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冯少侠聊职场
2019-05-17

老闆獎勵的5000是沒有走公司公賬的,而是通過微信轉賬,算是私人獎勵員工吧,新員工收下錢說“錢我收了,公司制度太死板,我還是要離職”,老闆傻眼了,我覺得老闆真夠奇葩的。

事件回顧

新員工剛入職沒有多久,還處在試用期內,但是銷售能力很強的,試用期內就為公司達成300萬的銷售業績,可是按照公司規定員工試用期內是沒有銷售提成(什麼破規定啊),和老闆說提成的事,老闆也是拿公司制度說事,眼看15萬提成拿不到了,於是下班後就向老闆提出離職。

老闆看到那麼優秀的人才要離開,於是很耐心的解釋了自己的苦衷,說這是公司制度,公司有那麼多人,如果單獨給自己開特例,以後老闆不好管理團隊了,最後實在不行了,老闆才通過微信轉賬5000算是獎勵吧,還要新員工不要對外說,這5000塊錢新員工收下了,可是還是堅決離職,最後和老闆說了一句話“錢我收下了,但是公司制度太死板了,我還是要離職的”。

拿公司制度說事是不能留住優秀員工的,更何況那是15萬的提成。

作為一個公司的老闆格局太小了,既然公司把銷售提成設置的那麼高,銷售肯定是公司的核心業務了,也就是公司能否存活基本依靠銷售,員工實現了銷售就應該拿到對應的提成,這才是王道啊。

再說了,對於特別優秀的員工老闆是可以開特例的,這樣可以激發團隊成員實現更大的銷售業績,對公司來說是好事。

老闆目前的做法不僅寒了新員工的心,其他老員工也會受到影響的,說不定就會影響公司的穩定性,怎麼算老闆在這件事上都是虧的。

如果我是老闆,不僅足額發放銷售提成,而且還提前給新員工轉正,明確告訴團隊成員,只要你業績好,相關的福利待遇都不會差你的,甚至還會有額外的驚喜。

新員工完全可以走勞動仲裁討要剩下提成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公司給員工的工資待遇不得低於同等崗位待遇的80%,也就是說15萬的提成,公司最少要發12萬才是合法的。

而新員工只收了5000,剩下的11.5萬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讓公司補發的,如果自己有損失也可以要求公司賠償的。

再者說了,15萬也算是很多人兩年的工資了,堅決不能放棄啊。

總之,這樣的老闆不值得自己跟隨,離職就對了,銷售工作還是非常好找的,只要自己有能力,高額提成那裡都可以拿到。

亮崽小馒头
2019-05-18

這個問題我覺得我還是算比較有發言權的吧。本人從2012年從事模具行業,做了兩年嫌壓力大,所以忍不住轉行了。當時從山西晉城跑到北京,在朋友的介紹下做了房地產銷售!那個時候賣的是北京南6環外的房子,大概二萬多一平吧,然後賣出一套房子提成5000元左右!本人嘴笨,好幾個月都沒開單。當然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有一位東北的女孩,在某一天運氣爆棚。接了一個穿著並不華麗的客戶,就是這個客戶,在看了房子樣板間之後和那位東北的女孩說,要買兩層用來投資!對,你沒看錯,就是兩整層,一層好像是二十四戶!(時間長了記不清了)我們先不說這個客戶是什麼身份能一下拿出來大幾千萬來,就說這麼大的單按照公司提成標準大概能提三十萬(賣的越多提點越高)左右,但是開發商好像感覺數額太大不想給,就一直拖著,找各種理由!說是這個客戶是提前聯繫過開發商的銷售員了,並不屬於我們(我們是屬於開發商請的駐售樓處的中介公司),中間不知道怎麼處理和協商的,反正幾個月後,開發商只給了那女孩2萬塊!也不得不說東北的女孩性格直爽,直接拿了錢立馬辭職走人,一句廢話都不多說,說句題外話,如果是我我估計我做不到這麼豪爽……再然後,我們公司大部分銷售都辭職走人了,而我看了這種場面也覺得想一夜暴富是不太可能了。還是老老實實的搞起模具吧……

