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婚檢的時候有些醫生明知道夫妻一方有艾滋也不會告訴另一方?

10 個回答
搞笑我是认证过的
2019-08-13

因為這就是人家的隱私權啊,醫生如果沒有經過患者本人同意,就把患有艾滋病的事告訴了其他人,這裡的其他人包括患者的親屬以及朋友,當然也包括未婚妻和未婚夫,那醫生就侵犯了人家的隱私權,患者完全可以到法院去告這個醫生的。

但是實際上還有一條,大家都沒有提到,就是醫生有責任和義務勸解患者把這件事告知自己的伴侶,也就是說醫生除了要小心翼翼的告訴患者你有艾滋病之外,還得在不傷害患者自尊的情況下,告訴患者,這個是會在夫妻間傳染的,所以最好讓你的伴侶也做好這方面的防護。但是醫生說歸說了,患者聽不聽,就是人家的事了。

還有一點就是,如果艾滋病患者明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卻在不告知的情況下,抱著某些目的別人發生關係,那也是違法的。這一點上來說,也是保護其他人的。

狼舞520
2019-05-05

我也是一位醫生,當然不是婚檢科的。作為一位醫生,雖然有國家法律說病人的病情隱私要保護。但是艾滋病'這種病你要是說告訴配偶沒問題,那我也看不下去,這就是幫凶。如果我配偶有艾滋,你婚檢明明檢查出來了,但卻告知沒問題的話,我不會告你,也不會殺你,但我回會讓你嚐嚐得艾滋病的滋味。你們這是給我們醫務人員摸黑。當然你們說你們也很無奈。有句話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們可以不直接告訴他家人,但你們可以和他們的配偶,就說一句話“檢查結果表示你們不適合結婚,至於為什麼,檢驗報告已經給配偶了,你們自己回去討論吧”這樣既沒有洩露病情,也可以保證配偶不會傷害。

妇产科女司机飒姐
2019-04-27

醫生不告訴你,如果你真的感染了艾滋病,那麼說明你的伴侶一直在隱瞞自己是個艾滋病人的事,應該砍的不是醫生而是跟你結婚的人,不告訴你自己有病,故意傳染給你艾滋病的人!

不是醫生故意不說,而是不能說。我國的法律有規定,艾滋病人的個人隱私受到保護,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人的信息,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等。

如果醫生違反了,那麼輕則會被停職處罰,吊銷執照,重的還可能會吃官司,蹲監獄,如果你是醫生,你會故意違法嗎?拜託不要道德綁架了,醫生不說你們要砍醫生,醫生如果說了,那艾滋病人要砍醫生,你們能保護醫生的命嗎?

如果覺得,這些法律不正確,那麼完全可以去跟領導提,比如說自己先努力當上人大代表,然後提出法案,修改法律,或者更牛逼一些,直接自己當家做主,修改法律去!

婚姻本身就是建立在互相坦誠和信任的基礎上的,如果你的結婚對象隱瞞了你這麼大的事情,那麼你應該怪罪的,是對象而不是醫生,怪只怪自己沒擦亮眼!

京虎子
2019-06-27


這一點恰恰是現有法規的盲區,導致現實生活中,超過70%的伴侶並不知道另一方是艾滋病毒感染者的事實。

關於病人隱私和傳染病相關法規有很多,但應該以2006年頒發的《艾滋病防治條例》為準,該條例與2019年修改了,所以應該作為艾滋病相關問題的依據。

該條例第三十八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二)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及時告知與其有性關係者。

這裡要求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將事實告知另一方,但如何監督?如果他們隱瞞了,怎麼辦?

該條例第四十二條 對確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將其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告知本人;本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告知其監護人。

這裡並沒有要求醫生告訴另一方,因此婚檢時醫生對另一方隱瞞是合法的,如果告訴另一方,則有可能觸犯該條例第三十九條所言“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的信息。

因此這個條例很有必要再一次修改,增加配偶和性伴侶的知情權。

美國CDC是檢驗告知配偶和性伴侶的,因為涉及到傳播HIV和其他性病的風險,但美國的情況比較複雜,因為各州的法律不一樣,很多州和一些城市有通知伴侶法律,在這些地區醫生依法將結果通知另一方。但如果該州沒有這樣的法律,醫生如果這樣做就可能犯罪。還有一些州是可以通知第三方的,這樣就可以間接地通知伴侶。

在包括艾滋病在內的性傳播疾病上,伴侶的知情權應該大於患者的隱私權,這一點在法律上要落實。

人体探索者
2019-05-03

法律規定醫生不能講患有艾滋病這一信息透露給夫妻另一方,如果透露就是洩露患者隱私,是違法的!所以醫生不能說。因此,婚檢的時候,一定要主動去要求另一半給自己看看他/她的檢查報告。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法律規定醫生不能講患有艾滋病這一信息透露給夫妻另一方,如果透露就是洩露患者隱私,是違法的!所以醫生不能說。因此,婚檢的時候,一定要主動去要求另一半給自己看看他/她的檢查報告。

法律規定醫生不能講患有艾滋病這一信息透露給夫妻另一方,如果透露就是洩露患者隱私,是違法的!所以醫生不能說。因此,婚檢的時候,一定要主動去要求另一半給自己看看他/她的檢查報告。


我覺得這個規定不合理。艾滋病是一種絕症,主要通過性傳播,如果不治療,活不了多久。而夫妻可以說是最親密的關係,兩人要親密接觸、生活。如果不知道對方患有艾滋,在性行為中,通常是不會進行任何保護措施的。也就是說,如果婚姻中有一方患有艾滋,那麼婚後傳染給另一半的概率幾乎是百分之百。而且,目前我國的艾滋病人數猛增,已經突破了100萬了,這個數字還是比較恐怖的了。

我覺得人的健康生命權是最重要的一項權力,也是最基本的一項權力,高於其他的權力,比如隱私權。生命都得不到保障,何談隱私?如果婚檢之後,不能講一方患有艾滋的事實告訴另一方,婚檢的意義何在呢?

