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癌丈夫竟嫌藥太貴:用再貴的藥也無法保證她能活多久'

藥品 肺癌 法律 不完美媽媽 大洋網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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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身患重症,丈夫卻表示基於家庭生活和經營實際,缺乏承擔高昂藥費的能力。這可以成為放任妻子生命流逝的理由嗎?記者瞭解到,8月27日,隨著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書的送達,這起夫妻扶養糾紛案畫上句號。法院判決,被告武天(化名)對原告肖萍(化名)應盡夫妻扶養義務,立即給付肖萍醫療費30萬元。

患癌妻子積極治療

2013年,漸漸走出上段失敗婚姻的肖萍與武天相識,二人於同年登記結婚,並很快迎來了愛情的結晶。為了讓妻兒有更好的物質生活,武天與肖萍商量貸款購買了兩輛貨車,掛靠物流公司經營貨物運輸。肖萍則專心在家料理家務、照顧小孩。兩口子分工明確,日子不是很富裕卻格外安逸踏實。

2017年的初夏,一道晴天霹靂忽然而至,給這個幸福的家庭蒙上了厚厚的陰影。肖萍突然開始咳嗽、發燒,本以為不是大問題,但身體一直未見好轉。武天陪著肖萍到醫院進行檢查,診斷結果為右肺癌。儘管一時難以接受,但肖萍並未放棄自己,她輾轉上海、北京等地尋求治療。

2017年8月,肖萍在醫生的建議下開始服用克唑替尼靶向藥。病痛的折磨,加上長期服用大量藥物,肖萍開始食慾不振,身體日漸消瘦。為了維持生命,她一直堅持服用靶向藥,但昂貴的藥物對這個普通家庭來說是很大的負擔。肖萍花光了自己婚前自有資金,並向親友借錢購置藥物,醫療、購藥費用近達60萬元。

治療分歧,夫妻倆對簿公堂

肖萍生病期間,武天會幫著進行護理和照料。但長期看不到未來的等待與付出,讓武天和肖萍的家人之間產生巨大的矛盾,雙方對肖萍的治療方案形成分歧。武天認為自己的能力有限,無法承擔肖萍的藥費。肖萍的家人看著自己的女兒、姐姐躺在病床上堅持與病魔作鬥爭,淚水中滿是無奈與不甘,希望武天能支持肖萍繼續治療。

為了讓丈夫履行義務,長期住院治療的肖萍將丈夫告上法庭,並委託妹妹作為代理人。請求判令武天履行夫妻扶助義務,立即支付醫療費30萬元。

訴訟過程中,因治療需要,肖萍申請先予執行,請求武天先行給付10萬元,並提供了擔保。法院審核後依法作出先予執行裁定,並移送執行。武天不服裁定,向法院申請複議。法院審核後,作出複議決定書,駁回武天覆議申請,維持原裁定。武天向朋友借了錢,全額繳納先予執行款,法院依法轉交給肖萍。

審理中,武天辯稱,自己與肖萍婚姻存續期間貸款購車,尚有大量貸款未還,此外還有老人和小孩需要撫養,為了生活和經營需要,已開設了多張透支卡用於資金週轉,難以籌集30萬元。病情好轉的原因有很多,肖萍病情有好轉並不表示是服用了克唑替尼的結果,對其要求購買靶向藥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即使服用昂貴的要也無法保證肖萍能活多久。

法院判決:救人應是首要任務

海安法院審理後認為,夫妻間相互扶養是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義務。武天與肖萍自願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夫妻間感情穩定,應該履行相應義務。肖萍患病期間傾盡所有,積極治療,武天在這特殊時期應以治病救人為首要任務,無論人力還是物力上都應盡全力予以配合、支持。結合肖萍現階段的情況,可以通過服用具有極強針對性地靶向藥治療,肖萍和其家人都未放棄,武天沒有不積極支持治療之理。對於武天辯稱基於家庭生活和經營實際,其經濟能力有限,但相對於救護肖萍的生命而言,法院不予採信。況且,肖萍是在已經花費近60萬的情況下,就後續治療所需費用向武天提出給付30萬元的要求。

對於使用靶向藥的必要性、合理性,不僅有醫院相關醫囑為依據,而且經過肖萍治療過程中的相關檢驗,其病情好轉、生命延續就是最好的回答。根據目前人類的醫療水平,誰也無法保證肺癌經此治療就能得以痊癒,但這不能成為推翻肖萍以此藥物進行治療的理由。肖萍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判決後,被告武天不服提出上訴。南通中院經審理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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