小方和田玉
2019-05-23

你這算好的,我剛畢業出來的時候在一家公司上班,然後認識另外一家公司的很多員工,最後去了他們公司,去的時候老闆說工資是我原來公司的兩倍,年底個人創造的利潤可以分紅5%,那一年我個人創造的利潤235萬多一點,最後分工只給了我500元紅包,老闆說最近公司賬上沒錢,有情後補。隨後我我又幹了半年也沒等到那個後補。其他同事說公司怎麼可能給你補?我一氣之下辭職了,當時我手裡掌握著公司很多客戶資料,走得時候老闆還把我叫過去說了一大堆話,總之他害怕我出去自立門戶搶他生意。

當時我說我就是出去要飯也不會從事這行業了。之後出來就一直做和田玉生意了。

喻派职言
2019-05-28

稍安勿躁。

對這個問題我們先來捋一捋,找出原因,千萬不要一看到題目,就一棍子打死,咬定是老闆的問題!

按照題目中的算法,這名新員工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那這裡面可能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老闆獎勵5000塊,用來代替發提成。

是傻子都會算,正常提成是15萬,如果老闆僅僅獎勵5000塊,相差太懸殊,擱誰恐怕都很難接受。

不過結合到題目中所說的是新員工在試用期產生的銷售業績,也就是剛入職不久,時間很湊巧,可能裡面有一些其他原因,不一定就是新員工自己的功勞(後面我會具體分析)。

如果真是本人完成的,對新員工來說,他肯定需要討個說法,為什麼只發5000?至少得有據可依,有制度可行,怎麼成了老闆一句話呢?這樣肯定會嚴重挫傷他本人和其他銷售的積極性。

作為一個明智的老闆,我想應該不會這樣。如果他還想把公司做大、業績做好,就不能只做一錘子買賣,否則壞了名聲和口碑,以後恐怕沒人願意替他賣命了。

第二種是提成照發,只是要看回款多少和回款時間,老闆只是臨時決定額外獎勵5000塊,以資鼓勵!

新員工還處於試用期,就能做出這麼好的業績。老闆為了鼓勵新員工創造更好業績,同時激勵其他員工向他看齊,額外獎勵5000塊。

當然新員工的提成一定會發,只不過稍微晚一點,因為銷售提成的發放,不是看銷售額,而是看實際回款啊(注意題目中說銷售了300萬,很有可能只是合同金額)。

據我所知,很多的銷售,尤其是大型產品或項目,也要看後續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客戶是要壓一部分錢的,或者是按期付款,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公司不可能傻到,只簽了合同連產品都沒交付、回款都沒回來,就把你的提成發了吧。

第三種是作為一名剛入職的新員工,能很快創造300萬的銷售業績,要麼是他原本有資源,要麼是湊巧老闆幫了他。

做銷售的都知道,進入一個新公司,如果是同行的話,他能帶過去一些客戶資源,肯定能很快產生銷售業績。如果沒有資源,從頭做起,去銷售一款新產品,沒有那麼快就能產生銷售業績的,前期還是需要熟悉產品熟悉客戶跑市場的。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一個新人來說,能很快出業績,要麼確實他能力超強,要麼就是可能老闆分給了他一些過去的客戶資源。如果是這種情況,老闆只給他5000塊錢的獎勵,就已經不錯了,因為這樣的銷售只是起到一個跟單維護的作用而已。

如果是前面這種自帶客戶資源的情況,按正常思維,他在入職的時候就應該跟老闆談好了。自帶的客戶資源能提多少錢,老闆發給他的工資要不要減掉,等等這些東西,肯定會談到的,絕不是說入職以後再去談。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公司的銷售提成制度規定試用期的員工銷售業績提成較低。

