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歲男童遭虐待生命垂危 警方刑拘施暴的孩子父親及其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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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重慶晨報


近日,江蘇省常州溧陽市2歲男童仔仔(化名)遭受生父及其女友虐待搶救多日仍生命垂危,牽動著網友的心。8月5日,常州溧陽警方發佈公告稱,目前其父親包某某,及王某(包某某女友)因涉嫌虐待和故意傷害兒童已被刑事拘留。

8月7日,男童仔仔的外婆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目前仔仔的狀況依然沒有好轉,搶救多日仍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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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重慶晨報


近日,江蘇省常州溧陽市2歲男童仔仔(化名)遭受生父及其女友虐待搶救多日仍生命垂危,牽動著網友的心。8月5日,常州溧陽警方發佈公告稱,目前其父親包某某,及王某(包某某女友)因涉嫌虐待和故意傷害兒童已被刑事拘留。

8月7日,男童仔仔的外婆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目前仔仔的狀況依然沒有好轉,搶救多日仍生命垂危。


江蘇2歲男童遭虐待生命垂危 警方刑拘施暴的孩子父親及其女友


2歲男童被施虐 已昏迷多日

7月26日下午4點左右,南京市兒童醫院河西分院接診了一名2歲男童。經過CT檢查,患兒不僅腦部有出血,身上還有大量淤青。因懷疑孩子被虐待,醫護人員第一時間報警。

據院方出具的病情介紹顯示,仔仔今年2歲零9個月,因“頭外傷後4小時”入院。目前診斷:硬膜下血腫,蛛網膜下腔出血,腦幹損傷腦疝,多處皮膚挫傷。

入院後,院方為其進行了左額顳頂去骨瓣減壓+左額顳頂硬膜下血腫清除+腦室外引流+顱內壓傳感器植入術。

仔仔媽媽表示:“因為顱內腦壓增高,導致孩子無法閉眼,醫生說可能出現了大面積大腦壞死,孩子有可能無法醒來,也可能會成為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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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常州溧陽市2歲男童仔仔(化名)遭受生父及其女友虐待搶救多日仍生命垂危,牽動著網友的心。8月5日,常州溧陽警方發佈公告稱,目前其父親包某某,及王某(包某某女友)因涉嫌虐待和故意傷害兒童已被刑事拘留。

8月7日,男童仔仔的外婆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目前仔仔的狀況依然沒有好轉,搶救多日仍生命垂危。


江蘇2歲男童遭虐待生命垂危 警方刑拘施暴的孩子父親及其女友


2歲男童被施虐 已昏迷多日

7月26日下午4點左右,南京市兒童醫院河西分院接診了一名2歲男童。經過CT檢查,患兒不僅腦部有出血,身上還有大量淤青。因懷疑孩子被虐待,醫護人員第一時間報警。

據院方出具的病情介紹顯示,仔仔今年2歲零9個月,因“頭外傷後4小時”入院。目前診斷:硬膜下血腫,蛛網膜下腔出血,腦幹損傷腦疝,多處皮膚挫傷。

入院後,院方為其進行了左額顳頂去骨瓣減壓+左額顳頂硬膜下血腫清除+腦室外引流+顱內壓傳感器植入術。

仔仔媽媽表示:“因為顱內腦壓增高,導致孩子無法閉眼,醫生說可能出現了大面積大腦壞死,孩子有可能無法醒來,也可能會成為植物人。”


江蘇2歲男童遭虐待生命垂危 警方刑拘施暴的孩子父親及其女友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2018年7月,仔仔的父母離婚。之後,仔仔一直同生父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從今年6月起,仔仔的生父包某某和其女友王某便拒絕讓仔仔的母親看望孩子。直到7月26日下午,仔仔的外婆接到包某某電話稱,孩子受傷在醫院搶救。

8月5日,常州溧陽市公安局針對此事發布通報稱,目前已依法對涉嫌虐待和故意傷害兒童的包某某、王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同時還特別提到,溧陽警方對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嚴肅打擊處理,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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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常州溧陽市2歲男童仔仔(化名)遭受生父及其女友虐待搶救多日仍生命垂危,牽動著網友的心。8月5日,常州溧陽警方發佈公告稱,目前其父親包某某,及王某(包某某女友)因涉嫌虐待和故意傷害兒童已被刑事拘留。

8月7日,男童仔仔的外婆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目前仔仔的狀況依然沒有好轉,搶救多日仍生命垂危。


江蘇2歲男童遭虐待生命垂危 警方刑拘施暴的孩子父親及其女友


2歲男童被施虐 已昏迷多日

7月26日下午4點左右,南京市兒童醫院河西分院接診了一名2歲男童。經過CT檢查,患兒不僅腦部有出血,身上還有大量淤青。因懷疑孩子被虐待,醫護人員第一時間報警。

據院方出具的病情介紹顯示,仔仔今年2歲零9個月,因“頭外傷後4小時”入院。目前診斷:硬膜下血腫,蛛網膜下腔出血,腦幹損傷腦疝,多處皮膚挫傷。

入院後,院方為其進行了左額顳頂去骨瓣減壓+左額顳頂硬膜下血腫清除+腦室外引流+顱內壓傳感器植入術。

仔仔媽媽表示:“因為顱內腦壓增高,導致孩子無法閉眼,醫生說可能出現了大面積大腦壞死,孩子有可能無法醒來,也可能會成為植物人。”


江蘇2歲男童遭虐待生命垂危 警方刑拘施暴的孩子父親及其女友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2018年7月,仔仔的父母離婚。之後,仔仔一直同生父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從今年6月起,仔仔的生父包某某和其女友王某便拒絕讓仔仔的母親看望孩子。直到7月26日下午,仔仔的外婆接到包某某電話稱,孩子受傷在醫院搶救。

8月5日,常州溧陽市公安局針對此事發布通報稱,目前已依法對涉嫌虐待和故意傷害兒童的包某某、王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同時還特別提到,溧陽警方對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嚴肅打擊處理,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江蘇2歲男童遭虐待生命垂危 警方刑拘施暴的孩子父親及其女友


律師:施暴者將面臨刑事處罰

北京市社會組織法律調解中心副理事長張新年律師在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否則應依據該法規定,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若經鑑定認定該名男童的傷情已達到輕傷及以上,則在情況屬實的基礎上,生父及其女友二人的行為已超過《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制範疇,或涉嫌虐待被監護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在此基礎上,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對未成年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惡劣的最高會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本案中二人傷害、虐待男童的行為系一行為觸犯兩罪的想象競合犯,故依據《刑法》規定應擇一重罪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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