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

2016年7月27日下午,在廣西南寧白沙大道路邊的綠化帶,老人走進草坪中,拾撿地上的廢棄飲料瓶,突然不知腳下踩了什麼摔倒在地,掙扎了6小時後,因為無人施救死亡,由於協商無果,老人的家屬將涉案的4家單位訴諸法庭,近日,江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並做出一審判決。\n期間有一名銷售人員來此查看,之後不了了之走掉了。\n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被告不擔責。目前,原告不服判決已上訴。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和衷法雨
2019-08-18

首先要對事件表示遺憾,對死者致以哀悼。沒有人會願意見到這樣的事情的發生。我們要做的,是如何防止此類事情的再發生。死者家屬通過訴訟的做法是要懲罰那些“見死不救”的人或組織。但是從表面的證據和法院的判決來看,目前的法律環境還不支持對沒有救助義務的人的“見死不救”予以懲罰。


但是換個方向,我們應該鼓勵見義勇為和好人好事,讓更多的人願意做好事,願意幫助別人,且幫助別人後不會惹上麻煩。我國的《民法總則》於2017年3月15日通過,於2017年10月1日實施,新的民法典為見義勇為、好人好事提供了法律的保障,《民法總則》裡具體條文摘錄如下: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百八十四條 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條的重點是弘揚核心價值觀,傳播正能量。第一百八十三條是對做好事受損失的情形給予補償。第一百八十四條是鼓勵更多人做好事,因做好事造成受助人損害,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

我認為應該讓更多的人知道國家、法律對做好事的鼓勵,我相信隨著法治的完善,正能量的傳播,我們完全能構建更和諧的社會,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我是和衷,專注法律,堅持思想和寫作,助你解決法律問題,歡迎關注。)

知足常乐147820098
2019-08-26

大概是0八、0九年吧,那次也是自已起早了,開車到縣城進貨,車到半路,前面一輛摩托車可能是對面大車燈光大強刺眼,一個不小心撞到了路邊的電線杆上,夾在了兩根線杆中間,大清早就我一人在那,我車停在離他大概五十米這的地方,藉著燈光,看見他頭部出血,手似乎在向我尋求幫助。我下車先打了120,再打了交警電話,這時來了兩個騎摩托車上班的工人,我叫停了他們。我和他們一起把傷者抬了出來,交警到現場先問情況後打了傷者家屬電話,隨後120救護車趕到現場急救,這時侯家屬聞訊趕到,看了傷者後竟不問青紅皁白的一問話讓我嚇得不輕:你們是那個撞上他的,我三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後他兩人(工人)指著我說:是他叫我幫忙的。我跟他們解釋,他們竟然說: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救?還有這麼好的人?他們甚至還有要打人的勢頭,最後交警拉開了我們,才免了我一頓打。😭這時傷者在醫護人員搶救下醒了,他第一句話竟說是我自己撞的,不怪他們。聽了這句話,我當時就差沒有跪下……現在回想這事,總是在想,要是傷者沒醒,我不擔自己脫不了身,還連累了兩名工人,唉!好人難做,好事更難做。

天涯明月刀
2019-08-26

當今社會空氣真的是不好啊。我以前也是做好事的,那我現在也是見到這樣的事也不敢了。記得大約在2005年的時候,在潮州彩塘鎮我一個親情走路時,背一個騎自行車的大媽騎行到他的面前忽然在親戚跟前摔倒。手上受了點傷,出了血。,我親戚也是個好心人,見到這樣的事情就出於好心送她到小藥店包紮傷口。但是好心沒好報,硬被那個大媽的兒子和另外一個年輕人硬生生敲詐200塊錢。我那個親戚也是屬於真正好心人,不過好人命不長,我那個親戚也已經不在了。但我現在想起那個事情,我心裡現在就很是憤慨。

福满人间2018
2019-08-26

就從這家人狀告四家公司就可以斷定,人們不扶是做對了。一個老人倒了,沒人扶,他家可以起訴四家公司,他家人就沒想想自己的責任,總是推給社會,你家人們是什麼思想,難道你家老人出大門死了就要怪地球麼?不反思自己的問題,總是找別人的錯,虧了人們沒去扶,不然,要是一個沒錢的人扶了不傾家蕩產才怪呢,法官判對了,就不應該讓他家的陰謀得逞,還要重罰他家這種行為,讓社會上都知道他家這種惡人先告狀的行為,都躲著他家人點,不然會惹禍上身的。當然,就他家這種行為,也可能是他家的報應,人欺人天不欺人,可以說這個老人就是因果關係的下場。

曦美好
2019-08-26

不該報道這類負面新聞。

這事負面信息量太大了。

一老人躺地上六小時沒人扶,本就是社會的悲劇啊。

誰扶,誰就可能被訛詐。誰還敢扶?

