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說延遲退休,究竟可以緩解哪些問題?有更好解決辦法嗎?

延遲退休有其積極的方面,也有消極的因素。

延遲退休確實有很多積極的方面。

第一,可以緩解的就是養老保險基金壓力問題。延遲退休最直接的就是可以增加養老金的收入、減少養老金的支出。可以保障退休人員較高的養老金待遇,維持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

第二,能夠生成科學的供養制度。2017年,我們的養老金供養率是2.79:1,相當於2.79個參保繳費人員供養一個退休人員;隨著我國老齡化的逐步加劇,相應的供養率會逐步降低。

雖然可以採取儲蓄式養老,替代現收現付制的養老制度,但勢必會造成養老金增長乏力,趕不上社會工資增長速度,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會逐步降低。

我們現在的退休年齡設置實際上是從建國初就開始了,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男工人、幹部60歲。建國初的人均壽命只有40多歲,現在已經到了76歲以上,個別地區已經接近80歲。

大家都在說延遲退休,究竟可以緩解哪些問題?有更好解決辦法嗎?

可以說女同志50歲退休,可能只是交15~25年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只有工資的20~28%。但可以平均領取30年的養老金,從收支平衡角度講,簡直是噩夢。

所以,延遲退休會讓我們的退休制度更加科學。

第三,延遲退休有利於社會老年因素生產力的發揮。不可否認,還是有一部分人希望延遲退休的。一些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一些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他們對於經驗的要求較高,但對體力精力的要求不高。另外,還有一些到達退休年齡仍然繳費不足15年的人群,目前他們只能辦理什麼職業自己交費。不如能夠延遲退休,在企業繼續工作,有企業繳費至退休為止。

大家都在說延遲退休,究竟可以緩解哪些問題?有更好解決辦法嗎?

延遲退休的缺點,非常簡單直接——那就是老年失業和或者無業人員的生活很難保障的問題。

大家反對延遲退休的原因就是體力精力跟不上,收入降低或者沒有收入,不退休幹什麼?退休之後至少有一份穩定的保障,人生的壓力就這樣減輕了。

對於國家來說,應當完善有關養老方面的制度保障。

首先,不能只依靠社保養老一家獨大。應當逐漸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這樣的補充養老保險機制,同時發展個人養老保險計劃。建立起養老保險的社保、年金、個人三大支柱。國家應該通過不停的完善有關制度和稅收優惠政策,予以鼓勵和支持社會建立和發展社保之外的兩大支柱。

第二,充分考慮著勞動者的訴求,儘快推行更加靈活的自由選擇退休年齡的政策。延遲退休雖然不可取,但是也不能繼續沿用70年代的老規定,到達退休年齡必須退休。給予勞動者適當的選擇權,在現行的退休年齡政策之後允許勞動者選擇性退休,照顧到一些特殊群體的需要。

第三,夯實社保基金的基礎,彌補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為養老保險轉型做準備。現收現支的收入支付體系,應當與儲蓄型養老支付體系並行。個人賬戶應當適當實賬積累,這樣風險就會大大減小。目前,根據養老精算報告的數據顯示,個人賬戶規模可能只有6~7萬億元,這一窟窿還是很容易彌補上的。2017年底,國家劃撥的10%國有企業股權就高達3~4萬億元。

第四,降低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社會就業活力。通過減輕企業負擔,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有點像放水養魚。就業機會增多了,社保徵繳的盤子也會擴大。目前,我們國家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群大約4億人(包含退休人員),參保繳費人員約3億人,可以納入養老保險的處於勞動力階段的勞動者,至少還有4億人的規模。還是有非常大的拓展空間的。

大家都在說延遲退休,究竟可以緩解哪些問題?有更好解決辦法嗎?

通過降低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也可以適當降低企業和個人負擔,讓他們有更多的金錢為職工建立職業年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結語

讓養老保險基金運行安全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並不一定非要通過延遲退休的方式來實施。希望我們國家能夠不斷深化養老保險機制方面的改革,促進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讓通過個人、企業和國家的共同努力,建立起更加妥當、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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