沙警方介入我女兒死亡的案件,啟動偵查,早日查出真相。”

鄧麗紅告訴紅星新聞,她回去看望女兒的時候,曾問大女兒,“去爸爸那裡好玩嗎?”大女兒回答,不好玩,因為“豆豆媽媽(即陸海)打我屁股疼,把我關在廁所,衣服溼溼。媽媽,我不要去爸爸那裡了。”

鄧麗紅說自己曾就此去問生父鄧亮,他告訴鄧麗紅,“小孩子說的話不能信。”

就此,鄧麗紅代理律師萬淼焱與當地警方商議,認為可以邀請兒童心理學專家介入,以提取大女兒鄧欣欣的證言,萬淼焱認為,國際上對於幼童取證,涉及到對兒童的心理保護及可靠性評估兩個方面,均需要專業人員介入。

“我國有成熟的兒童精神和智力水平與發育狀況(作證能力)的法醫學鑑定。其他的涉童案件中,主要只對兒童作證能力進行鑑定。但這個案子中,廣西自治區人民醫院心理(精神)科專家表示,願意依據國際標準,對大女兒進行心理保護和可靠性評估。”

律師:建議警方及早立案

律師萬淼焱認為,子琳離奇死亡案件,目前仍有頗多疑點,建議警方及早立案。她提到,鄧麗紅曾告訴她,在子琳出事後醫生建議其報警時,鄧麗紅家屬在報警時,稱“小孩被人殺了”,警方後來不立案原因是說陸海謀殺證據不足,“以謀殺來推斷,這個出發點應該予以調整。”

萬淼焱稱,公民報警時往往不清楚具體罪名的法律含義。《公安機關接處警工作規範》規定,在受理群眾報警時,接警人要主動引導報警人講明案(事)件的主要情況,對於案件是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還是虐待的初步定性,應當是公安機關來確定。但建議鄧麗紅去社會法醫機構做死因鑑定,便是在接警處警時便沒有當作刑事案件來處理。公安機關接受報案、控告、舉報、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審查期限,一般情況下,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

“讓家屬去做法醫鑑定,再依據鑑定結果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是對一般性打架鬥毆糾紛的處置方式。”萬淼焱解釋,“假如被砍斷了胳膊腿,馬上就要刑事立案。但是,肉眼看起來還不太嚴重的,就等著出鑑定報告,輕傷以上就刑事立案,輕微傷就告訴去刑事自訴,輕微傷以下的,就當作民間糾紛調處。”

此外,萬淼焱告訴紅星新聞,作為鄧麗紅的代理人,她向當地警方提出希望查看案卷,遭到拒絕,“對於律師閱卷的請求,一概以‘上級法制部門決定’為由拒絕,不願意釋明所依據的是哪一條法律規定。”

媽媽:誓用餘生為女兒討回公道

6月28日,南寧市婦聯主動聯繫鄧麗紅,詢問其目前心理和精神狀態,並提出希望為鄧麗紅安排心理諮詢師提供幫助。

鄧麗紅說,她一直無法從女兒鄧子琳離奇身亡的陰影中走出來。她告訴紅星新聞,此前自己在當地一家母嬰店打工時,一個月兩千多塊錢的工資,她一下子在店裡面買了7罐高檔奶粉留給自己的小女兒鄧子琳,“這種奶粉一罐就要398元,對於我來說很貴,可是我想給子琳最好的,但是沒想到,她連第一罐奶粉都沒有吃完,就這麼不明不白的走了。”

小女兒鄧子琳去世後,鄧麗紅把大女兒鄧欣欣(化名)接到了自己身邊,為了方便隨時隨地照料大女兒,鄧麗紅開始做起了手工布娃娃,在南寧崇左的廣場上叫賣,一個布娃娃10塊錢,“生意不太好,但是能夠時候陪著女兒,我就滿足了。”

兩天前,鄧麗紅髮布了一則朋友圈動態,她在裡面寫到,“女兒,媽媽誓用餘生為你討回公道。”

截至記者發稿時,鄧子琳生父鄧亮(化名)與陸海,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沈杏怡

編輯: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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