一般來說,對於試用期的員工,有的公司規定,不拿銷售提成或者拿很少的獎勵,因為還沒有轉正嘛,公司為新人也投入了不少銷售資源和培訓。甚至有一些不良的公司,就是以這種方式不斷的招人,然後不斷的開人,產生的業績都歸了公司。

實際上銷售提成分配,存在各種各樣的方法和方式,要結合到不同公司不同產品和不同的分配理念,挺複雜的一件事。

因此,我們不能僅僅從銷售額和提成數據上判斷老闆做的對不對,具體的情況千差萬別,要做到合理發放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也親自參與制定過許多銷售提成方案和制度,積累了不少經驗,有需要的可以關注我,一起探討。

喻派職言,今日頭條簽約作者,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
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專著。
未然于心
2019-05-17

新員工,試用期銷售額300萬,本該提成15萬,老闆卻獎勵了五千?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看多方面

首先,不否認,這名員工能在試用期,達到300萬銷售額,是一名優秀的銷售人才。那麼,我想信老闆肯定會看出來,那麼為什麼只獎勵五千呢?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我想,可能也跟他們之前籤合同有關,兩種情況

首先,第一種,如果試用期,只有底薪,有銷售任務,但可能沒有提成,那麼老闆不給這15萬提成我覺得應該,但給了5000元獎勵,可能是老闆自己拿出錢來獎勵。如果是這種,那我想,這個老闆還是非常棒的,而且這名銷售任務,如果還在這家公司,也絕對會收到這名老闆的重用!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其次,第二種,明明應該拿提成,但老闆也沒想到,只是試用期就賣出15萬的提成,並不想給,於是只給了5000元。如果是這種,那麼我想,這家公司並沒有發展前途,跟著這樣的老闆,也不會有出頭之日,趁早離開,才是正確的選擇。因為,老闆太狹隘。

最後,我還是覺得第一種可能性大一些,因為一個月新員工,都能賣出300萬銷售額,雖然能力肯定出眾,但公司肯定也是規模不小,老闆應該犯不著為這點錢,放棄一個這麼優秀的員工!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我是未然於心,一隻剛開始答題的萌新,歡迎大家點贊,評論,你們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謝謝大家!

纳人纳事
2019-05-17

一個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三百萬,正常可提成十五萬,老闆卻獎勵了五千塊,這個事情從表面上來看,老闆簡直是太不近人情了,對於給公司帶來直接利益的員工居然這麼苛刻,但是我們也要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問題。

題主並沒有說這名員工在入職之前是跟公司怎樣談的,以我之前的經驗,銷售人員一般在試用期是沒有提成的,但是有銷售任務。

比如說,A是公司新來的銷售人員,在應聘時就會給A說好,他試用期是有底薪的,但是沒有銷售提成,但是試用期期間一定要完成一定額度的銷售任務,比如一個月銷售五十萬,這樣才能正常轉正,如果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就直接離職或者延期轉正。

如果是雙方都明白的確定了之前的約定,那麼即使這個銷售人員銷售了三百萬,那麼按照規定,公司不發給他提成也無可厚非,畢竟公司也並沒有違反規定,反而老闆還自己掏腰包給了五千塊錢給他。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而從這個員工來說,既然自己有這個銷售能力,和銷售信心,就應該在面試時明確跟公司提成,試用期希望有提成工資,哪怕把銷售目標提高,也要爭取到這部分的提成,這樣雙方約定俗成,就不會產生後面的糾紛。

如果公司說沒有特例,試用期就是沒有提成的,那麼他也完全可以選擇不在這個公司做下去,或者在試用期對自己的銷售能力有所保留,本來公司可能只給了他五十萬的目標,然後沒有提成就可以正常轉正,那麼為什麼不就只完成這五十萬的目標的,其他的銷售成果完全可以等轉正有提成的時候再去促成。

