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唐雪案件大家怎麼看?從我個人見解:正當防衛無疑。大家怎麼理解呢?

10 個回答
ZG江边鸟
2019-09-03

謝謝邀請!

1,本人不是法律工作者,對是否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故意殺人,沒有專業知識,所以不能妄加評論。但我相信,在當今社會,法院一定會根據事實作出公正的判決!

2,本人不在現場,沒有經過充分的調查研究,絕不能聽任何媒體的一面之詞,而參與失去事實依據的討論。

3,本人不是知名人士,不明就裡的瞎咋呼,不可能左右人民法院的判決。

4,任何正義行為或者犯罪行為的發生,與當事人的是什麼職業,有何種履歷,應該沒有直接的關係。

5,盲目的善良,有可能是對惡的縱容!

烟霞卧石
2019-08-31

這個案件從發生到現在,看了很多網上的評論,基本上都是一邊倒的支持唐雪。說實話,我剛開始也是這樣想的,為她的勇敢點贊。不過,經過仔細的思考,我發現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1.兩家據說是親戚,為什麼會發生多次的爭鬥毆打?原因是什麼?2.死者是搞體育的,沒有任何犯罪前科。為什麼會在半夜糾結一群人到唐家去?這之前發生了什麼?3.既然使者沒有犯罪前科,何以糾結一群網上所認定的和社會?4.據說死者身高一米九以上相比之下,唐雪在力量上絕對不會佔優勢。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死者是手持菜刀上門,何以會敗在弱小的唐雪手下?

所以我的看法是,1.死者和死者一起到唐家去的人,並沒有真正的證據認定為黑社會。在警方沒有調查清楚之前都不要亂加揣測。有的人說人數超過多少,就是黑社會。我想就此案中,這些人不具備涉黑所具備的四個特徵。2.死者到唐家究竟帶沒有帶刀和唐雪開門時死者手中有沒有刀,應該是本案是不是屬於正當防衛的關鍵。3.此案究竟誰是誰非,與雙方的性別無關,與雙方的身材高矮無關。4.唐雪是否退伍兵和其他身份,與法律的衡量無關。除非她是國家的一級保護動物和國家的特殊保護人才。

凝解
2019-09-03

我始終堅信我的觀點:這一事件的罪魁禍首是唐雪的父親。唐雪和死者是這一事件的最大受害人。

1,唐父作為長輩,聽了女兒述說與李某的矛盾衝突的事,想要調和兩個年輕人的矛盾,首先就應該告知李某的父母,雙方家長坐下來幫助子女調和解決。然而李父先是帶上女兒去找李某,父女倆連手把李某打後,再電話告知李父,這明顯是對李家示威。對唐雪來說,父親就是大英雄,沒有為她擺不平的事,只要有父親在,她就有了任何人都不懼怕的膽量。

2,李父帶李某去唐家道歉,李父一直在批評自己的兒子,而唐父從不說自己女兒的不是,還一個勁的指責李某這樣不好那樣不對。對唐雪來說,自己的父親很有威力,能壓倒一切對自己不利人。這樣更增長了唐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就是出去殺了人,她父親也會給她擺平。

3,唐雪開門迎敵,唐父持棒(唐父向記者說的話)在身後助威,大大增強了唐雪殺人的勇氣。

4,按唐雪的律師言詞,唐雪開門到死者逃跑只有一分多鐘的時間,近身、掏刀、衝刺,再撥刀,就需要一分多鐘時間,雙方完全沒有打鬥的時間。如果是在打鬥中,死者肯定會防備躲閃,別說一分鐘,十分鐘都殺不了對方,只有偷襲,分把鍾才能結束戰鬥。所以說正當防衛是很難站住腳的。

總之作為父母教育子女,要從德智體全面引導,一應的引導子女凶狠霸道,目中無人,遲早都會走上一條不歸路。李某死了,一了百了。唐雪進了監獄,那種暗無天日,完全沒有一點人身自由的日子,無不是一種痛苦的煎熬。

路1个人走38
2019-09-05

這說明你對法律還模糊不清,首先先不要下結論,等警察調查結果,另外什麼是正當防衛,是被害人在自己遇到危險,不反擊就回失去生命的情況下,採取的防衛措施,崑山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而唐雪事件你可以瞭解事件經過,給出答案,另一方面,有人在網上開始喊口號,唐雪是軍人,軍人正義,為民除害,保家衛國,等等,這就是我們有一部分中國人,混擾是非,不懂法,也不尊重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何況我們都是老百姓。

长三角观察者
2019-08-30

唐雪是正當防衛,反殺是正義之舉。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唐雪是正當防衛,反殺是正義之舉。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李某無故挑釁辱罵當事人,在家人勸說下道了歉;但是後覺得吃虧,多次到唐雪家門前鬧事,用刀把大門砍壞。次日凌晨1點許,再次前來挑釁,唐雪出門查看情況時,與鬧事者撕打在一起,李某被反殺。

唐雪是正當防衛,反殺是正義之舉。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李某無故挑釁辱罵當事人,在家人勸說下道了歉;但是後覺得吃虧,多次到唐雪家門前鬧事,用刀把大門砍壞。次日凌晨1點許,再次前來挑釁,唐雪出門查看情況時,與鬧事者撕打在一起,李某被反殺。

此案中,李某的惡行顯然危及到唐雪及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是不折不扣的暴力犯罪行為。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保護個人財產、生命安全免遭暴力侵害,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和天性,是受法律保護的正義行為。面對和惡勢力必須敢於亮劍,正義才能被弘揚,黑惡才能被剷除。

清风徐徐扑面来
2019-08-29

如果半夜提刀砍門,不是恐怖分子的話,那是不是把你全家都殺了,才能定性為恐怖分子?

