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嫌丈夫“手機控” 鬧到法院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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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快要下班的時候,一個挺著大肚子的女子和一名男子走進了營山縣人民法院,女子看起來十分憔悴。她向工作人員遞交了離婚訴狀, 聲稱要離婚,問是否能辦理。看她的樣子,已經懷孕六七個月了, 工作人員趕緊扶她坐下,並詢問相關情況。

原來, 張某和她丈夫何某是初中同學,在2010年經朋友牽線,兩人確定了戀愛關係, 於2011年在營山縣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並於婚後生下了一個兒子。這時兩人感情還算不錯, 夫妻關係也算和諧。2019年年初的時候張某懷上了二胎,現在已經7個月大了。前段時間張某發現何某整天拿著手機玩, 不但不管孩子, 也不管自己, 甚至經常對自己發脾氣。張某在一次偶然的情況下,在微信上看到何某和一名女子的情愛聊天記錄,張某就認為何某與其他女子有染, 在她暗暗調查之後,卻沒有找到任何證據,但雙方的感情是越來越淡薄。 張某整夜未眠,思前想後,為了自己的孩子,還是決定和丈夫好好談談,可何某則聲稱,就是愛玩手機就是喜歡網絡上的她, 對張某沒有一點感情了,實在不想過那就離婚。何某的態度很堅決, 張某認為感情已經出現了隔閡,想挽回已經很難了。

辦案法官介紹,根據我國民法規定,為了保護婦女的權益,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如果要離婚,只能女方提出。工作人員瞭解情況後,對二人進行了勸說,但二人堅持離婚,最終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兒子由張某撫養,而張某腹中的孩子待出生再解決其的撫養問題。

王家豪 南充晚報記者 雍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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