比如本來客戶是這個月可以簽單的,你可以跟客戶說等等下個月吧,或者你不那麼積極的去開發客戶,跟客戶聯繫,把實力保存在轉正之後不可以嗎?這樣就不會委屈自己,也不會丟失了客戶了。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當然,從公司的角度講,公司只是按約定辦事,但是對於這種銷售的奇才,完全可以特事特辦呀。

你本來給定的五十萬的目標,結果人家超額完成這麼多,老闆就可以立即拍板跟大家說,只要你有能力,我就可以給你破例,之前試用期都是沒有提成的,但是你給公司創造了這麼高的業績,那麼我就給你破一次例,這十五萬的提成就獎給你了。

如果老闆敢這麼做,相信會激勵大部分的公司員工。原來老闆這麼大方,原來只要我們努力就能夠獲得高額的獎勵,不但銷售人員更有動力和激情了,後勤人員都會受到積極的影響的。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所以,老闆拒絕給十五萬提成,而只給五千塊錢的做法,真的是因小失大,一個優秀的銷售人員就這樣流失了,相信損失的遠遠會大於這十五萬獎金。

老鬼归来
2019-05-21

老鬼只能站在“如果我是私企的老闆”的角度來談這件事情了。因為私企之外的其他企業類型不值得談。也沒有談的必要。

一、如果老鬼是私企老闆,會堅持一點:既然制定了制度,就先遵守制度!在遵守制度的前提下,要靈活的對待優秀業績的員工!

私企就是私企!而且既然當老闆的看到了,就要重視優秀業績的員工,無論是老員工還是剛來的試用期的員工!

大原則:創造價值的,就是好員工!這一點是經營企業牢不可破的鐵律!

1、清楚企業規則制定的初衷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企業制定試用期制度,其出發點就是考察員工的表現,同時讓新員工有一個適應期、學習期。這個期間是企業招聘新人必須要付出成本的一個階段。

試用期內,或許給員工制定了某個相對較低的業務指標作為考核。但這個考核指標,是為了檢驗新人是否能夠在試用期內掌握必要的工作能力的!完不成基礎業務指標,按照試用期規定,企業可以讓員工走人。

另外,基礎的業務指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用來檢驗:這個新人至少在試用期內,要逐漸具備“養活自己”的能力,才有留下來的必要。如果上個月試用期都無法產生基本的自己養活自己的價值,那作為私企,是可以請其走人的。

2、對於創造極高價值的新人,作為私企,不應該被條條框框束縛

來自能戰,馬上創造價值的新人,一個私企老闆憑什麼非要死摳那個制度、規矩呢?人家不僅沒有在試用期內白消耗企業的資源,還給企業直接創造了高額的收入,憑什麼要忘記那個制定“試用期”制度的初衷呢?

因此,對於創造了極高價值的新人,哪怕人家剛剛來的第一天!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人家或許產生的業績比老業務員還高呢!其他老業務員面對人家新人產生的業績,也會認為這個獎金提成是該發的!

如果是老鬼,不發那才是傻子呢!會讓所有人笑話老鬼:忒摳了!或許發了之後會有一些員工心裡不平衡、發酸,但是如果不發.....對老鬼的評價一定會非常差!這個如果想不到,老鬼就別做生意了!

二、絕對不會去計較新人是真正擁有銷售的實力還是靠撞大運!

身為老闆,面對如此之高的銷售額,面對那些老業務員可以拿到15萬提成的銷售業績,那一定是非常不菲的業績了!因此,這個時候,當老闆的絕對不可以捨不得!既然原來制定的提成制度,能夠給業務員提成15萬,那我作為老闆自己該掙到的早就掙到了!怎麼能怕業務員掙錢呢?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無論這個新人是走運取得的業績,還是真的實力強悍拿到的單子,老鬼知道一點:老鬼該掙到的錢已經不少了!這是絕大多數新人根本達不到的!而且只要稍微計算一下:這個新人即使之後連續三五個月沒業績,他給公司創造的收入、利潤給他發基本工資也是綽綽有餘的!而且老鬼我這個老闆還是有剩餘利潤的!