這是赤裸裸的恐怖分子,人人得而誅之!

如果暴徒砍你家大門,叫囂著要殺你全家,你們還能在這裡高談闊論正當防衛嗎?

什麼正當防衛啊,這就是見義勇為,為民除害。

現在人都怎麼啦?腦子都進水了嗎?滿網都在討論正當防衛!

如果和半夜提刀砍門的人,還有正當防衛一說,那和日本鬼子都可以講仁義道德啦!!!

附:

正如一些網友說的:暴徒提刀砍門,唐某可以報警啊,讓警察來抓人!(難道只准暴徒提刀在家門口橫行霸道,受害人卻只能躲在家裡伸著脖子挨宰嗎,只能選擇報警,不能為民除害嗎?)

現在有人說李某先是被車擦傷了,那他為什麼不報警呢,不是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畢業的嗎,文化人啊!怎麼像瘋狗一樣追著人咬呢?怎麼會做出半夜提刀砍門的喪心病狂的行為呢?

有冤屈你可以報警啊。

你不報警,卻要半夜提刀砍門,還威脅要殺人全家。自己去找死,還不讓別人反抗嗎?

難道只准暴徒橫行霸道,不準百姓自我保護嗎?

一切理由,都不足以支持李某半夜提刀砍門!

這種行為就是暴徒行為,人人得而誅之!

直言的老男孩
2019-08-31

雲南出了反殺案,

醉漢提刀去搗蛋。

退伍女兵不信邪,

鼓起勇氣去迎戰。

誰知醉漢難招架,

最終自己把命喪。

如今女孩蹲監獄,

據說防衛過了當。

眾多網友鳴不平:

“女孩應該無罪放"。

到底法院如何判?

相信法律有公斷!


雲南出了反殺案,

醉漢提刀去搗蛋。

退伍女兵不信邪,

鼓起勇氣去迎戰。

誰知醉漢難招架,

最終自己把命喪。

如今女孩蹲監獄,

據說防衛過了當。

眾多網友鳴不平:

“女孩應該無罪放"。

到底法院如何判?

相信法律有公斷!


用户5384603355762
2019-09-03

我個人觀點是,正當防衛,你一個體育學院出來的男人三更半夜糾結帶上2~30個人,手裡還拿著菜刀到人家大門口砍著人家大門還大喊大叫說要殺死她全家,這說明什麼,你已經有了故意殺人計劃了,所以小唐是考慮到三更半夜的報警況且又是農村不一定警察馬上就會來,所以順手帶上一把水果刀和削皮刀給自己壯壯膽再和對方理論理論,那承想到一打開門走出來想開囗理論理論就被對打著打著,在荒亂之中一個女孩子肯定會手舞亂動的一把水果刀反插進去,然後對方應該知道疼了以為自己不會有什麼事情,馬上就走了,而小唐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傷到他沒有,他走了,小唐也不想去追,因為小唐唐是被打而自衛,所以小唐唐沒有後面緊追不放,

窃哥瓦拉夫斯基
2019-09-02

很多人說死者是惡霸,暴徒,這本身就缺乏事實根據,死者以及死者一家登門去給唐某一家道歉,足以說明死者並非窮凶極惡之徒,相反,死者就過去爭執中自己受傷討要說法未果,醉酒想不開才會半夜持刀上門要說法。也可見,唐某一家絕非弱勢。如果弱勢,且不說死者在道歉的同時就自己傷要說法,會立馬也給別人道歉。而且網上有傳,死者曾受到唐某之父毆打。這個道聽徒說,不信也罷。但是綜合各種信息,足以說明,在處理這件事上,死者一方更像是弱勢一方。不然,討要說法何至於要持刀?有人說死者想殺人。如果要殺人的話,之前在路上就砍了,誰還會弄大聲音砍門然後殺人?

唐某一沒報警,二沒有通知家屬,三沒有呼救鄰居直接持雙刀開門出去。明顯自己的生命沒有受到死者威脅,何來正當防衛一說?另外,死者一些列動作乾淨利索,難道不知道持刀出門的後果?有人又開始假想不拿刀捅死別人,不是他死就是她亡。等在家裡報警呀。我想死者和唐某都認識,即便死者攻進院子裡,也非一時半會兒。還有鄰居,還有房間。到時候你再捅死死者,還可以討論是否正當防衛。人家都沒有私闖民宅,頂多尋釁滋事,把人殺了,還妄圖以正當防衛無罪釋放,這不是對死者生命不尊重是什麼?

我不認同正當防衛。女方持刀有故意傷害死者的嫌疑!女方本可避免結果,比如報警後和家人一起待在家裡,卻在明知道可能造成對方死亡的結果下,扔持刀開門,用自己的刀捅死他人,怎麼能是正當防衛?

網上大部分支持正當防衛,連基本事實都視而不見,這背後有人妄圖利用輿論造勢干擾法律判決的嫌疑。

单车狂飚
2019-08-30

首先殺人嫌疑犯就是殺人嫌疑犯,一些人別有用心,用殺人犯身著軍裝照,博取大眾對人民子弟兵的敬仰之情,製造輿論導向,對執法者施壓,對死者不公平公正,如果死者照片是身披國旗的運動員形象是不是也會得到不少同情分???

其次,男子雖然一頓操作猛如虎,但並未傷及無辜,據公佈的消息。男子當時已下刀,女孩及其家人完全可以滿足男子訴求,先穩定住其情緒,後續該法辦的法辦。該上訴的上訴。我相信男子並不想殺人。不然也不會輕易就下刀。而女子做法欠妥。激化矛盾。實在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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