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不在一起,如何開母子關係證明?急?
幫你找到一些材料,希望能夠幫助你
親屬關係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通行證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如不方便提供原件,可提供複印件)
3、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所出具的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如果證明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從以下兩種證明材料中任選其一代替證明信:①如果您以前辦理過出生公證或親屬關係公證,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證書或親屬關係公證書;②《出生醫學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如果《出生醫學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內容缺項、塗改、填寫字跡不一致,《出生醫學證明》或《獨生子女證》不能作為唯一證據使用,還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您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獨生子女證》作為證明材料還需提供父母結婚證。
4、如關係人已移居國外的,需提供關係人國外身份證及護照的印影件,如關係人已死亡的,需提供關係人的死亡證明。
5、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委託書(寫明因何原因委託誰辦理何種公證,本人簽名,原件或傳真件均可)。
6、可以受理此項業務的公證處: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
公民出生以上,若跟隨父親辦理入戶以後,需要證明母親和子女是母子關係的情況下,是可以直接提供出生證明進行證明的。
公民出生證明上面是具備父親,母親以及孩子相關資料,公民可以直接提供出生證明原件,母親身份證原件等資料證明母子關係,若孩子不具有出生證明的情況下,需要證實母子關係就只能通過相關機關出具的親子鑑定進行證明母子關係。
戶口不在一起可能是分戶了,也可能其他原因,只要證明有血緣關係,出生證明,親子鑑定,這些都可以,還有就是一些地方有差異,這只是我個人的建議,最好是回當地找村上相關領導開局證明,然後到醫院鑑定,再到派出所去認證,基本沒什麼問題,
有出生證明的就可以,需要其他手續的可以去社區質詢
帶上出生證明以及身份證即可
如果你是獨生子女,獨生子女證就可以證明哦!如果不是獨生子女,只能請派出所查戶口底案證明嘍。😀😀
得帶著父母的結婚證還有孩子的出生證明,還得本人到場,也挺麻煩的,然後把兩人的戶口起到一個戶口本上
去派出所做親子鑑定,如果是農村找村長開證明,然後到派出所開證明
出生時醫院有底出生證能證明
到社區開具關係證明後去派出所辦理戶籍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