因此,這種情況下,絕對不去算小賬!絕對不去計較什麼“試用期規定”之類的東西!即使規定了試用期內較低的提成標準,老鬼也敢直接推翻了!直接按照正式員工的標準給他發獎金!

不發?少發?除非老鬼精神有毛病!

三、如果老鬼是老闆,現在就給他轉正的事兒都幹得出來 !

誰也別羨慕!老鬼可以從現在開始定個規矩:誰能在試用期內達到了這個銷售業績,直接轉正!直接按照正式員工的標準拿提成、發獎金!憑什麼不可以!

老鬼又不是明天就關門不幹了!老鬼還希望更多厲害的、銷售能力強悍的人才到我這裡來呢!憑什麼怕別人掙錢?你掙的越多,老鬼越高興!

跟著老鬼的人都掙不到錢?那老鬼也得窮死了!這個道理如果都想不明白,還想做大?簡直是弱智了!

四、企業經營的制度、規則,下線絕對不可以破!但是積極的上線,是可以做出調整的!因為,這將有利於企業的良性長期發展!

企業規則、制度的設計與制定,其初衷是約束不合理、不規範、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行為、現象,是為了調動企業經營的積極性與動力。為了能夠實現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是為了能夠有更多的人才湧入......

因此,身為私企老闆要清楚:各種規則、制度的“下線”絕對不可以破!因為下面的破壞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生存的基礎!

但是對於給企業的經營、發展、收入等等創造了更高效益、效率等等行為,絕對不可以被現有制度說束縛!因為,這將是阻礙企業生產力、員工積極性提升的桎梏!

只要是超越了企業現有規則、制度的,對企業發展更好的現象、行為,作為私企老闆要敢於重新添加、修改更好的激勵政策、獎勵機制!

因為眼前的一點蠅頭小利,而拿現有制度作為理由、藉口來進行決策。很可能會抑制了員工的積極性與超越自我精神的迸發!這在長遠角度而言是得不償失的。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五、如果你是職場新人,也要學會辨識你剛剛進入的企業!

如果你是職場新人,這類事情發生在你的身上,你要學會辨識,學會思考、分析這家企業是否是你值得長期供職、發展的地方!

如果這是一個規模非常大的國企,那這種情況發生很正常。因為國企的機制相對而言比較“死”,要 改變規則,需要你的領導一級級的請示、彙報才有“可能性”,但只是可能性而已。況且你是新人,老鬼不敢保證你的直屬領導有沒有這個勇氣、責任心。

因此,身在國企的話,您得根據這家國企的綜合情況以及自己的實力等等做出決定就好。

如果 這是一傢俬企,從這樣事件的發生,已經基本斷定這家企業的老闆.....當然了,也要區分這家企業的大小!這是一個需要理性分析的過程了。萬事無絕對。因為,或許這家企業的品牌影響力、發展前景等等真的非常好。自己以後在這裡的機會無限。那就不要 單單因為這一件事情而亂了心智。選擇權在你手裡......

永遠記住:理性的分析判斷、不摻雜任何情緒的判斷,還是職場人做出決策的最大前提哦!


以上權當老鬼個人看法的分享,僅供參考。

歡迎【關注】老鬼,每天分享職場、銷售、口才、人脈類實戰內容。

越多分享,越多收穫!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用户127188010809288
2019-05-19

我先用眼睛看完你這個問題,試用期銷售300萬,你拿的是獎勵5000,有沒有其他額外的提成

那麼在進入公司之前是否有了解過試用期銷售額是否會有提成?