當時,目前法律就是如此規定,醫生一旦好心告訴了對方,吊銷執照,坐牢都是有可能的。山東聊城的所謂“假藥門”事件,大家都有印象吧。


因此,自己在進行婚檢之後,一定要記得去看看自己另一半的檢查結果。如果對方以各種理由不給你,那麼你就要小心一點了。擦亮眼睛,人心叵測啊。

琴燕727
2019-05-01

我有不少這樣的經驗,不一定是艾滋病,可能是其他的性病(艾滋病需要疾控中心最後確診,普通醫院的醫生沒有權力診斷)。我會先跟本人說明病情,告訴他想好怎麼跟家裡人說,很多人要求幫助隱瞞病情,我會告訴患者:您的病情是您的個人隱私,我當然會保護,但您的病有傳染性,可能會對您的家人造成傷害,所以您應該以適當的方式向他或她說清楚情況,有時候還需要共同治療。如果家屬找我瞭解病情,我出於對您的隱私的保護,不會直接告訴家屬,但我會告訴家屬我已經把病情詳細告知了您本人並叫他/她直接找您本人瞭解情況,具體該怎麼說您要斟酌好。

經過這樣溝通,大部分家屬都沒來詢問病情,(我也很好奇他們是怎麼跟家裡人說的,但我從不去打聽)。萬一個別家屬來問,我也是按我前面說的那樣回答,當然這是針對直系親屬或配偶。非直系親屬就直接拒絕,除非得到病人本人的允許並授權。

順便分享一個真實案例,一個性病患者,她姐姐來了解病情,我告訴她我沒權利透露患者的病情,但你可以問她本人,我已經告訴了患者本人了。這個姐姐不依不饒,我說行,要我告訴你可以,請徵得她本人同意。她外面去轉了一圈回來說病人本人同意了。我說這樣口說無憑,要把人叫過來當面說。那個姐姐罵罵咧咧把妹妹叫過來,我當著兩人的面問清楚後再把病情說明。雖然那個所謂的姐姐很氣憤的樣子,還說要投訴我,但最後也沒投訴,也許投訴了沒人理她也未可知。但對我來說問心無愧。

最後說一句,醫路難行,且行且珍惜!

寒冰8131720
2019-04-27

不僅是婚檢,目前幾乎所有手術前都會做術前檢查,都包含了艾滋病的初篩,初篩陽性會要求再次抽血複查,很多醫院連確診的資格都沒有,比如有些地方就是疾控中心出確診的報告!一旦出結果,就要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並登記在冊!外科醫生常常都會遇到這種報告,目前法律規定有兩方面:一是不能像患者以外的第三人洩露病情!二是患者自己有義務告知配偶等等,採取預防措施!既然如此,如果醫生不告知患者家屬,家屬要怪醫生!醫生告知家屬,這是違法,患者又要怪醫生!誰給醫生活路?爭論那麼大,全社會都該反思,難道就不能想想怎麼來完善相關法規,要讓無辜的健康人群冒風險,讓無辜的醫務人員背鍋???

LaLargeurdela974
2019-04-23

我國《艾滋病管理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都有明文規定,艾滋病患者隱私受法律保護,醫生不能向第三者透露任何患者的病情,所有的體檢報告都是密封的,如果違反,輕則吊銷執業證,重則鋃鐺入獄,所以,那些罵醫生,甚至揚言殺醫生的,請學習法律!另外,你的結婚對象感染艾滋病,不是醫生的責任,憑什麼讓醫生來給你們買單?

再者,現實中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有誰在婚檢後,不會查看對方的婚檢報告的?雖然醫生不會跟病人配偶講病情,但是,婚檢報告卻不會隱瞞,報告上會明確標註艾滋病檢查結果,只要看對方的報告,就很容易知道。

重头再来9247
2019-05-12

其他回答已詳細羅列相關法規 不在贅述 一般情況若出現HIVs監測陽性 醫生”只能且必須告知患者本人” 不能告知第三方 ,請注意引號內容

醫生並沒有未告知 婚檢陽性方肯定第一時間會被告知 而陽性方作為配偶有義務告知另一方 她或他不執行義務 醫生是沒辦法管的

個人認為夫妻應主動了解對方檢查結果 而不是追問醫生 實際操作中醫生的卻不會直接告知結果但會告知健康方自己去問陽性方

如果自己都不主動去了解對方得婚檢結果 或者雙方連這點信任都沒那就算了 亦或者心大到婚檢結果都無所謂或醫生已告知你去追問配偶(提醒已這麼明顯)的情況下都不管不問,那就是自己的責任 怪不到社會和法律了

婚檢在我看來是國家提供給所有公民婚前瞭解自己配偶情況並影響自己後半輩子及後代的重要檢查 大家應該主動的去了解結果而不是被動的被醫生告知 一方做了相關檢查不主動告知另一方 那這婚檢就沒意義了

乡下女人谈八卦
2019-08-04

的艾滋病的人不配擁有什麼隱私權,如果這類人擁有隱私權,天下大亂,一個拉一個,品德好的人不會得艾滋,除了血液感染,母嬰傳染,醫護人員以外……大多數人都會有報復心理,一個傳染一個,想想都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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