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評論員:誰也不願自己是“哭訴維權”的車主

奔馳 西安 生活報 2019-04-15

光明網評論員:近日,陝西西安女車主因坐奔馳車頂哭訴維權成為網絡熱點。該車主4月13日表示,已向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聯合調查組遞交資料,配合調查,繼續維權。奔馳方面則表示,已派專門工作小組前往西安,將盡快與客戶預約時間以直接溝通,力求在合理的基礎上達成多方滿意的解決方案。

於新聞的客觀性來說,僅有車主哭訴維權橋段的短視頻,確實是“一家之言”,也未盡話語權平衡和事實核實的責任。不過,從車主的言辭、涉事4s店的反應、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成立聯合調查組的“高規格應對”,乃至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官宣”來看,真相只怕十有八九是板上釘釘的。當然,在權威定論拋頭露面之前,我們無意於揣測或原罪什麼,但“哭訴維權”的車主何以令輿論心有慼慼焉?這個問題,令人凜然。

車主陳述的真相大致上是這樣的:她研究生畢業,在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付了二十餘萬首付,背了40萬左右車貸,買下這臺總價60餘萬的奔馳汽車。然而簽單提車幾分鐘,發動機就漏油了。是的,大門沒出,發動機漏油。經過15天“持久戰”交涉,4s店的解決方式從退款、換車等,最後疑似只承認“根據國家‘三包’規定換髮動機”。車主這才急眼了。請注意幾個蹊蹺的“點位”:第一,“退款、換車”的承諾何以變故為“換髮動機”?第二,一臺疑似漏油而未開出門的新車,“三包”政策撐腰的果然只能“換髮動機”?第二,4s店在道理上疑似毫無招架之力的時候何以膽敢讓消費者打12315?

這些問題的答案,也許早已是“自在人心”。

車主算是“車鬧”嗎?坐在引擎蓋上講道理,靠高分貝維權,且直言“不要臉了”,確實有“鬧”的形式;不過,她言必稱“您”、言必稱“大哥”,就事論事、很講道理,說到心酸處落下弱者的眼淚,這還算是“鬧”嗎?像車主質問的:這樣的“新車”,到底是哪裡來的?就算不賣給她,漏油後換了發動機的“新車”,誰是下一個“接盤手”?這些問題若不清不楚,和解也只是“局部安撫”。

可以想見,因為拍視頻的圍觀者,才讓這波輿情顯現,才有了市場監管的“聯合調查組”、才驚動了品牌總部跳出來“聲明”。倘若沒有呢?車主的維權之路還要走多久。

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數》中說過這樣一番話,“我認為,知識分子的長處只是會以理服人,假如不講理,他就沒有長處。”一個法治社會,自然是講道理的知識分子、守法公民的大道直前的社會,而如果權益與自由是“按鬧分配”的話,一定在某種程度上寓言著公共治理層面的疏漏與問題。“哭訴維權”的車主讓每個人都有種深切的“代入感”,是因為很多時候,我們多是希望講道理來維權的,但問題是“15天過去”,面對強勢到油潑不進的4s店,如果連“三包”政策的最終解釋權都落到“大店”手裡,再是有知識、講道理的消費者又能怎樣呢?

品牌方固然要盡到企業社會責任,好好調查4s店的銷售行為,不過,職能監管部門恐怕不能點到“特別調查組”為止,眼下,更要做好兩件事:一是查查車主到底投訴過哪些部門,這些部門究竟存在不存在“不努力、不作為”的情況?二是順著“哭訴維權”事件梳理消費投訴渠道,像解決營商環境問題那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肅整頓4s店的各種自說自話的潛規則。

車主的樂觀肯定是對的,“我就不信天下還沒個說理的地方”。不過,對那些口才和膽識還沒有到“豁出去”地步的消費者們來說,找一個可感可知、可信可親的“說理的地方”,也許這是“315”後364天裡要直面的現實難題。於此而言,在“強大國內市場”成為關鍵詞的2019年,職能部門還應主動關懷、創新作為,讓這種疑似“不鬧不解決系列”事件在消費市場裡少些、再少些!

(轉載請註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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