或者是在你正式成為公司一員後,再進行試用期銷售額的統計。

按照我審題,這個試用期銷售300萬拿獎勵5000,在有些行業中確定只值這個獎勵提成,但是大部分行業是不止這些獎勵提成,所以你應該問清楚你老闆,這個試用期銷售額能否與正式員工一樣,如果你老闆不答應,你也無話可說,事先沒有談好,避免後續糾紛

試用期在很多地方上班都是沒有提成的,或是納入正式入職後的業績裡面。

所以還是建議你可以再去問問你老闆,畢竟你給他創造了利益,相信不會虧待你的。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张大志leo
2019-05-19

這種事情我之前親眼見過,而且是兩次,在不同的公司。

按照公司銷售制度,無論是新老銷售,但凡完成業績都可以拿相關比較高的提成,其中包含了很多運氣的成分,有的公司願意兌現,有的公司不願意兌現。

第一家公司的情況。

公司第一年定的制度,第二年一個剛入職的試用期銷售就完成了一個大額訂單。而這個訂單是另一個銷售跟了幾年,覺得沒戲專為這個新銷售的妙道一下就簽了。公司老闆咬牙給了獎金。不過,獎金分兩份,大頭給新銷售,小頭兒給之前的銷售。能成單主要是靠公司老總的高層關係,所以給獎金其實很不公平——不公平的事制度與銷售無關。

這事情造成了一個不太好的後果,就是新銷售覺得自己很了不起,沒有半年就被公司找呂遊開除了。

第二家公司的情況。

跟上一家公司情況類似,不過這一次公司一分錢沒給銷售兌現獎金,而是直接把銷售開除了。為這事銷售去了趟仲裁結果是,仲裁沒有支持他的要求。

我們不難看出公司的處理策略不同,結果也不同。公司如同個人都會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慮問題。第一家公司覺得,新銷售還有可能繼續成單,所以兌現了獎金;第二家公司覺得以後再也不會有這樣的大單,所以乾脆把銷售開除。

商場上,只有利益沒有對錯。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小可职场日记
2019-05-20

試用期員工銷售了300萬,正常提成可拿到15萬,而老闆只獎勵了5000,這麼做最終會導致人才流失,業績下滑。老闆之所以給試用期員工只獎勵5000元,我們可以剖析一下老闆的看法與想法。

1、毫無疑問就是老闆自己自私自利,鼠目寸光,不懂得變通。

原本15萬的銷售提成老闆只獎勵5000,15萬不是一筆小數目,老闆自私自利,想自己私吞員工的提成,但又為了穩住員工的情緒,冠冕堂皇的用獎勵的方式給員工獎勵5000,不得不說這個老闆真是個老油條,這位老闆不是不會變通,是被私慾衝昏了頭腦。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2、老闆自認為自家的產品好,銷售300萬並不費力。

老闆認為自家的產品質量好、宣傳到位,銷售起來並不費力。這位老闆沒有深入到基層銷售,不知道銷售人員的苦難,覺得試用期銷售人員不該拿到高額提成,也從側面反映了這位老闆不體恤員工,這家公司的管理制度,企業文化還存在很大的漏洞。

3、老闆自以為是,想考驗試用期員工的耐力。

老闆自以為是,不給試用期員工發放高額提成來考驗員工的忍耐性,孰不知是將自己的想法強加於員工身上,讓員工接受獎勵而放棄高額提成。我想這是任何一位員工都接受不了的,老闆這麼做只會讓員工心寒,喪失工作激情,導致人才流失。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對於老闆來說,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給這位員工提成的80%,並且提前轉正。

試用期的員工至少也要拿正常薪資的80%,提成完全可以按照總提成額的80%發給員工,這樣既沒有打破公司對試用期員工的管理制度,也留住了銷售人才,還能給其它銷售人員做一個好榜樣,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
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對於這位試用期員工來說,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辭職。

是金子總會發光的,試用期銷售額能達到300萬,說明是一位銷售精英,有過硬的本領。現在銷售工作不難找,只要有合適的平臺,會有無限的可能和大好的前程。

感謝閱讀,歡迎點贊和討論,喜歡可以關注我。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