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何拆遷時沒有補償?祕訣在複議期限,難怪很多人第一步就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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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律師楊勇
1/6 【普法】\n\n行政複議因為時間短、程序簡潔,很受維權人士的歡迎。要做好行政複議,必須瞭解行政複議提起的期限。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2/6 也就是說,行政複議的法定申請期限是60日。但是在實踐中,地方政府對省人民政府的徵地批覆進行公告時,一般不會告訴大家行政複議申請期限。
3/6 那麼應該如何確定呢?根據國務院《關於認定被徵地農民“知道”徵收土地決定有關問題的意見》,行政機關在徵收土地決定作出後,沒有告知被徵地農民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行政複議機關或者申請期限的,行政複議申請期限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一條辦理,
4/6 即:行政複議申請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行政複議機關或者申請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徵收土地決定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也就是說,要在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徵收土地決定內容之日起兩年內對徵地批覆提起行政複議。
5/6 《你問我答話拆遷》是律師設立的以視頻為主要形式的答疑類欄目,立足於解決被拆遷戶在徵收拆遷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疑惑。答疑主要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針對被拆遷人普遍關心的“如何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打官司有用嗎?拆遷我拖到最後是不是就能提高補償?”
6/6 等問題進行解答;另一部分是資深律師針對徵收拆遷中涉及的專業性法律問題進行講解,而且不僅侷限於法條的淺顯解讀,還會針對承辦案件過程中的實務技能和經驗進行分享。答疑注重實用性、專業性,及時性,從而可以更直觀、多樣的為被拆遷戶答疑解惑,生動普法。
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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