人們,已經被那些心懷叵測的碰瓷者給碰怕了啊。

碰瓷黨,本可惡。毀壞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更可惡的可能還是當初那位糊塗官判了糊塗案吧。

歷史已經多次顯示了他糊塗判案所產生的負面效應了。

“你沒碰她怎麼會去扶她?”這個推論是多愚蠢,多野蠻?又是多麼的小人之心呀?它會把無數雷鋒逼得抓狂發瘋啊。

拾破爛老人,六小時沒回家,他兒女們在哪裡?

不顧老人死活的兒女們本已缺少仁義了。在老人死後,居然能訛詐四家公司。這種過度維權,是誰給了他們膽子的呢?實在是一幕醜劇。

要是哪天他們吃米飯噎著了,莫非要去告天,告地,告肥,告水,告太陽,告空氣?

對於這類告賴人狀的,法院應該判他們誣告罪,訛詐罪,欺人罪,敲詐勒索罪,明知故犯罪等。

如此下來,或許可以震懾那些敲詐勒索者,促進無良人改變行為吧。

不抛弃也不放弃93
2019-08-26

你都有錢去告這四家公司何不早拿岀來孝敬一下自習的老人呢?在生的年紀放他去撿垃圾死了狀告別人想讓自己賺一筆,請問這四個公司的員工是你爹孃的兒女還是傭人,摔倒6個小時你們吃屎去了嗎?

东莱国学
2019-08-26

人人肯定都想扶。

為什麼現在沒人敢去扶?

這是誰的責任?

這是誰最應該做檢討的?

3000年的中華民族。

歷史上應該沒有這樣的現象吧?

是誰把人變成和惡魔一樣?

賴人訛人。

家屬訛好心人,家長訛詐學校。被救的人訛詐救人的人,還有碰瓷專業戶……

人喪失了最基本的廉恥。最基本的人格。

這樣正常嗎?

人心是看不見的,但又是不能不敬畏的。

我們這幾十年一直批判傳統。一直貶低中國3000年的道德教育。又不遺餘力地提倡經濟,一切向錢看……

見微知著,民風民心如此,這應該到了需要好好反省的時候了。

么侬讲两句
2019-08-26

是你們的老人自己摔倒的!你告哪四家公司?你告人家公司!其實是你自己圖謀不軌!滅良心告狀!無非就是想撈一筆錢!如你要想告!我告訴你去告這四家公司!官司百分之百贏!這四家公司是:老天爺公司!老佛爺公司!閻王爺公司!土地爺公司!…快去告吧!保證你能獲得一千萬賠償!

一笑而过260683813
2019-08-26

雖然說死者為大,我們也應該尊老愛幼;但是我還是想說,還好沒人扶,如果哪個好心人扶一把,看到他家人的結果是好心人也已經傾家蕩產了。

這年代病不起,醫院也進不起。想想好心人出手扶起老人,老人家的身體是經不起摔的,扶起來送醫院,然後他的家人就不會準你離開了。可能就因為你的好心,讓你一輩子的努力都搭進去了。希望國家一定要把這種訛詐者嚴厲打擊和處罰,多多獎勵好人好事。

中国人寿莫宏建
2019-08-25

國家一定要儘快出臺嚴厲處罰訛詐者,獎勵助人為樂者的法律。對因做好事被敲詐勒索的,特別是壞老人,可以其家人處罰,比如子女所在單位通報批評罰款,限制小孩考公務員等等。只要獎好人,罰壞人,社會的風氣就會越來越好,因為大多人都是善良的,有顆助人為樂的心,對有困難的人都願意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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