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不按國家規定報廢,而選擇當廢品賣掉以後會對車主有哪些影響?

2 個回答
天和Auto
2019-07-23

汽車不按照國家規定報廢,私自處理對車主的影響是後期不能買車和開車。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12條說明: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手、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第15條說明: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零配件拼裝契合,禁止“五大總成”和拼裝車以任何方式交易。

汽車不按照國家規定報廢,私自處理對車主的影響是後期不能買車和開車。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12條說明: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手、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第15條說明: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零配件拼裝契合,禁止“五大總成”和拼裝車以任何方式交易。

規定說明了車輛所有人不具備車輛的處置權,只要車輛達到報廢標準則只有送交有資質的回收管理單位才算合法,否則產生的影響會有以下三點。

1、參考《辦法》22條,如有第12條中的處理報廢車行為,一經發現首選要沒收銷售車輛所得,其次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辦法》26條規定,如有第15條中的拆解銷售“五大總成”的行為,由相關部分沒收違法整車以及銷售所得,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處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汽車不按照國家規定報廢,私自處理對車主的影響是後期不能買車和開車。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12條說明: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手、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第15條說明: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零配件拼裝契合,禁止“五大總成”和拼裝車以任何方式交易。

規定說明了車輛所有人不具備車輛的處置權,只要車輛達到報廢標準則只有送交有資質的回收管理單位才算合法,否則產生的影響會有以下三點。

1、參考《辦法》22條,如有第12條中的處理報廢車行為,一經發現首選要沒收銷售車輛所得,其次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辦法》26條規定,如有第15條中的拆解銷售“五大總成”的行為,由相關部分沒收違法整車以及銷售所得,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處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2、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後需要將車輛送至拆解回收企業,取得回收證明後在車輛管理單位辦理汽車信息註銷手續;如沒有註銷車輛信息則會一直留存在數據庫,在沒有處理該車輛信息之前,車輛所有人名下不在允許為其他機動車登記上牌;注意是機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摩托車等,除非以後不打算買車換車,否則必須處理。

汽車不按照國家規定報廢,私自處理對車主的影響是後期不能買車和開車。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12條說明: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手、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第15條說明: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零配件拼裝契合,禁止“五大總成”和拼裝車以任何方式交易。

規定說明了車輛所有人不具備車輛的處置權,只要車輛達到報廢標準則只有送交有資質的回收管理單位才算合法,否則產生的影響會有以下三點。

1、參考《辦法》22條,如有第12條中的處理報廢車行為,一經發現首選要沒收銷售車輛所得,其次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辦法》26條規定,如有第15條中的拆解銷售“五大總成”的行為,由相關部分沒收違法整車以及銷售所得,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處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2、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後需要將車輛送至拆解回收企業,取得回收證明後在車輛管理單位辦理汽車信息註銷手續;如沒有註銷車輛信息則會一直留存在數據庫,在沒有處理該車輛信息之前,車輛所有人名下不在允許為其他機動車登記上牌;注意是機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摩托車等,除非以後不打算買車換車,否則必須處理。

3、名下有報廢機動車信息將不在給予辦理駕駛證相關業務,車輛信息以及駕駛證相關業務都是在車輛管理所辦理,所以兩個信息是關聯的;如果有報廢車不處理則駕駛證到期無法更換,增駕或降級也不能辦理,部分城市甚至將報廢車信息與駕駛證和徵信關聯,影響的不僅是車輛相關業務了。

汽車不按照國家規定報廢,私自處理對車主的影響是後期不能買車和開車。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12條說明: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手、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第15條說明: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零配件拼裝契合,禁止“五大總成”和拼裝車以任何方式交易。

規定說明了車輛所有人不具備車輛的處置權,只要車輛達到報廢標準則只有送交有資質的回收管理單位才算合法,否則產生的影響會有以下三點。

1、參考《辦法》22條,如有第12條中的處理報廢車行為,一經發現首選要沒收銷售車輛所得,其次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辦法》26條規定,如有第15條中的拆解銷售“五大總成”的行為,由相關部分沒收違法整車以及銷售所得,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處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2、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後需要將車輛送至拆解回收企業,取得回收證明後在車輛管理單位辦理汽車信息註銷手續;如沒有註銷車輛信息則會一直留存在數據庫,在沒有處理該車輛信息之前,車輛所有人名下不在允許為其他機動車登記上牌;注意是機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摩托車等,除非以後不打算買車換車,否則必須處理。

3、名下有報廢機動車信息將不在給予辦理駕駛證相關業務,車輛信息以及駕駛證相關業務都是在車輛管理所辦理,所以兩個信息是關聯的;如果有報廢車不處理則駕駛證到期無法更換,增駕或降級也不能辦理,部分城市甚至將報廢車信息與駕駛證和徵信關聯,影響的不僅是車輛相關業務了。

報廢車信息是沒有“追訴期”的,只要曾經有相關車輛未處理則信息會一直在那等你,這就是規定……

關於汽車的使用確實少了些自由,不過2.4億臺汽車如果不嚴格管理也確實會出現混亂,曾經就出現過很多報廢件的拼裝汽車流向農村市場充當代步車甚至校車,這些既沒有安全保障又沒有車險保障的拼裝車危害是非常大的,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出現也只能在源頭管理了,這就是現實。

汽車不按照國家規定報廢,私自處理對車主的影響是後期不能買車和開車。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12條說明: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手、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第15條說明: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零配件拼裝契合,禁止“五大總成”和拼裝車以任何方式交易。

規定說明了車輛所有人不具備車輛的處置權,只要車輛達到報廢標準則只有送交有資質的回收管理單位才算合法,否則產生的影響會有以下三點。

1、參考《辦法》22條,如有第12條中的處理報廢車行為,一經發現首選要沒收銷售車輛所得,其次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辦法》26條規定,如有第15條中的拆解銷售“五大總成”的行為,由相關部分沒收違法整車以及銷售所得,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處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2、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後需要將車輛送至拆解回收企業,取得回收證明後在車輛管理單位辦理汽車信息註銷手續;如沒有註銷車輛信息則會一直留存在數據庫,在沒有處理該車輛信息之前,車輛所有人名下不在允許為其他機動車登記上牌;注意是機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摩托車等,除非以後不打算買車換車,否則必須處理。

3、名下有報廢機動車信息將不在給予辦理駕駛證相關業務,車輛信息以及駕駛證相關業務都是在車輛管理所辦理,所以兩個信息是關聯的;如果有報廢車不處理則駕駛證到期無法更換,增駕或降級也不能辦理,部分城市甚至將報廢車信息與駕駛證和徵信關聯,影響的不僅是車輛相關業務了。

報廢車信息是沒有“追訴期”的,只要曾經有相關車輛未處理則信息會一直在那等你,這就是規定……

關於汽車的使用確實少了些自由,不過2.4億臺汽車如果不嚴格管理也確實會出現混亂,曾經就出現過很多報廢件的拼裝汽車流向農村市場充當代步車甚至校車,這些既沒有安全保障又沒有車險保障的拼裝車危害是非常大的,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出現也只能在源頭管理了,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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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科2
2019-07-26

請問

這和搶奪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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