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三名4S店員工因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被拘留, 你怎麼看?

3 個回答
千年松树6393
2019-06-14

引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的規定: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名4S店員工因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被拘留的事實,我們應該思考些什麼問題呢?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明確規定,還有人以身試法,是法盲?還是4S店經常這樣操作沒有被查到而憑僥倖心理?要深思深思!?

二、正規講誠信的4S店車輛在未銷售前的市區、區域、經銷商之間及長距離的挪動中,都是背託的,以保證新車所售規定公里數,為消費者負責任。這家4S店是什麼情況?

三、新車在未銷售前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又不給車輛購買交強險,幸虧被交警及時查到,萬一出了交通事故怎麼辦?尤其重大交通事故?

四、三名4S店員工因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依據【交通安全法】,駕駛證被記12分、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從輕處罰了,存在這麼大的隱患,為何不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

五、類似這樣的4S店還有多少在違法?

六、未掛牌的新車上高速過收費站時,臨牌是否也該掃描識別並含有效期的界定?及出示保險?堅決杜絕違法行為!控制高速交通事故發生?

綜上所述,希望這家4S店及其他仍在違法的4S店從中接受教訓,立即行動起來,整改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教育員工遵法守法,不以身試法,從管理中降低經營成本,把省下來💰用到新車在轉移中用車輛背拖,利絕對大於弊,杜絕安全隱患。爭做文明守法經營對消費者負責任的4S店及好員工。

僅代表個人愚昧觀點供參考,勿噴!敬請師傅斧正!謝謝!

聲明:【原創首發】

璞玮819
2019-06-19

我認為,汽車4s店就是有組織的詐騙集團。請各位對這個結論進行研判。

講個故事,我的車在一個多雨的季節裡,雨刷器不工作了,就趕到4S店,師傅看都沒看說:雨刷電機壞掉了,要換新的,我連忙說換吧,該師傅就非常粗暴的拆掉了老電機,然後去倉庫領新電機,等了好長時間,師傅回來說電機沒貨,我說沒貨你把老電機還裝上吧,於是師傅不情願的裝上老電機,我出於好奇試了試,電機工作正常,師傅很尷尬。如今這個雨刷電機已經用了六年了,沒出過任何毛病,你們怎麼看?

當然不能從這一件事得出這個結論,平時他們的修車師傅推銷工時卡,裝飾件,因為咱不懂又不敢得罪它們,每次都會掏錢買一些無用的東西,想想都窩火。

河南新衡
2019-06-14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的規定: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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