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 喜 鳥:獨立董事關於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報喜鳥 深交所 紡織服裝業 股票 金融界 2017-06-08

日期:2017-06-07附件下載

報喜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

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關

規定,我們作為報喜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於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議案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日為2017年6月6日,該授予日

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4號:

股權激勵》中關於授予日的相關規定,同時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中關於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的規定,同意確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日為2017年6月6日。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所確定的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

具備《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不存在

禁止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禁止

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小企業板信

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4號:股權激勵》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

的相關規定。

我們認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所確定的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激

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已成就。綜上,我們同意按照本次激勵計劃的有關

規定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定為2017年6月6日,並同意向符合

授予條件的9名激勵對象授予1,460萬股限制性股票。

獨立董事:呂福新 彭 濤 徐維東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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